圩六滴泪
姥姥被祁钧哄得很开心,连连称好,中午留他们吃了饺子。
下午,金云熹借了三舅的车带着祁钧去了睢王山。
睢王山在恩州东南,最高海拔3064米,是恩州最有名的自然景点。
漫山遍野都是红灿灿的金达莱花,这才是金云熹想带他来的目的。
金达莱花就是汉语里的杜鹃花,除了常见的玫红色偶尔也会有白色的。
金云熹每次来都会去看看路边那几棵开白花的金达莱树是不是还活着。
顺着记忆(和地图)金云熹停了车,找到一段没什么人的山路。
她在前头带路,领着祁钧慢慢往山坡上走。
“你以前经常来?”祁钧腿长,山路也缓,对他来说毫不费力。
金云熹稍微有些出汗,但一看就心情很好,笑着回答他:“对啊!小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每年都会包车带我们来山上春游,虽然回去还得写作文。”
“我小时候也写过,我们那时候去海城动物园。”
“我就不明白了,好好的春游为什么要写篇作文,单纯的快乐不行吗?”
“嗯。”祁钧点头表示认同,看向她的眼睛,宠溺地陈述:“像现在一样。”
金云熹抿起嘴笑,非常自然地(顺手地)牵了他往更高的山地走。
开花的金达莱的树也就一人高,先花后叶,所以这个季节只能看到茂密的花朵下光秃秃的树枝。
金云熹的笑脸在阳光下映在红灿灿的花丛里,格外明艳。
她就是该这样肆意快乐的女孩!
这一刻,祁钧记忆里的那个她又被重新拼凑了回来。在舞台上绽放的灵魂,是在这片金达莱花海中长大的。她的自信,她的美丽,就如同这火红的金达莱,要在阳光下才这般夺目。
而她人生中最昏暗,最挣扎的几年,不得不说都是他的失败。她的小心翼翼,她的卑微苦难,她要绝地重生,他更应该支持和守护她走好今后的每一步。
她伸出的手,他不会再放开。
“你最近怎么这么主动?”祁钧意指刚刚被他十指相扣的亲密。
“嗯……”金云熹需要组织一下,认真说道:“我觉得一直是你喜欢我多一些。从读大学的时候一起排戏,到后来拍《陌陌》呀,《无忧》啊,都是你主动,都是你在照顾我。《庄宗》也是,虽然我也气你给我下套儿,但我知道你多努力在帮我争取这个角色。
有些事情你明明可以不做的,你都做了。所以我也想通了,你认死理儿,就随你去好了。反正我也没什么人可以喜欢。”
反正我也没什么人可以喜欢。
祁钧苦笑,这表面是在试探,实则更是表白。配合她反问道:“哦?”
“因为我从小到大,被太多男孩子喜欢了!”她撅着嘴,故作张扬。
“所以我呢,第一次……”金云熹咽了咽口水,“喜欢一个人,但那时候不知道那叫喜欢。”
“那时候是什么时候?”
“嗯……想亲他的时候。”金云熹停下脚步。
“那你第一次想亲他是什么时候?”祁钧也想知道答案,他多希望跟他希望的一样。
他的眼睛真好看,像睢王山夜晚的星星。三千米高山上的星星。伸手一把就能摘下来那种。
缓和的山坡让二人得以对视,真选了个不错的地方,金云熹想。
她抬起左手,轻轻地捧着他的脸,又缓缓将大拇指覆上他的下嘴唇,亲上自己的拇指:“这个时候。”
久远的记忆再次袭来。
那个舞台,那个叫于连的年轻的家庭教师,和长他十岁的美艳市长夫人,悬殊的地位和信仰的冲击。他们之间本不该有爱,他们的结局注定是分离。(《红与黑》)
十九岁的金云熹和二十岁的祁钧。第一次从角色里体会到爱情,却是属于他们自己的爱情。
祁钧拉住金云熹的手腕,正准备清除与她之间的障碍,于连与夫人之间的障碍,年少懵懂的他和她之间的障碍。
那只拇指却已自己抛弃了阵地。
如果那时候我知道那是喜欢,我一定会吻你。
我也一定会鼓足勇气去好好爱你。
金云熹终于在她最爱的开满了金达莱花的山谷里,吻到了她此生唯一的、最爱的人。
未来的路怎样,她也会陪他一起走下去。
君子以诚待我,我以真心视之,不离不弃。
*
祁钧虽然拒掉了《无忧》第二部(不然已经开机半个多月了),难得的空闲并不能让他真的闲下来。配音、录音、商务之类的工作又被排了上来。
他拍《庄宗》从前期准备开始一共花了一年三个月左右(包含礼仪、马术、武术等课程)(金云熹虽然是女一,但戏份并不多也在组六个月)。
这次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