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王不死下山
孤独
一个人在雨中漫步
天在哭
孤独无助
惊起的欧鹭
芦苇荡中争渡
寂寞的苦楚
无处倾述
心在何处
流浪的情愫
一封情书
已经没有了归宿
人生万般的苦
千言万语数不清楚
人生 独自路途
离别总是伤感,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有着太多的回忆。文人墨客总是会选择高歌一句,或者是赋诗一首。以此;来抒发自己的情绪,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寸寸柔肠,盈盈粉泪,楼高莫近危阑倚。
不过,王不死到不觉得什么,人,总是可以适应一切。
与老不死不同的是,可怜的王不死就连一个包袱都没有,也没有吃的,换洗的衣服也被烧成灰烬。不过王不死的心态好,我本一无所有的来到,又何必带着俗物离开。当然那几两碎银除外,那是旺财的伤葬费。
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王不死倒不觉得什么,一路上走的很欢快。又蹦又跳,就像是考试考了双百的孩子。
自古华山一条路,虽然五户村的名气差了很多,但也同样只有一条下山的路,不走这一条,那就只能祈祷自己长一双翅膀飞过去。
于是王不死遇到了老不死同样的人--二胖、
估计是一直守在这里十几年了,两人就在了路口搭了一个茅草屋,不大,但也总能遮风避雨,随便做一点吃的,因为吃啥补啥的原因,二胖正捧着一个猪蹄,坐在门口吃的不亦乐乎,只是不知道二胖吃的是前蹄,还是后蹄,因为手受伤的原因,速度上有所影响。
王不死走过,看到那猪蹄子,好吧,王不死有些饿了,这猪蹄子也不是想吃就可以吃到的,里正这么大的干部家都吃不到,老百姓养猪成本太高,就算是养肥的猪也不会自己留着吃,都会选择买到城里,换点银子补贴家用。
王不死很想走过去咬上一口,想一想,还是算了,自己不能给男主抹黑。
只是王不死想离开,二胖却不愿意了。
原本每天五户村下山的人就很少,而老不死和王不死的相貌,大胖和二胖早就烂记于心,自然二胖已经认出王不死,想起大胖的交代,没有鸡吃的日子怎么熬,于是快速啃完手里的猪蹄,小跑几步,挡在了王不死的前面。
王不死见状大吃一惊,难道这老头是庙里的菩萨,见到世人总要施舍一点。
好吧,王不死是把世人想象的太美好,人之初,性本善,这话没错,只是要看人,二胖就不是。
“大爷,你有何事”王不死问道。
“你叫谁大爷呢,我今年二十”,看来年纪不仅仅是女人忌讳的话题,男人也是如此。
王不死满头黑线,虽然二胖吃的油光满面,也不像是五六十岁的人,但是二十岁,王不死能够相信就怪了。
“好吧,大兄弟,你让一让,挡道了”,王不死说道。
“小子,快点回去”二胖丝毫没有把王不死放在眼里,毕竟王不死个子不高,身材消瘦,跟人的感觉就很弱小,这就是人们眼中好欺负的对象。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王不死也有些很生气了,自己没招你没惹你,人善被人欺,自己长得善良,但也不能受欺负。
“ 不回去也行,把你的命留下”二胖恶狠狠的说道,俗话说姜是老的辣,自己打不过老不死,难道还谁怕你一个小毛孩。
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总要找人发泄一番,不然会内分泌失调的。看王不死大小长短正合适,就你了。
二胖很有自信,虽然自己现在是伤残人士,摆摊要饭基本不用化妆,但是对付王不死二胖相信一只手就足够。
“谁裤裆没系好,把你露出来了,要你管闲事,还要我的命,凭什么”王不死彻底怒了,一天所受的委屈,以及老不死的而离开,旺财的惨死,心中怒火终于燃烧。
二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裆,“还好,自己裤裆系好了”。
抬头看了看王不死,:“佛爷想要你的命,没有理由”。
二胖的话音刚落,只见眼前一沙包大的拳头就出现自己的面前,毫无防备,也无处防备,眼睛重重的挨上一拳,
“你大爷的,嫌自己活的时间太长了,找死”王不死怒骂道。也不再讲江湖道义,动手之前先要啰嗦几句,能动手就少动嘴。
二胖只感眼冒金星,身体后退了两步才站定,摸了摸眼睛,好在只是肿了起来,眼珠子还在,不然没眼珠的佛爷太吓人,要饭也效果不好,指着王不死骂道“臭小子,搞偷袭,一点规矩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