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出淤不染
向漆黑的远处。
这其中,就有小九的爹和五个兄妹。
他行九,大名吴犬九,都说贱名好养活,他一家十二口名字是各顶个各地不堪入耳。可就再不入耳,这么一家人却在一场水灾过后只余下他和母亲及幺妹三个人。
灾后便是瘟疫,幸存下来的人若逃地不够快,一旦封村治疫,又是横尸遍野。
他母子三人随着流民大军一路往东行进,期间因为幺妹年幼体力不支,渐渐掉了队伍。约么着大半年后天气冷得入骨,先是幺妹染了疾,母亲为了筹措些药草钱,贱卖了自己给当地瞎了一只眼的老鲧夫。
可那老鲧夫渐渐开始往不满十一岁的幺妹身上打坏主意,不顾母亲反对欲行禽兽之事,待他上山砍柴回来时,母亲被老鲧夫按在井边殴打,天寒地冻被扒地就只剩下一件打了补丁的肚兜,血从鼻子里耳朵里呼呼地往外淌,像极了挡不住的,倒灌进村的大水。
骨子里的暴怒因子就在这时被激活了,他捏着拳头,红着一双眼,生生是失手捶死了那个禽兽不如的老鲧夫,背着奄奄一息的母亲和惊慌失措的妹妹连夜赤脚走了三里地。
他身上背了人命官司,自知没了活路,越走越是心寒,最终冒着风雪留在了青城山脚下。他想着妹妹得有个出路啊,于是打着插草卖妹埋母的幌子,想给她找个好人家。
就这么一坐两日,终是在大雪满山街上空空荡荡之际,饿得头晕眼花之时,一抬头,竟看到了一个身着红色披风的少女抱剑站在自己面前。
清冷的眼神,完美无瑕的五官,像极了娘娘庙里供奉着的仙家侍女。
经年后,他在客栈里听过一句说书先生的戏词,说是那仙女下凡尘,头顶着白绒儿毛,身批彩色蓑,顾盼生辉,美得不似人间物。她们来此一遭,不为了吃呀不为了穿,只为渡那有缘人得道,为了结那一场露水情缘。
彼时他坐在午后的窗下,夕阳余晖勾出一身金边。他端着酒盏,被这最后一句戏文击穿了灵魂。
原来是为了结一场露水情缘吗?呵,若当真,那真真是极好,极好的。
吴疾藏匿在树上,躲在漆黑的枝叶中笑了笑,笑过后,脸色又渐渐凝重,乃至阴沉。那时的孟大小姐举手投足端是贵气逼人,美是极美的,却稚气未脱,尚有那么几分人间烟火气。而今她眉目已开,倾城之姿,美得叫自己不由得心生自卑,嫌弃自己满身淤泥,不敢沾染她分毫!
他只卑微地希望再见面时,自己已能够足够体面。
就这么片刻的失神,那边孟燕绥却被人请了出来。一位风姿绰约的女子抱臂冲她笑,客客气气道:“小姐莫要贪玩,再怎么扮作公子也是不像的。快些回家去吧,去找你的兄长或是夫君吧。”
孟燕绥不服气,与她争论道:“我若不是个男儿,何必来此寻欢?”
半老徐娘掩唇笑道:“普天之下,就没有男儿郎见了我迎宾的姑娘能泰然处之的。”
她说完话,打量她道:“我见你姿容不俗,若日后落了难,不妨来此寻我,我定然将你捧成头牌!”
“呸。”孟燕绥气得扭头就走。
吴疾瞳孔缩成一线,握着的树枝被碾碎在掌心。她好端端为何要来这里?那个姓冯的少年呢?是否受她指使?
嘁,自己不露面,叫一个女子抛头露面来这等地方算什么男人?
他抿唇,有些恨自己。为何自己学艺不精,竟打不过她。为何她处处出风头,春风得意,甚得孟燕绥欢心。
暗暗捏紧了拳头,眼见着孟燕绥离开,他又瞥了眼流云阁的牌子,这才跟着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