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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他是魔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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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是一个来自暗网的杀手。

他有一个原则——从不接龙国的任务。

因为龙国这个国家很特别,禁枪、满大街的摄像头、身份信息管理严格等等,这些都给任务带来巨大难度。

某一天,史密斯在暗网内部app发现了一个来自龙国的价值二百万米金的任务。

他毫不犹豫地接了。

是的,他从不接龙国的任务——除非对方给的太多。

二百万米金,哪怕除去暗网的三成的抽成,也足够他潇洒很长一段时间了。

于是。

他用一个假身份,过境,来到龙国。

在没来到龙国之前,他以为这次的任务目标应该是很有身份地位的人物。

毕竟两百万米金!

没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怎么会这么值钱!

但是当他来到龙国,并且找到任务目标之后,他才发现目标竟是一个十八岁的大男孩!

那一瞬间,他认为金主简直疯了。

就这么一个大男孩,在他的家乡米国,随便找个流浪汉,给他几千美金,这事就能办成。

以前他就听过龙国人人傻钱多,他还觉得不可能,现在看来竟然是真的!

不过。

哪怕目标是一个大男孩。

也得计划一下。

毕竟史密斯认为,在龙国的任务,难度最大的不是怎么把目标弄死,而是完成任务之后怎么脱身。

首先,得制作好趁手的工具。

他了几天时间,潜伏在一个小小的加工厂附近,趁厂里的工人下班之后。

他偷偷潜入厂里,利用厂里的机床与材料,成功制作了一把手枪。

没有来历的武器,对于掩藏身份很有用,但威力对于杀死一个普通人又足够。

弄好武器之后。

接下来,就是要选择一个作案地点。

这个地点最好没有什么人烟。

这样可以让尸体迟一点被发现,最后是等到他离开龙国之后,那时便高枕无忧。

制作好武器之后。

史密斯便目标家里附近的酒店里住下,一直在观察目标。

观察了整整两天。

那个目标竟然一直都没出门。

史密斯无语极了。

有时候他在望远镜里能看到,那个大男孩明明长得很帅,身材更是非常耐斯。

像这样的男孩,在他们米国,那绝对会是一个社交宠儿,每天被不同的美女环绕!

他怎么会天天窝在这里?

他真的正常吗?

“要是老子十八岁的时候有这样的长相和身材,老子每天都要在不同美女的床上醒来。”观察中的史密斯吐槽。

三天。

在酒店观察了三天,史密斯发现那家伙唯一的一次外出,就是现在。

他在与一个三十几岁的男子在咖啡厅喝咖啡。

史密斯明白他为什么不跟美女约会了。

原来是好这一口?

“该死的盖!快给老子出来法克噢耶斯!”

史密斯兴奋地发现,对方走出咖啡厅之后,似乎没有打算回家,而是坐上公车,往郊外去。

“你终于要出门了,太棒了大宝贝!”

史密斯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开着一辆偷来的机车,跟在目标的身后。

目标越走越远离市区,来到公交车的终点站之后,竟然还往野外的一片山地树林走去。

史密斯兴奋极了。

这简直就是上帝给他创造的最佳时机啊。

他把车往路边一个没监控的地方随便一放。

便跟着目标一头扎进了树林当中。

跟着目标在山地里又走了好远,史密斯看差不多了,加快了脚步,想要追上对方。

走过一条小路的转角,目标却消失了。

史蜜斯吃了一惊。

怎么回事,那个大男孩怎么会突然不见?

正茫然。

头顶上一个声音传来:“你在找我吗?”

史密斯浑身一震,抬头,发现目标竟站在头上一根树枝上。

他说完话,轻轻一跳,从三四米高的树上稳稳落地。

对方是练过的,而且身手非常不错!金主的提醒竟然是真的!

这个念头闪过。

史密斯感觉有点荒谬,十八岁的大男孩,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正在读高中吗?这种身手是怎么练出来的?

不过,史密斯并未慌乱。

因为双方的这个距离,这种时机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完美时机!

他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而是趁对方刚刚落地的瞬间,从口袋里掏出枪,上膛,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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