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
人嘛,可以有理想,有梦想,但不能有妄想。
公主属于将军,属于高贵富丽和无边荣耀。她们会生出世子,郡主,娶名媛贵女,嫁王孙公子……而他自己“脚踏实地”,攒钱,买地,买房,娶一个清秀又不失健壮的村姑,生出一堆儿子女儿,儿子当兵种地,女儿嫁贩夫走卒。
公主有公主的阳关道,他有他的独木桥,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就好似兵士们的萝卜炖肉汤不会放在公主堆满精致菜点的桌子上。他该息绝心思,老老实实养马。
重病之中,林知水顿悟了!
他在床上躺了五天,终于出门活动,并且有意识地回避了公主可能出现的路线,去绸缎庄把财帛卖了,将银子给家中阿娘寄去,又把公主赐给自己的衣裳洗干净,送进当铺做了死当。
棉衣价值五十钱银子,是他蒙受的命运垂青的标价。
掌柜把衣服锁进柜子里,啪得一声,他心里应和着嘎嘣一声。
林知水穿上了平西军统一发的新棉衣,也恢复了军队中其他人粗糙不讲究的生活习惯,不再每天沐浴,不吃饭也要买澡豆和牙粉,不再认认真真梳头发,任凭发丝在额头和面颊上飘摇。
他故意跟大家挥霍谈笑,讲一些恶俗的笑话,配合他们荒淫的男女故事……他让自己变成了以前邋邋遢遢甘于寂寞的林知水。
他甚至大改性格,主动参与老兵油子的“扯淡”,大谈自己对女人的幻想。
“手脚勤快,能做活,关键是孝顺!脸好不好看倒是其次,关键是有一把好腰。可惜,乡村生活太苦了,再好的腰都被糟践了,要不然未必比那些大小姐差。”
众人哄堂大笑,说他吃不到肥羊肉拿咸菜丝安慰自己,村姑怎么着都比不上大小姐。
林知水撇撇嘴不说话,他是见过大世面的,自然也见过一堆大小姐。
“就说当年太元长公主去和亲,她府中仆从过千,皆是不肯安分的俊男靓女,都想着给自己另外找出路。有个姓王的纨绔动了心思,想趁机受用一下长公主府的美人,于是故意叫自己被勾引了。”
“那美人好啊,腰细腿长,目若晨露,裙摆随着舞姿扬起,露出白嫩光洁两条腿,那可是古人说的,月笼象牙双柱玉。结果一夜春宵之后,这王少爷发现自己腰酸腿软后门生疼,你猜怎么着?”
林知水再不怎样,那也是京都城里生活过,见识过大世面的,他的故事区别于“兄弟争妻”“翁媳扒灰”“东门的寡妇与西头的和尚”,别有一番高奢趣味,立即引来众人兴趣,大家一叠声问道:“怎么着,怎么着啊。”
“这美人本是男的,王少爷是睡人不成反被人睡了。”
众人哄堂大笑,笑完了又说他瞎扯淡,怎么可能呢,老爷们的腿能跟大姑娘腿一样。
林知水摇头:“这就是你们没见识了,当年京都圈有俏皮话,要想升官,得记住以下两条,徐阁老的女子没有脚,长公主的男人不长毛。”
他扫视人群一眼,卖够了关子,才慢悠悠道:“因为徐首辅家里的娇妾爱婢都不许脚尖沾地,吃喝拉撒都在床上,要得就是一个金贵。而长公主有专门的药方,清理男人的体毛,要想走这位大人的门路,得先把自己刮干净了,图的就是一个光滑清爽。哎,人家就好这一口。”
笑声立即震翻了屋顶,林知水笑得格外大声。他在庞杂的笑声里体会到一种久违的,放纵自己沉沦的快乐。
这才是他的真面目,又俗又烂,又土又臭,雪地上的污泥一般,太阳越烂漫,他就越不堪。
“都给我滚出去,负重二十里。”
将军的出现那么突然。
笑声嘎然而至,满屋子人轰然跪下,在凛冽的威严下,膝行蛇步,直到脱离了秦昭的视线才敢直起身来的跑步。
林知水本是养马的小郎,不以体能见长,跑得头晕眼花,熟悉的恶心感又从胃里往上翻。
他比小屋里其他人都更早察觉到将军出现,准确的说,他先是发现了公主。公主陪在将军身边。
他心酸的很,于是笑得更大声,讲话更没下限,公主在看着,在听着,他就是要让她看到,听到。
他知道女孩子都讨厌满口黄笑话脏段子的男人。反正是不该有的妄想,那干脆一毁到底,把自己污浊荒唐不讨喜的一面暴露出来,遭了白眼,受了厌恶,于是自己也就死了心。
我有病,我真是有病,自轻自贱又自虐,林知水气得想自己打自己,我他妈的就是太有自知之明。
“小水,你今天速度可以啊,跑得够快,往常分明都想尽办法躲懒。”老棒头跟在后面气喘如牛。
林知水不说话,肺部膨胀到发疼,腿脚机械的,飞快的向前,他必须得拼命奔跑,跑在第一位,这样就没有人看到他已经双目赤红,泪流满面,宛若一条迎风长啸的傻狗。
灵州地处荒远,一应财货靠内地供给,虽说积贫积弱的状况较之十年前已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