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恩惠,无以为报。愿永远追随将军左右。”
黎锦听阿诚这话,只觉得腼腆不安,又很尴尬,话题有些接不下去了。
黎锦侧头道:“别说这个了,吃饭吧。”
阿诚道:“阿诚知道。”
黎锦将弄碎的香醋泡蒜舀到盛面的碗里,又挖了几勺与酱油混合均匀的葱油,最后再夹了几筷子剩下的一些小葱。
拌得匀了,便用筷子挑起面条,吃了起来。
刚炸好的葱油,温热新鲜,奇香无比。
生葱段与生蒜碎的辛辣香气,中和了葱油的油腻感,令人食欲大开。
香醋的酸味与蒜味中,又额外带有一种馥郁温柔如佳酿的香气,拌进面里,增加了风味的层次。
而阿诚切的黄瓜丝,也算得是一绝。
虽然不至于“细如发丝”,却也细如牙签一般,十分精美。
黄瓜瓤本来就是半透明的,阿诚切得又细,看起来便几乎是纯透明的。单独一根夹起来,无论对着什么,都透明得简直看不见。
阿诚切黄瓜丝的时候,恐怕影响口感,甚至还把黄瓜皮给削去了。
黎锦虽然依稀知道阿诚的刀工不错,不过倒是第一次见到他给自己切黄瓜的情景。看了成品,不由得觉得有趣又惊奇。
而黎锦煮的切面,吃起来也是柔软爽滑,但绝不烂糊,反而仍然柔韧又有弹性。
葱油与香醋的调味,只是停留在面条的表面。并没有完全渗入,因而吃起来并不会觉得太咸太酸,调味是恰到好处的。
由于面条口味清爽,吃起来不腻人,饱腹感便不是很重。
黎锦回过神来,才发现不知不觉间便吃了两碗。
这可能够得上是京城贵女闺秀三四人的饭量了。
黎锦意识到这一点,不由得有些自嘲、又有些害羞。
也许是因为年轻的关系,黎锦的肌肤紧实、身段纤长,倒没有发胖的迹象。但她一旦想起别人吃的恐怕只不过是自己的三四分之一,多少还是有点害羞的。
自己简直称得上是饭桶了……黎锦自嘲地想。
真不知道莲湖郡主每顿吃多少东西……看她那豪爽的样子,应该不会同寻常的贵女闺秀一般,也做节制饮食的事情吧?
黎锦莫名地想到了连琥,有些好奇对方的日常生活。
不多时,黎锦与阿诚便吃完了这顿食材丰富的葱油拌面,两人又一起洗了用到的锅碗瓢盆。
虽然阿诚说要自己洗碗,不需要她帮忙,但黎锦觉得还是两个人一起做得更快些。
虽然,阿诚的动作比黎锦麻利多了。
她洗一个碗的时间,阿诚能洗两个碗了,而且也不见得洗得不如黎锦干净。
这真让黎锦有些害羞。
黎锦洗着碗,道:“阿诚在院子里闲逛的时候,可有看到什么吗?”
其实阿诚应该不是闲逛,他应该是很认真地在调查研究院子里的情况,嘴上说成“闲逛”而已。
阿诚道:“阿诚发现了一样特别稀奇的东西!”
黎锦道:“哇!真的吗?”
阿诚道:“这次可是真的稀奇玩意了。将军运气真好,这东西便不是京城独一份儿,也差不多啦。”
黎锦听了更加惊喜,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她觉得自己这次是真的猜不到了。
阿诚道:“这东西倒值得卖个关子。待我们洗完碗,阿诚便带将军去看。”
黎锦知道阿诚虽然喜欢卖关子,却素来不会如何夸大其词。
他若是说了“特别稀奇的东西”,那便是真的“特别稀奇的东西”,不禁更加好奇了。
顷刻便洗完了碗,两人又简单地收拾了厨房。
之后,阿诚便道:“可以了。将军先随阿诚走吧。”
于是,黎锦先见到了一个像仓库般不起眼的小屋子。
之前她没有见过这个小屋子,但即使见过,她应该也只会把这个小屋子当成仓库看待就是了。
黎锦道:“这不是仓库吗?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东西’?”
阿诚道:“将军同我进去看看便知。”
一打开门,一股奇异的蒸腾热气便扑面而来。
这热气十分潮湿,白白的,如云似雾,更有一股微臭的古怪气味,像是某种难闻的药汤似的。
而屋子的正中央,竟是一个石头砌出来的“水池子”。
水池子是圆的,直径约有一丈。
池子边缘,用细长条的白石头砌得整整齐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