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下最好(修错字)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人称,18年的文,修一些错字。
*好久没写小别了,摸个小甜饼。
*和他一起谈个恋爱吧。
虽然后来被我吐槽过,这个名字总让我想到“小别胜新婚”。
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其实挺正儿八经的,五星红旗飘在蓝天白云下,我们胸前的鲜艳的红领巾随风飞舞……
哦不,当时已经读初中了,不用系红领巾了。
在我唱国歌的时候,我听到旁边那个护旗手发出了微不可道的笑声,噗嗤一下,引得我斜斜地瞪他一眼,却见他迅速地别开了头,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模样。
没错,这是每周一美好的升旗时刻。他是七班的代表,我是和他同届的广播站今天负责值班的小主持。
被他笑了一声,我干脆就只用气音唱歌了。反正那么多人都在唱,我不发音也没人能发觉我滥竽充数不是么?至于那个少年,没关系的,没有下次见面了。
少年从我手里接过麦克风,我窥见他骨节分明的手,从手腕凸起的骨头到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仔仔细细地从那一眼里打量了个遍。
这人的骨相生得真好看,掌骨指骨各种骨都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个道理。虽然这家伙也有幅好皮囊……那叫什么,好看的皮囊到处都是,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不是?
我也就多看两眼,我可不是花痴的人,我是看内涵的——当然,也许外表决定着我会不会去了解对方的内涵。
少年似乎发现了我在偷瞄他,因为他的耳朵悄悄地红了起来,他把手握成拳放到唇边似乎是想轻咳一声,又像是想到了自己拿着麦克风,只好作罢。
他老老实实地念起了稿子:“同学们好,老师们好,我是初二七班的代表刘小别……”
刘小别。
我在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又忍不住看他一眼。
很别致,和这个人一样,我可能要记上一段时间了——只是有印象,可不是惦记哦。
不过也是活该,让他刚才偷笑我。现在好了吧,我就肆无忌惮地看他,让他脸皮薄去红着脸,这种用眼神调戏人的感觉真好。
刘小别的脸也跟着红了起来,这次换我弯弯嘴角发出一声只有我和他能听到的低笑,也算是以牙还牙了,毕竟我是个很记仇的人。
我可不敢明目张胆一直看,不然台下走神的同学要是看见了,可不得以为我沉迷少年美色,觉得我喜欢他呢。
升旗结束后我就迅速地溜了,我怕刘小别问我为什么看他。这个问题太难答了,我总不好意思说我是一方面打算报复,一方面是满足自己的私心。
结果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就又遇到了。
我和好友说笑着混在校门外喧闹的人群里,她像是发现了什么一样向前指了指:“诶你看,那个男生,就是那个——”
“哪个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看了过去,下一秒我的世界里就只看到那一个人。
少年穿着件白色的衬衣,薄薄的布料贴在身上是盖不住的脊线,书包单肩背在身上,耳朵里塞了只耳机,极其敷衍地点着头听着旁边男生说话。
“刘小别!”人群中忽然有人叫他,于是少年人回过头来,恰好和我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似乎没想到我就在身后,他有些诧异,这表现在他的目光足足在我脸上停留了好几秒。
当我以为他会转移视线的时候,没想到他拨开人群,朝着我走了过来。
我呆站在那里,任凭忽然卷起的风将长发吹到脸前,都险些忘了把它拂开。
“喂。”刘小别站在我面前说道,仗着比我高上一点,低头看我。
我觉得心跳有点乱,他会不会要我的联系方式什么的呀。
结果他对我说道:“你是唱什么歌都跑调吗?”
我面无表情:“是啊,连哥哥你坐船头妹妹我岸上走,都跑得一塌糊涂。”
大概是没想到我的回答这么脱线,刘小别眨了眨眼,反应了几秒后,才笑了起来。他向我伸出手,我怔了怔,这人是要跟我握手吗?
“你的包好像很重,我帮你拿。”他对我说道。
可是拿包就拿包呗,你脸红个什么呀。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这家伙当时思路跑偏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从我这赌气一样说的句子里,硬生生地想到了我唤他“别哥哥”的模样。
“美得你。”我呸他一声。
他脑补的那是红楼的剧情,小姑娘捏着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