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大乌龟躯体进入武魂鼎
它的躯体却是可以让自己武魂鼎晋级的更重要的能量源泉。
金鼠王失望的走了,陈锋不禁冷笑一声,“既然选择屈服,还想获得自由,还想算计我,真是痴心妄想。”他相信,金鼠王如果摆脱了血咒的控制,身体中血炎消失,大老鼠第一个就会杀了他,将玄珠夺走。
本来陈锋是想将金鼠王的神魂炼制成为玄珠的珠灵,有了珠灵,玄珠就会拥有灵识,成为灵器,虽然器灵的提升,甚至可以晋级为神器,金鼠王却根本看不到玄珠,或者说玄珠就是金鼠王的心结,它不想再与玄珠有任何的瓜葛,才放弃了成为玄珠之灵的机会,也要加入陈锋的武魂鼎中。
俗话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玄珠已经算是一件不错的空间宝物,一旦成为玄珠的器灵,那将是一人之下,整个空间的生灵之上,甚至会被称为创世者,他却放弃了这个受人敬重的机会,却准备加入陈锋的武魂鼎中。
陈锋知道,这是大老鼠害怕自己抛弃它,一旦战斗危机之时,玄珠可能被抛弃,而武魂鼎却不可能被抛弃,所以,大老鼠才会加入武魂鼎中。
为了尽快适应自己力量的暴涨,陈锋决定在雇佣兵协会中接取任务,只有不断的战斗,不断的使用,才能够让自己更快的适应的增加的力量。
经过陈锋数次接取任务,战斗过后,他才了解到难怪武者都喜欢战斗、他们是在生死间突破自己的瓶颈。
最后他再次选择血狼帮的九级武者护法与一名刚刚突破瓶颈,成为一级武师的长老作为练手的对象。
这次猎杀血狼帮的人,并非是因为雇佣兵协会那点赏金,而是他们身体中的血魔精血。
血魔可是血术修炼圆满的强者,他的每一滴血液都拥有血魔身体中所有信息,只要有一滴存在,就可以再次凝聚出躯体。
血液越多,血魔的威力就越大,而且血魔攻击的不是内力,而是身体中的血液,哪怕是对手境界再高,实力再强,只要身体中血液质量没有血魔精纯,只要沾染一点,就会被像蜡烛一般被点燃,身体中的血液就会被血魔的血炎燃烧殆尽。
陈锋所修炼的不毁不灭之体,不但凝练血液,还凝练肉体任何一个细胞,他可以使用武魂鼎将血魔精血中的强大能量炼化成为最精纯的血系能量,慢慢的吸收,提升自己的肉体实力。
看着雇佣兵协会大厅屏幕上面的任务,四个九级武者护法,奖金一共七千中品原石。
一名武师级长老,赏金超过八千中品原石。两者加起来就已经达到一万五千多块。
这些奖励已经对他没有任何吸引力,武魂鼎一天所炼化的能量都比这些原石要多的多。
今天要对血狼帮动手,是因为他心中对对血狼帮的人有一种天生厌恶的情绪。
也许是在金鼠王那里听到血魔太残忍,心中对血魔畏惧,血魔精血太强大,如果血魔精血进入自己的躯体,将自己变成血傀儡,陈锋想在血魔还没有脱困前消灭他,免得等他出来之后选择自己作为他的替身。
金鼠王这种荒古强者,拥有强大的血脉之力,抵抗血魔精血的侵蚀,一旦身中血魔精血,都只能乖乖听命,如果是普通的生灵被血魔精血侵蚀,只怕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如果血魔知道自己也在修炼血罡之力,一旦修炼有成,将不再畏惧自己,甚至可能威胁到自己,只怕它会立即派人击杀自己。
只有自己将血罡之力修炼到可以抵御血魔精血的境界,陈锋才会安心,居安思危是每一名武者想要生存必须的思想准备。
在一个隐蔽之处,两道身影正在一个山洞中踱着步子,其中一个正是今天消失的肖凡,另外一个并非人类,而是一只生长着翅膀的血色巨狼。
这只血狼异常神俊,全身透亮,就像是由一整块血色玉石雕刻而成的塑像,它此时正在训斥着肖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