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
另一边,纪凌在和狗打架。
和狗?
没错!
沈曦放出话来,倘若家里再出现一滴酒,就请他滚回安南王府。
北镇抚司这几日管得严,王府离这儿有好大的距离,若想他早起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所以他专门挑了一只肥得流油的烧鸡讨好家中的一大一小。
嗯……似乎有点不够分。
京城里吃喝玩乐他是一把好手,烧鸡被他抱在怀里,香味一直往鼻子里窜,勾得人馋虫都冒出来了。
一路上纪凌艰难地做着心里斗争。
一只鸡有两只腿,两对翅膀,三个人怎么分呢?
沈曦一只,沈秀一只,再分给他一只翅膀,之后呢?还有一只呢!
要不要……他现在解决一只翅膀,之后她们拿到手的不就是两只了吗?
纪凌惊讶于自己的聪明,并为此沾沾自喜洋洋得意的时候,一只杂毛的土狗冲上来,跳到他的怀里,抢走了整只鸡。
不对——他还有一只翅膀。
“啊啊啊!你这只坏狗!我和你拼了!”
这可是他买了好久,一路上自己都不舍得吃一口的超级无敌大肥鸡啊!
但那只土狗显然有先见之明,叼起肥鸡就跑。
纪凌穷追不舍,拐角处,形式逆转。
那只叼着油脂的狗眼里冒着凶光,在它身后的是十几只打手!
纪凌观它爪牙,便知其宝刀未老。
纪凌暗道大意,未曾想到这畜生竟在此地设有埋伏!可千算万算,它只算漏一点,便是小瞧了他!
纪凌后退半步,脚掌在地上猛力一踏,找准时机扬起一片沙尘。岂料对面的是个畜生,一计不成反而犯了众怒。
纪凌身子轻盈地一纵,飞身而上,跳到墙壁上,此之谓“高陵勿向”。
纪凌看着下面的恶犬无能狂怒的样子哈哈大笑。
但眼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他掏出仅剩的一只翅膀,在高处诱惑着。
香味转进狗子的鼻里,淌了一地的涎水。
“你看啊,超级无敌巨美味的大鸡翅,今天独一份限时特供!不要争不要抢,以后每天都有。”
一只鸡翅抛远,瞬间诱惑了大批小弟。
“对不起老大,他给的太多了!”
抢了翅膀的狗子哼哧哼哧地叫着,剩下的也见状也放软了态度。
……
还是那只最先抢食的狗子最难办。
纪凌跳下来同它打了一架,虽然胜利了,但脸上也挂了彩。
烤鸡已经没了,这只狗必须留下来卖身抵债!
这是只通人性的狗,眼见着讨不着好,狗头军师掉头就跑。一路上纪凌穷追猛打,直到它跑到一处书局前停下。
书局?
笑话!他是爱看书的人吗?
纪凌抱起罪魁祸首转身就要走,但眼尖的老板哪能过一个大客户。
纪凌身上脏是脏了点,但衣服布料绝对不便宜。再者说,倘若他身上干干净净,做老板的哪能找到机会讹……啊不,卖他书呢?
可是纪凌对这确实不感兴趣,但掌柜的自有妙计。
“这不喜看书也有卖不喜看书人的书。”
这话说的有点绕,纪凌理了许久也没能明白。
只见掌柜的偷偷把藏在袖子里的好东西塞进他怀里,叮嘱他没人的时候偷偷看。
这下子可把他的好奇心勾出来了。
这是什么好东西?
纪凌背着人偷偷打开,只一眼,又瞬间合上。
“是好东西吧?”
掌柜的挤眉弄眼。
“是不错,但是……”纪凌涨红了脸,他咬咬牙,“我不行……”
要知道父亲那边千叮咛万嘱咐,已经给他说好了亲事。
他绝不能在此刻辜负了人家!
但掌柜显然理解成另一层意思。
不行?没事,书冶百病。
他又挑了几本更刺激的。
空气中弥漫着不安的气息,连带着怀里的狗也狂叫起来。
突然,土狗挣脱束缚,朝着人的方向直直奔去。
“大宝,乖。不许乱跑!”
大宝听从主人的命令乖乖坐下。
不对!
他猛然站起,朝着纪凌的方向转着圈地狂吠。
“唷,我当是谁呢,果然是狗随主人。”
看见来人,纪凌只觉得可惜:怎么没咬死他。
纪凌恶狠狠地想。
“纪凌?原来你在这里,我说怎么大宝闻着味儿就过来了。”
“狗鼻子哪有你鼻子灵啊?不知道在多少坑里刨过,可真是身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