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1 章
冬日的暖阳从屋檐的拐角处直射下来,远远的形成一道小阴影,阴影笼罩住墙角的被窝里的人。
虚白的脸上新长出嫩白的肉,新疤添着旧疤铺满着女子全身。仿佛每一道伤疤都贯彻了女子悲惨的生活。
汤芷揪着手中的线慢慢挑着,一点点绣着腹中孩子的衣裳,每件衣服上都带着一个宝字。记忆里明明没学过什么字,都没上过学的人,脑子里冥冥中跳出一个宝,无声告诉她,这个孩子对她的珍贵。
“可惜这个孩子托生在她这个丑妇的肚子里,希望这个孩子不要长的像她,长的像孙成克都比像她要来的好。”汤芷摸着脸,回想起在水里看到的脸。自己这张脸还真是个丑八怪,有时候她有些轻生的念头。
当初的她为了活下来,不知道办了多少蠢事,一桩一件至今回想起来,仍然让她感觉好笑。
不过到了现在这一步,汤芷摸着腹部,只能艰难地熬着,等到孩子生下来,熬到孙成克对自己的愧疚渐渐消散,熬到孩子成亲,熬到身边四世同堂。
汤芷有时想想自己,只觉得俗气,她没有远大的抱负,于她无论在哪里睡,吃什么,她都只想过好日子,好好的活下,好好看着自己孩子长大,好好养一养曾经的自己。
在她的记忆里,她一直在受苦。她真的不想吃苦了。
汤芷讨厌孙成克,也讨厌那些无端生事欺负她的人,如果可以的话,她想有重来的机会,那时候的她绝对会在除夕夜跑路,她宁可去流浪,也不要有这么艰难的开端。
人算不如天算,诸事谁又能说的准?汤芷摇了摇头,努力将繁琐的想法丢出脑袋。接着挑起线,慢慢绣一道接着一道,几条线道叠加在一块,凑成一块彩色的宝,单单从外观就能看出汤芷对这个孩子的珍视。
因为不知道孩子的性别,汤芷特地挑了个中色的小衣裳,不管生出是女孩还是男孩,这些衣服都适合小孩穿。
绣了一会,汤芷绣了手腕生疼,不知不觉靠在墙角闭眼小熄了,一晃就睡到半夜。肚子胀了厉害,胀得汤芷起身起夜。
可能是这边小屋破旧,这边连个正经的茅厕都没。唯一有的就是孙成克从外买回的便桶。汤芷不喜欢用这个便桶,每次处理便桶都要弯腰很多次,赘的她肚子生疼。于是想了想,她决定跑到巷子那边的公用茅厕,正好运动一下,不能天天睡觉。
汤芷起身很快,没多会就穿好全身,为了避免路上受累,她特地多穿了一套厚外衣,灰扑扑的衣裳虽丑但胜在保暖。就这样,汤芷迈着腿一步步往小巷走去。
屋边的月亮映照在白皑皑的雪地里,夜晚虽黑,汤芷却在这么一点微光里,一点点摸索到茅厕。好不容易解决掉生理问题,远远就望到家那边升起熊熊烈火,火势颇大,颇有些势如破竹的劲头,伴随着火焰燃起,汤芷和孙成克的家轰然倒塌。
汤芷站在远处看着它从屋脚烧到屋梁,她所有积蓄都寄托在那个屋里,明明该去救火,但她的脚始终迈不开。她不精明,也不愚蠢,那边人一直容不下她。她是知道了,可这一切又不是她的错,从始至终她只想活着,没有想害过任何人,好好活着就这么难吗?她已经很努力离开他们的视线了,她这种破石头登不得高雅之台,她有自知之明。
一瞬间她恨透了孙成克,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落到这种地步,她想知道其他人日子都和她一样艰难吗?
想着,汤芷眼眶内燃起众多水雾,一如当年那样,在雪地里枯等了一夜,才挪动身躯到小屋旁,看到火焰燃烧的痕迹。汤芷的心抽抽了,她嘴里渗透一丝丝血味。
“真过分啊!”汤芷摸着厚实的衣裳,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铜板。深吸一口气,尽力平息心里的气,现在的她只想好好吃一顿饭,她真的太累了。哭的一夜,哭得她眼皮鼓肿,眼下直接走一步看一步了,等着孙成克回来。
汤芷前脚刚离开小屋,后脚小屋被烧的消息就传到孙成克那边。
孙成克一直怕阎家搞事,阎家虽百年大家,表面看是个勋贵之物,实则不过依旧有先辈那股土匪作风。遇事首先花钱买路,软的不行就来硬了,反正它已经升到这个位置。朝中有一半人都是他们阎家培养上去了,阎家年老一辈至今在朝中仍有威望,年轻一代更有百年难得一遇的才子阎胤。只要好好发展,不在陛下眼皮底下犯什么大错,他们阎家可再多享三代富贵。
阎家富贵几代,行为处事自然嚣张不少。一律只要不如他们了,他们随便处理,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对待孙成克这种弱势,要不是看到陛下希望平民子弟入朝,他们才舍不得将自家千金阎落暄嫁于孙成克。孙成克还不知好歹,身边还一直不停多出这些莺莺燕燕。都不知道处理,非得他们出手,真是脏了他们的手。
孙成克听到消息,脑袋宕机了下,四下空白住脑袋,完全忘记该干什么事。过了许久,四肢渐渐回暖,才回想起自己该干什么,恨不得立马往家赶。刚一请辞,上司那边便发话了,说南边突然爆发洪水,前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