第382章 判定渎职!反驳?审判长:驳回!
“原因是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没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而控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是依照着判罚结果而定。”
“从法定的情理上来讲不支持这种质疑。”
“对此,被告方委托律师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
被驳回了观点,张亮摇了摇头,没有再继续陈述。
实际上,他也知道,从这个角度进行答辩不容易,得到审判长的认同。
也很容易被反驳。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权益。
那肯定要试一试。
不过现在被驳回了,就已经表明了审判长的看法。
他又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只能接受审判长的看法。
而另一边。
审判台席位上,李清远对于现有的答辩再次进行了总结。
根据苏白的观点——间接性证据已经证实了口供的真实性。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徐兴旺并不是犯罪人,他怎么能够详细的将所有的犯罪经过,还有犯罪事实描述出来的?
这基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情况。
所以从这一点来讲,已经能够说明,徐兴旺口供的真实性。
再加上王芳等同事的口供,那么在这个案子中。
对于王芳的判定,已经显得很清晰了。
存不存在渎职?
必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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