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玫瑰
隋烟前世是个弃婴,生长在大都会的暴力街区,被城寨里卧底做二把手的警察养父养大,身边都是飞机头小哥哥和黑墨镜叔叔,什么大世面没见过。
养父是老牌豪门贵公子,为了理想和正义穿上一身警服,扫黑除恶,报效国家。
隋烟跟着养父学了一身外松内紧的涵养功夫,穿上礼服就是最矜贵优雅的豪门名媛,踩上平底鞋,挎上菜篮子就立刻充满了俗世人间烟火气。
表面任诞邪妄,内心坚守正心,这是养父言传身教的人格魅力。
后来进了娱乐圈,隋烟也凭借着亦正亦邪的清艳,成为人人为之迷狂的一代歌姬。
收拾个像黄毛这样的小崽子,隋烟根本不需要下狠手,说几句话就能压得他喘不过气。
劣质防水台高跟凉鞋噔噔敲打着地面,鞋尖停在离黄毛鼻子三厘米远的地方。
隋烟冷飕飕的声音从上面传过来,“滚出我的乐队,以后都不要再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一想到原身记忆里黄毛作为乐队键盘手那一手破烂琴技,隋烟就分分钟想拆了他。
这世上,唯有音乐不可辜负。
谁要是想毁了她的乐队,她就先毁了他!
黄毛肿着一张脸,听见头上方指节作响的声音,瑟瑟发抖。
“回去告诉你的雇主,”隋烟鞋尖轻踢着黄毛的脸颊,声音依旧轻飘飘的,空灵又骄纵。
“小伎俩别再往我身上使,她看上的那堆垃圾,姐姐一点都不敢兴趣。但是我的歌,她要不起,要了,她也没那个能耐用,别怪我没提醒她。”
“没有下次。”
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字一顿说出这四个字,黄毛却听得直打哆嗦。
“你……你真是隋烟?”
这真是那个蠢货隋烟吗?难道之前她都是在骗他玩?这也太他妈能装了呜呜呜……
隋烟一脚踹在黄毛的屁股上,只要一想到原书后续剧情里,原身被这个渣男骗了身,还被拍了视频,虽然一切还没有发生,但隋烟还是忍不住生理性反胃。
“我是你惹不起的爸爸,赶紧滚。”说着似乎又要在这“一坨”身上找地方下脚。
“是是是姐,我叫你姐,我知知道了!我这就滚,这就滚!”
黄毛用脸拱地,哆嗦着腿爬起来,两只胳膊还脱臼呢,就撒丫子狂奔出酒吧,仿佛后面有恶鬼索命。
惹不起惹不起,给多少钱都不敢惹了。
这女人身上的气势比他见过的九城大佬的气势还足,那个有钱妞是眼瞎了才说她好欺负吧!猛男落泪!!
一阵旋风从洗手间那边的门冲过来,掀动了王洵的刘海,他扭头,只看见一团黄消失在后台出口。
王洵:???这演得哪一出?
再看看林达意和梁梁,三脸懵逼。
搞定了黄毛,隋烟凑近镜子仔细端详起如今的这张脸。
和自己上辈子长得一模一样,只是镜子里的自己还没长开,18岁的小姑娘,眉眼间透出青涩的艳影。
肌肤光滑,没有一丝疤痕,真好。
隋烟摸着自己的喉咙,心里五味杂陈,有一瞬间竟然想谢谢白荷写了这么一本破书,让她能穿进来。
前世她遭遇火灾,不仅整张脸烧伤毁容,连嗓子也被高温和浓烟熏坏了,说话像拉风箱,声音粗粝沙哑,比石子划在金属板上的声音还刺耳。
对于一个热爱舞台的歌手来说,隋烟从那时起就和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区别了。
也是从那以后,她退居幕后,“唱作女神”的荣称才渐渐被毫无实力的白荷夺去。
如果书中女主隋荷真的是以白荷本人为原型写的,隋烟并不觉得隋荷有问鼎娱乐圈唱作巅峰的实力。
不过,这些都和她无关了,隋烟耸耸肩。
前世的世界里,养父早年因公殉职,朋友们如今也都已经功成名就,她对前世并没有什么放心不下的留恋。
既然老天又给了她一次机会,不管这个世界是不是只是虚幻的书中世界,隋烟也想把曾经的梦想拾起来,搞乐队搞到死!
前世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她早年组建的乐队解散,这一直是她心中最大的遗憾。
好在队虽然散了,人一直都在,都成了她的多年老友。
她记忆中,原身小姑娘建的这个乐队,成员也都很优秀,虽然几个人的性格和职业古古怪怪的,但是大家玩音乐的心是滚烫的!
这一次,隋烟一定要带着乐队干翻全世界!
突然,洗手池右侧的女洗手间门口传来一声清亮的口哨。
一个穿着酒红色高奢小西装,妆容精致的高挑女人走过来。
她桃花眼中天生带了三分笑,烈焰红唇,左耳大颗钻石耳钉,右耳铂金大耳环,梳着大背头,发稍染成奶奶紫,头发上的金粉在幽魅的酒吧灯光下折射出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