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再现经典名场面!反复反驳!
“没有了最重要的物证,就不能够形成相应的证据链,为什么依照这些来判定孟子义死刑?”
“这完全的不合理!”
“再有,孟子义从聚餐到案发现场,开车只需20分钟,在聚餐的时候,孟子义没有车,那么他是怎么到的案发现场?”
“按照他的“口供”,是打了一辆出租车,关于这辆出租车的线索有没有进行查证?”
“执法方和检方想要调查出一辆出租车的线索,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为什么迟迟没有找到这辆出租车?”
“究竟是找不到这辆出租车,还是不存在这辆出租车?”
“基于以上我方的总结如下:”
“
“
“基于以上两点,我方认为证据不足,需要检方进行补充。”
“以上就是我方的其他观点。”
在苏白陈述结束后,检方席位上的公诉人,柏浩杰针对苏白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根据执法方提交的证据,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在其他事情的逻辑上,都能够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事实依据。”
“孟子义作为一名刑侦出身的人员,有没有一种可能性,是他故意遗留物证,交代其他事项是为了保证他能够获得减刑,但是在得知自己不能够减刑以后,刻意的遗留物证,为自己逃脱做准备?”
“我方完全有理由向这方面进行怀疑。”
“因为作为一名刑侦人员所具有的反侦查能力非常的强,知道什么证据能够对自己有利,什么证据对自己无利。”
“所以.…”
“完全有可能故意隐藏了相关的凶器,和隐瞒了自己去案发现场的工具。”
“以上是我方针,对于被告方诉讼律师提出问题的回答。”
柏浩杰的陈述,让苏白微微皱眉。
刻意遗留物证为自己逃脱罪行做准备?
孟子义tmd是有病?
如果人真的是他杀的,那么他为什么交代了其他事情,单单把物证给丢了?
有这个必要吗?
完全没有必要!
如果不是孟子义口供,将所有的线索补充完整。
如果他能够顶得住审讯的压力。
那么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孟子义是杀人犯!
孟子义为什么开口?
因为他顶不住审讯和在看守所内给他带来的压力。
只能按照某些方式去陈述,将不存在的流程和细节都补充完整。
为什么没有凶器和坐的相关出租车信息?
因为tmd人根本不是孟子义杀的!
这些东西都不存在,执法方和检方根本找不到。
孟子义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在哪,想要说也说不出来,这才是找不到这两样东西的最主要的原因!
说什么孟子义是刑侦人员,能顶得住压力,为了脱罪,隐藏了相关的凶器。
开什么玩笑?
孟子义如果真的有那种意识,有那种坚定的意念。
不用说其他的。
他不交代任何事情,那么就不会有所谓的证据进行指控他。
只能说孟子义有非常大的犯罪嫌疑。
但是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锤死他真的犯罪了。
再说。
犯罪流程和犯罪过程,孟子义都在审讯的时候进行交代了。
唯独不交代物证,根本就不合理!
所以对于柏浩杰的陈述,苏白当即开口反驳道:
“请问检方的这种陈述有着事实依据或者证据吗?检方的陈述是不是围绕着自己的想法和怀疑来的?”
“检方的这种怀疑完全的没有道理!”
“孟子义将其他的详细过程和具体情况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会不交代凶器和前往案发地点的信息?”
“再有。”
“孟子义是交代了的,可是,执法方和检方为什么没有一点进展?”
“可能说凶器被孟子义隐藏的很好。”
“但是孟子义前往案发地点的方式呢?”
“依靠人的奔跑能力,肯定不可能达到当时的案发地点,肯定要乘坐交通工具,或者是骑行工具。”
“为什么检方和执法方没有调查出来,孟子义的骑行工具或者是乘坐的交通工具,这一点很难吗?”
“没有调查出来的事情,就等同于没有证据。”
“再有就是,根据法医的鉴定报告显示的,顾乔和谢伟死亡是由于某型号刀具,杀害。”
“这种某型号刀具在孟子义家中并没有出现过,也没有任何孟子义购买此类型号刀具的证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