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被告:不服从判定,我没罪!苏
而是找的援助律师,援助律师对于本案的认定就是——
苏白在心中默念。
徐峰等三人没有请律师进行辩护。
“缺少的物证完全不影响判决的结果,因为已经形成了证据链,不过,考虑到舆论的影响力,所以庭审场上审判长才会迟迟没有宣判。”
两人的委托律师是广东某律所的著名刑事律师。
“虽然说没有“木棍”这个物证,但是林栋的死亡是结果,再加上徐峰等人的口供。”
“我认为不讲道理的是,这个被告方吧?”
“他也解释不了“木棍”的来源和“木棍”伤痕的来源,从这一点上面,应该可以认定吧?”
“徐峰等人可能是因为我的身份,故意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对我进行污蔑!”
“针对我的控告,我认为这完全都是对我的污蔑。”
义正言辞,言语激烈的开口回复了相关的问题:
“对面律师提出来了,这几点问题,我回答不了。”
口供同样属于单一证据,不能构成在证据链。
“又怎么解释受害人林栋身上出现了大片棍棒造成的重伤?”
但是需要考虑到,舆论的影响。
以此来减轻三人的罪行。
“
张涛也没有办法,只好按照两个人的要求去做无罪辩护。
“并且林栋身上的确出现了被木棍等重物击打的痕迹。”
按照徐峰等三人的委托意愿,认罪。
“大致的讲一讲,大家不要笑话,有什么问题大家都可以指出来。”
“但是!”
他和方唐以及董冰交流过,没有必要针对过失致人死亡做无罪辩护,做一个减刑辩护比较好。
“伱们检方和法院还讲不讲道理了?”
“好的。”
肯定不愿意啊!
“这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吗?”
认定不存在过失行为!
“审判长,我方认为我方当事人方唐,董冰不涉及到过失致人死亡。”
没有物证,能不能证明方唐和董冰的过失犯罪行?
即——明知方唐和董冰有犯罪行为,可是基于没有证据,形成不了完整的证据链,且方唐和董冰两个人一口否认。
干脆自己进行陈述。
援助律师开口:“我方当事人认罪认罚,不再继续辩诉。”
证物属于证据的一点。
面对苏白的反问,张涛将回答权交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才是王雷需要考量的。
过失致人死亡,这个罪名没有什么太多的问题。
接下来,所需要面对的就是方唐和董冰两个人的罪行控告和认定。
在上一次休庭阶段,王雷了解过苏白。
“请问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什么在看守时间会出现木棍?”
“没有实质性的证明能够说我和林栋发生了争吵,证明我教唆徐峰等人对林栋进行殴打。”
在他们心里面认为,这不就是一个很小的事情吗?怎么就突然被提起公诉了?
他们的确是犯错了,可是不至于闹这么大吧?
提起公诉,并且刑期还那么长。
犯罪事实成立,再继续辩诉也没有任何的意义,认罪认罚。
对方律师明显是想通过找不到证物这一点来进行脱罪。
张涛开口,把问题抛给了方唐和董冰。
这个案子在张涛看来,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反驳的余地。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方唐和董冰两个人脸上皆是写满了不愿意。
这场庭审最关键的一点儿也在这里。
但实际上没有任何的意义.…
达不到犯罪的行为。
“徐峰,李涛,张曼雷你们三人是否认罪认罚.…?”
王雷微微点了点头。
在本案被提起公诉的时候,两个人都非常的懵。
啧啧.….
不是,现在都开始这么不讲道理了吗?
非要拿出来物证才能证明你有罪是吧?
苏白:???
判定过失犯罪原本就没有什么问题了,你现在来这出?
来阐述证据链了是吧?
来来来,我让你阐述!
苏白举手示意有问题需要进行询问,在得到了审判长王雷的同意后,开口道:
张涛只好答应下,毕竟自己已经把丑话说在前面了,对方还这么要求的话,那么自己只能按照委托人的诉讼申请来进行答辩。
“
这个案子论证据来讲.…肯定是能够判定方唐和董冰的过失致人死亡。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