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给她找事做,好给她计工时。
“你的口琴不用教了吧。”
“不是口琴,是这个。”罗晓澍拿出一个小型的手持摄像机。
“我们乐队今天晚上演出。”他解释,“平常都是安东尼负责拍视频的,可他刚好有急事回家去了,最近都不在,所以只能交给你了。”
看看那个黑乎乎的玩意儿,周清霭十分无语:“这我从来没用过,不会啊。”
“那就学啊。”看她像要打退堂鼓,罗晓澍提醒,“魔法还在哦!”
“为什么还在。”周清霭嘟哝,“说好了只到你学会口琴。”
“没说过。”他面不改色地耍赖,“我说在就在。”
周清霭很想给他个大白眼。手却已经伸过去,把摄像机接了过来。
“你们这是要之后放上网的?”
“对,主要就是个记录。你看过我们视频号里以前发的那些吗?”
“看过。”
“觉得拍得怎样?”
……不怎么样。
周清霭记得那些视频,音质问题不大,但画面——全是远景,连人脸都看不清,害得她看视频时老是下意识地想用手指去划拉屏幕,想把画面放大了,看脸看个仔细……
“不怎么样,是吧?”罗晓澍笑,“所以呢,你再不会拍,也不可能拍得比那还差了。”
“放心拍吧!”
“实在不会弄,你就用手机拍也没问题。”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周清霭哪还有拒绝的余地。
当晚就要演出,她紧急上网去搜这款摄像机的使用方法,各种拍摄、运镜技巧什么的也查了一堆,只看得头晕脑胀。
卢卡斯开车来接他们时,她才想起来:“你也要演出?”
罗晓澍弯起嘴角:“没错儿。”
周清霭瞪大眼睛:“怎么演?”前两天还说不能弹琴呢!
“就这么演啊。”他眨了眨眼。
“用这双手?”
“嗯,就用这双手。”他眯着眼笑了。
那是什么样的笑容呢,有一点狡黠,有一点可爱,更多的是自信,简直让人嫉妒。
简直让人想要捂脸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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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地点是市中心一家很大的酒吧。
周清霭刚进去,就被里面轰响的声浪包围了。
舞台上的说唱歌手,正在卖力地用德语单词轰炸她的耳朵。台下人群拥挤,放眼望去,一片林立的手臂随着节奏摆动,灯光在曈曈人影间来回扫射,好像在监视哪位没有举起手臂的人——
罗晓澍拉她一下。
“等他们下去就好了。”他凑在她耳边说,“跟着我走。”
他的气息弄得她脸颊发烫,可她也不怎么想躲开。
周清霭跟他挤到前排,舞台上的声浪越发响亮,音箱轰得她心脏乱跳。
坚持了一会儿,这位歌手总算下去了。周清霭舒一口气,接过罗晓澍递来的饮料。
“没酒精的。”他说。
周清霭看他一眼。有酒精的也没事。她其实很想这么说,可是想想还有拍摄任务,也就咽回去。
罗晓澍说:“那拍摄就拜托你,我去后台了。如果你觉得有必要,也可以上舞台去拍,我跟工作人员打个招呼。”
周清霭下意识扯住他袖子:“你真的要表演?”
“对啊。放心吧。”
他的身影消失在舞台后。一会儿功夫,四个年轻人出现在台上,开始调试乐器设备。周清霭刚打开摄像机,台下已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口哨。有人大喊:“澍!”
忽然之间,刚才松散的人群都往舞台前涌来。
周清霭瞪大眼睛。台中央放着一架键盘,后面站着卢卡斯;鼓手雅各布胖胖的身影坐在架子鼓后;吉他手奥托、贝斯手乌维站在舞台两侧。他们都穿着黑色T恤和牛仔裤。
没看到罗晓澍。
站在周清霭身侧的女孩忽然尖叫了一声,把她吓了一跳。这一抬头,就见一个瘦高的人影走上舞台来。
破洞牛仔裤,黑色卫衣,棒球帽沿斜在一边。男生面带笑容,朝台下挥了挥手。
回应他的是更大声的尖叫。
周清霭忍不住问旁边的金发女孩:“他们很有名吗?”
女孩叫:“澍!澍很有名!”
罗晓澍已走到舞台中央,和卢卡斯一起站在键盘后面。
他没有说话,带着一个轻松的笑容,回身望了望自己的同伴,轻轻点了点头。
然后,低垂眉眼,他的修长手指落在键盘上。
只有左手。人群轻微骚动,紧接着,卢卡斯的双手也落在琴键上。
居然是三手联弹!
周清霭张大嘴巴,又忍不住笑。她怎么就没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