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
得有多拉胯,她一旦开始看,就绝对不会中途弃文。
于是她强忍不适,熬了三个通宵,把这本裹脚布看完了。
老实讲,以她的阅读经验来看,这本小说文笔华美凝练,很有可读性,但权谋斗争写得太幼稚,有些地方甚至不符合历史逻辑,简直是胡扯。
追完全文,除去那些腻腻歪歪的恋爱情节不说,还是有两个角色引起她的兴趣。
一个是男配大理寺丞齐澍,而另一个是女配扶风郡主沈云裳。
这两位角色在原文,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齐澍其人,不仅生得玉树临风,清冷绝尘,为人还风光霁月,刚正不阿,十七岁便高中探花,通过释褐试之后,先去做了个地方的户曹参军,后来又回长安入京兆府当录事,由于京兆府尹与曹太傅交好,他得到太傅举荐,入大理寺任寺丞一职,每天除了判案就是干饭,过着平静而充实的公务员生活。
然而这种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而且是打了个粉碎。
当今太子的嫡女扶风郡主,一个痴迷于美男的终极颜控,养了满府的面首,日日欺男霸男,夜夜春宵苦短,是长安城最臭名昭著的纨绔郡主。
如果仅仅是自己闹着玩也就罢了,偏偏她还瞧上了自己的皇叔男主,想要和人家“越过道德的边际”,结果闹得满皇宫风言风语,好事者在背地里对着东宫指指点点,连承恩殿的内侍都抬不起头做人。
虽说男主的确不在乎纲常伦理,身份贵贱,可也不是为她这种恶毒女配不在乎的,而是一心一意为娇软女主不在乎。
男主不仅严词拒绝了她,还将她告到太子亲爹面前,让她被气得吐血的亲爹一脚踹出崇仁殿。
于是扶风郡主失意了,难过了,在数次跳河未果后,她勉强回宫上了一次皇室子弟都得去但她从不去上的课,与太傅请来讲学的齐寺丞,于众人之间来个四目相对。
那一刻,久闻郡主恶名的齐澍厌恶地转过头,而郡主的不知第几春又回来了。
同样的高傲矜贵,冷酷无情。
同样的学识渊博,博古通今。
同样的对她不屑一顾,对她深恶痛绝。
扶风郡主内心响起一道声音,找到代餐了!
白月光追不到,追个白月光替身没问题吧?
扶风郡主喜滋滋地苍蝇搓手,还没碰到代餐的衣角,就被代餐打翻了饭盒。
齐澍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庞,在面对她的时候,永远冷得可以结冰——
“微臣从六品大理丞,资浅望轻,怎敢侍奉东宫,且长安城里仰慕郡主风姿的郎君多如过江之鲫,微臣自惭形秽,还望郡主高抬贵手,放过微臣。”
扶风郡主怒了,我奈何不了自己的亲皇叔,还奈何不了你一穷酸书生,我有的是办法让你这冷美人,心甘情愿地躺在我身下,让我……此处省略一万字yy。
可惜她蠢钝如猪,也没有旁的办法,只能用在烟花柳巷学到的最卑鄙无耻的一招,那就是下药。
齐澍虽然是位冰清玉洁的圣君,但终究是肉体凡胎,扶风郡主串通内侍在茶杯里下了功力十足的媚药,等齐澍完全瘫软后,再悄悄搬到她的承恩殿,用绳子绑成大闸蟹。
摸着清冷美人滚烫发红的肌肤,扶风郡主一脸猥琐的笑意,嘿,还是栽在我手上了吧。
第二天齐澍在剧烈的疼痛中清醒过来,望着媚香满室的寝殿,望着狼藉不堪的大圆床,身体上暧昧可怖的痕迹,以及腕间捆绑的红绳,还有身旁未着寸缕躺着的最讨厌的人。
他彻底疯了。
一夜之间天旋地转,齐澍从冰清玉粹的谪仙堕落成暴戾嗜血的魔,他没有对扶风郡主痛下杀手,也没有向皇帝告御状,而是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地加入反派阵营,成为乱臣贼子的帐中军师。
五年之后,很快对代餐失去兴趣的扶风郡主,跟随荣登大宝的父皇,升级为扶风公主,她挥霍无度,榨干国库,建造金屋四百,坐拥面首三千,与此同时,叛军在齐澍的运筹帷幄下势如破竹,一路攻城掠池,直捣长安城,公主府血流成河,尸横遍地,她被叛军像拎小鸡仔似的拎起来一把丢到庭院。
反派抽出长剑搁在她的脖颈处,噙着一抹邪笑,问道:“齐相想要她怎么死呢?”
齐澍头戴帷帽,一身月白色长衫,端坐在马车上,仿佛夜空高悬的明月,仍旧不染一丝尘埃。
他轻轻吐出一句话:“砍下她的狗头,挂在承恩殿的牌匾上。”
沈云裳念及此处,额间青筋直跳,眼下她就穿成了这位死有余辜的扶风郡主!
而且,她还正巧穿到扶风郡主给齐澍下药,企图霸王硬上弓的第二天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