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头:“当然,她长得很漂亮,很像她的母亲。我离开殊丹前,见到了你的夫人,她求我给你送来一封书信。”
成为了别国的间谍,就意味着之前的那个自己已经死掉,他存在过的痕迹被完全抹灭,只能接替他人的身份继续活下去。
说完,她从胸口处抽出一封厚厚的家书,这份书信隔了整整七年,隔了千百个日夜,隔了数千里远的路程。
闼婆日手心出了许多汗,在接过之前,他拿着汗巾子擦了擦,才双手虔诚的接过。
信的背后还压着一张薄而韧的白麻纸,
“这是……”
“我想着,你应该很想见她们,可我又不能将她们母女带来与你相见,所以取了个折中的法子,将她们画下来给你。”
缇萦说完后起身理了理袍子,颇善解人意道:“画的不是太好,你将就着看。就当是可汗与我对你多年来的付出做的一点儿回报。”
闼婆日躬身双手置在胸口,心中充满感激。
“我闼婆日誓死忠于殊丹,忠于可汗和大祭司。”
缇萦拍了拍他的肩,给了他一剂定心丸。
“放心吧,要不了多久,你就能回去见到你的妻女了。为了保证她们的安全,我已经派人将她们接到了我的住处。”
……
日头过半,缇萦悄无声息从容宝庄的后门走出去。
这是一条极窄的巷子,她只能侧着身子往出走,墙壁两侧湿漉漉的,长着一团团的青苔藓。
她缩起身,皱起眉头单手捏着鼻子,十分嫌弃。
不过为了她的大计,只能忍耐再忍耐。
她今日与闼婆日的这番话,是恩赐亦是警示。
计谋有上百种,攻心为最上。若要攻心,就必先找到对方的薄弱点,才能一举击败,使对方毫无还手之力,自己便能立于不败之地。
他的妻儿皆在她的手中,他最好能放聪明些,今后别坏了她的计划。
……
等缇萦再次回到四方馆,走到门口时,她就察觉出不对。
门外有两头石狮子,三间朱红兽头大门旁站着两排士兵,个个披着黑甲,举一把长枪立在门口。
气氛有些古怪。
她手中提着一串糖葫芦,仰着头,故意大摇大摆走进去。
远处假山石前,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背对着她负手而立,身旁又跟了一个年纪尚小,瘦瘦弱弱的小郎君。
听到响动,那个白衣白面的小郎君率先转过头,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一双脉脉含情桃花眼,男生女相,只一眼就能让人酥了骨头。
这是景国公的第四子,名唤景遥,字季远,最善使长枪。
与缇萦正好相反,两人若是站在一处,还真是难以辨别雌雄。
“二哥,人回来了。”
那小郎君对着面前比他高出一大截的男人提醒道。
男人这才赏脸转过身来,朝她看去。
他穿着一袭玄色暗纹番西子花长袍,窄腰上束着蹀躞带,脚踏乌皮六合靴,唇薄而鼻挺,薄情而寡性。
这是景国公的次子,景廷,字仲表。他十五随父从军征,广招天下英才而用之。开疆扩土,驰骋沙场,一把青龙戟使得出神入化,历经大小战争百余场,未尝一败。
举手投足间,既有世家大族的优雅贵气,又暗含了这些年来沙场磨砺出来的一股子杀气。
是个看一眼就让人讨厌且危险的人。
缇萦迎上他打量的目光,丝毫不惧。
“景将军许久不见。”
她半月前率殊丹使团来访,就是面前的这二人前来迎接。
当日那玉面小郎君彬彬有礼,将她们安排的妥妥帖帖,她对他颇有些许好感。
以后,给这个小郎君留个全尸吧,她如此这般想着。
至于面前这厮,当日出城迎接时,就是这般的死人脸,高高在上不可一世,骑了一匹高头大马,手上握一把青龙戟立在那用来震慑使团。
也如今日这般,是个看一眼就讨厌的男人,这厮就不必留全尸了。
景廷背着手,语气冷淡的命令她。
“把解药拿出来?”
“什么解药,我不知道。”
缇萦嘴里还含着一口未咽下去的糖葫芦,双颊鼓鼓囊囊的,像只松鼠,瓮声瓮气的道。
景廷眯了眯眼,暗含警告又问了一句:“我再说一遍,把解药拿来。”
嚼在口中的糖葫芦初初咬一口时,吃到的全是甜滋滋的蜜。咬到里头的山楂果时,就有些酸涩的厉害。
她的运气可真是不好,挑了一串这么酸的糖葫芦。
随意往地上唾了两颗籽,不顾形象。
“那是他们活该,我只是想在皇城里逛一逛,谁叫他们跟狗皮膏药一样缠着我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