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裴清玉只休假一天,第二日便早起上朝。
太子忌讳兄长势力雄厚,想要打压,于是命属下搜集边疆之战不合法规的地方进行弹劾。孝王早预料到他会如此,很多把柄是半真半假故意递出去的,等被弹劾时,常常上演当堂翻转。自己只丢下几个鱼饵,倒叫太子失去几条大鱼。
太子摸不清他的虚实,多番受挫,暂时偃旗息鼓。恰好吏部尚书因年迈多疾,最近乞骸骨递了辞呈,双方便就抢夺这个炙手可热的位置,又斗得如火如荼。
初夏田野,麦子青青。农夫正在田间弯腰劳作,顺着田间埂路,走来一行人。
“小姐,今春干旱,雨水不多,粮食都缺水了。不过还好咱们田庄靠近河边,我叫人多打了几口井,浇地够用。”老六在前面引路,回头看小姐脚下。
鹿皮小靴子鞋底已经沾了黄土泥,上面是雪白的绑腿裤子,珊瑚红色翻领窄袖胡服,头上梳着交心髻。林乐乐看着一望无际的田地,嗅着清新的空气,弯腰拔了一株籽粒饱满的麦子放在鼻端嗅了嗅,满是清香,看着就好吃,不禁咽了下口水。
“籽粒好大,拔点儿烧着吃吧。”
老六拔了约三斤青麦穗,找溪水边一块空砂砾地,点了茅草烧麦子。这火的大小得控制好,火大了,青麦就烧糊了,火太小,烧不出那个新麦清香味。
一时烧完了火,几人就着溪水洗洗手,挑起烧净麦芒带着一点儿火星的青黑穗子,对着风甩甩,手心轻轻一搓,就剥落黑壳子,露出青黄晶莹的籽粒来。麦香浓郁,趁热吃了,真是满嘴香甜,越嚼越香。
林乐乐除了记忆模糊的小时候,跟爸妈去农家乐,吃过一两回烧麦穗,自打父母出事,已经十几年没有吃过了。模糊记忆中的美食重新进入嘴里,是怀念的滋味。
还是在外头好哟,多自在。
这几日,皇后借口典礼累了,要休息,没叫她进宫。林乐乐不用伺候名义上的婆婆,便把自己的嫁妆产业挨个转了转。绸缎铺,茶叶铺在热闹的西市,田庄则在南城门外头的京郊。不说顶大,但也不小,每年能给她贡献几千两银子。
女官春见她出门几次,总是欲言又止,她自然是希望王妃能安静待在王府里,坐在正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无论是礼佛写字还是画画绣花,都比出门好。
林乐乐却更喜欢呼吸外面新鲜的空气。反正裴清玉也带她出来玩过,现在他公事很忙,经常半夜才回家,林乐乐整天见不到人,不愿意光等着他休沐,于是带着护卫自己出来游玩。
林乐乐渴了,小苹花洗了手,从仆从担着的食盒中取了乌梅浆倒给她。
细白瓷杯里,黑紫色的乌梅浆微微摇晃,用料极为扎实,含一口在嘴里,酸酸甜甜,滋味醇厚,美极了。
林乐乐坐在铺开的毡布毯上美滋滋的享受,忽然看见田间夹杂的官道上,一骑绝尘,带起滚滚尘土。
“这驿卒怎么穿了一身白色?”
小苹花瞥了一眼,给阿红也倒了一杯乌梅浆,好奇发问。
“不止穿白,我看他腰间还系着麻绳,可能是住在外面的哪个老王爷升天了吧?”
等回到城门,忽然听见钟鼓齐鸣,连绵几百声,震撼人心,众人这才知道,原来是十方山上礼佛的太后不幸驾崩。
这可真是令人意外的消息。林乐乐匆匆归家,看沿途王宅公府,都收红挂白。自己家门外两串红灯笼,也改为白纸黑字的素灯笼了。
“娘娘,幸好您赶回来了,快换上素衣,进宫告哀!”
再次进宫,一片缟素。皇后忙得很,指挥宫人继续换摆设,还要迎接内命妇,又要带头致哀,没空搭理她这个有前嫌的儿媳妇,林乐乐便混在人群中,让哭则尽力哭几声,让跪则跪,让起则起。
一片素白的哀戚中,她心里泛起担忧。裴清玉叫太后抚养过两年,感情应比别人深厚,之前有了好东西,时常送往十方山孝敬,如今长辈忽然崩卒,他心里什么滋味?会不会很难过?
宫门大开,勤政殿已经摆起了灵堂。
“朕最近身体不适,孝王素来和太后亲厚,便由你替朕把太后从十方山迎回来吧。”
“儿臣遵命!”
裴清玉正色下跪接令后,起身间,看见同跪在身旁的太子,哭红的眼睛闪过一抹得色。
也难怪他得意。自己运气着实不好。正赶在如火如荼斗争时候,不得不远离政治中心去迎回太后的灵柩,一来一回个把月下去,自然错失良机。
且得意吧。
急于攫取更多利益的太子,和逐渐年迈多疑的皇帝,本来就有矛盾。等自己离开的时候,这矛盾会重新焕发,并且越加尖锐起来,到时候还不知鹿死谁手呢。
对于太后的死,裴清玉没有什么伤感。外人看着亲厚,不过是弱小时候的他为了求生,竭力讨好的选择。太后对他,也不过像是对听话宠物的喜爱。再说婆媳天生不对付,宠爱他也有和皇后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