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中较劲的意思。
除此之外,没有更深厚的感情。
只是,生母早死,他已经有了克母的恶名,如今刚回京不久,远在十方山的太后再次驾崩,并且是在他新婚没多久的时候,似乎害他恶名更盛了。
已经有些流言在传播,而且有些人见到他,下意识眼神躲闪,好像他是灾厄本身,着实令人稍微有些气闷。
“幸而离得远,没有被孝王牵连。”
其实除了乐乐,因为相貌出众,从小对他表示好感的女子很多。只是每次在他遭遇厄运的时候,她们都会这样躲闪。
乐乐……新婚就遇到这种事情,她会怎么想?
裴清玉有些烦躁地回府,林乐乐已经先回来了。正脱了鞋子,坐在寝殿的塌上,挽着裤脚,露出一截雪白纤细的小腿。阿红手心搽了药,正在揉她泛红的膝盖。
裴清玉令婢女把他的铺盖拿到书房——国丧期间,不能饮酒作乐,婚丧嫁娶,也不能夫妻同房。
而后赶走阿红,自己坐在床边,把淡绿的药膏涂在掌心,替她揉起来。
林乐乐小腿往后用力,脚趾蜷缩,想躲。他大掌握住细弱的脚踝,跪坐在榻上面对她,硬用双膝/夹/住她雪白的脚,不许乱动,而后继续搓揉。
他带着薄茧子的掌心,略微粗糙划过细嫩的肌肤,揉过的地方越加红了,林乐乐先是觉得痛,热,接着跪出的冷痛被揉散开,脊背脖颈冒出薄薄的热汗来。
“好啦,我膝盖不难受了。”细白的小手盖住他骨节分明的大手。
裴清玉吐出一口浊气,揭开她的小手,手指向上探索,尾指勾到推在上面的裤脚,替她慢慢拉了下来,丝帛的裤子已经多了许多褶皱,细致拉平。又替她从旁边找到罗袜,翻身坐在她旁边,把赤脚放在自己膝盖上,替她一只一只穿上,而后捏着她的脚,不动了。
小脚被大掌握地发热,有点不自在地扭了扭。
林乐乐看着他沉默不语,不言不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安慰。
“你今晚睡书房?明日就起身?”
他松开虎口,手掌虚虚握着,她终于抽出来脚。林乐乐挨着坐了过去,手掌贴着他沾着香火烟气的臂膀。
“对,今日睡书房,明日就起身。”
你会不会怨恨,才来京城享受了没几天繁华日子,就要转苦守国丧?
林乐乐下垂眼抬起,小心觑看他的神色,眸子里没有怨悔,倒是一团关心。
“清玉,你不要太难过了。我听说太后年过八十,高寿如此,也算是喜丧了。太后身边的御医是全国最好的医师,吃的是全天下最好的药材,生前你还时常送熊胆、百年野参,鹿茸过去……你已经尽力了,这是天命如此,老天让太后上天上享福去,谁也没办法的。”
说完,侧坐在他身边,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像是哄小孩一样,轻柔把他的头按在自己肩膀上,另外一只手滑到背后,轻轻拍打他的脊背。
这着实是个倒霉孩子。亲娘早逝,皇后暗恨,太后奶奶又没了。林乐乐十岁时家里遭遇变故,后住在福利院长大的,对他的遭遇有些感同身受,深感怜惜。
裴清玉头搭在她肩上,微凉的身子开始有些紧绷,闻到她身上暖热的栀子花香,甜软的安慰话语,有一瞬间的怔忪。
从小到大的经历中,没有人这么怜惜过他。
乐乐怜惜他什么?怜惜他失去了亲人。
可是,他并不为此难过。
为了怕乐乐发现他并不伤心,裴清玉闭上眼睛,把面容埋在她的肩窝,叫她看不见自己的神色,像偷东西一样,既忐忑又眷恋地享受这一刻的怜爱与安抚。
“你前几天老躲着我,我以为,我搬出去,你会松一口气。”肩窝热乎乎的,裴清玉闷闷在她怀里说。
林乐乐像是在哄一个受伤的大狮子狗,“哪有,前几天是身子不方便嘛。”
更真实的原因是,她有些接受不了十七岁就发生关系,甚至十八岁就可能当母亲,下意识能拖得一刻是一刻。
如今分居,暂且不用担心这事儿了,却也有新的烦恼。
裴清玉去十方山迎接灵柩,她若留在京城,便得天天进宫跪灵,还需防备着皇后使坏。
“清玉,我想跟你一起去十方山,可以吗?”
声音引起胸膛的震动,些许气闷都被她的安抚弄散了,裴清玉有些不敢相信地抬起头。
“路上晓行夜宿,清苦至极,哪有待在京城里舒服?你……确定想跟我去?”
林乐乐想了想,在他暗含期冀的目光中,确定点点头。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们一起去吧。”
“傻瓜,在家日日好,出门事事难。这回不同于上次班师回京,沿途官员都需要哀戚简素,不能大操大办,路上恐怕会吃不少苦头。”裴清玉把手负后,默默捏紧掌心。虽然盼望她去,嘴里却条条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