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欢
说,“阿夕,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中秋。”
“是呀,中秋到了。这是除了除夕之外,第二个可以团圆的日子。”
“但这是第一个有人陪我的节日。我好开心。”
“你会年年岁岁陪我过中秋吗?”
烟归殷切地望着他,等着他的回应。
阿夕不语。
烟归转了转眼珠子,安慰自己许是因为阿夕并没有人身自由,便道,“没关系,你的卖身契虽然在池雪尽那里,但是我已经想好了。待这个交易做成,我会向雪尽要你。”
她目光灼灼,满是真挚。带着志在必得的坚定。
雪尽总不至于言而无信。
“为什么喜欢我?”阿夕还是想问问。
“喜欢需要理由吗?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譬如我今日喜欢你,明日也可以喜欢他人,喜欢就是这样毫无缘由,毫无征兆的。”
烟归举了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可她确实说不清楚喜欢阿夕的原因。
也许是因为初见便觉得他长得十分好看,也许是因为那日的维护,也许是因为他做的饭好吃……
桩桩件件,构成了阿夕。
她很难说清具体是因为什么而喜欢阿夕。
果真如阿夕所料,原来谁都可以。
他眸色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转瞬又是庆幸。
这样也好。
“所以阿夕不喜欢我吗,不愿意留在我身边吗?”
烟归这人混账得很,她的喜欢可以朝令夕改,将变心说得理直气壮。此时却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祈求阿夕说个动听的令她满意的答案。
其实阿夕不喜欢她也没关系,只要能永远在她身边就好了。
阿夕本就是无心的指灵,但那又怎么样呢?她只是想要一个永不离弃的能陪她说话的活人相伴。
浮生千百年,相处光阴确实不过短短几瞬。
阿夕真正听进去了忘忧的话,哪怕自己只是她漫长生命中沧海一粟的存在,也妄图留下最深刻的痕迹。
于是他笃定道,“如果可以,我愿意永远留在你身边。”
烟归唇角勾起一个笑,心头的那颗大石头落下一半。
之前忘忧让烟归屡次试探阿夕,只要他没有表现出抗拒,便可以得寸进尺,肆无忌惮地发展感情。
所以她是成功了吗?
虽然阿夕没说喜欢,可是他说愿意陪着她。
没关系,来日方长。
她弯起眼角,那双秀丽的柳叶眼里满是阿夕的容颜,冰雪为肌,山水为眉,多情桃花眼里不再是无尽冷意,而是满含着温润笑意。
本是冷峻冰山容貌,却在烟归的“蛊惑”下,慢慢融化了,显现一派明媚春意。
烟归十分满意,伸出一手摸了摸阿夕乌黑柔顺的发,像是在顺宠物的毛一般。
而阿夕像什么,一只温顺美丽的大狗狗。
而这只宠物,会永远陪着她。
会吗?
烟归其实是有点怀疑在的,但即使只有这么一刻,也足够了。
她从来不是贪心的人。只要有一些虚浮的表面就好了,她不要真心,只要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