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关于本书
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我们的相遇了,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在吵吵闹闹中相伴九年之余。
我们不常相聚,但总记得彼此,今年应该是我们毕业后真正意义上的相聚,我们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聊八卦,好像又回到了我们的初中时代。
至于这篇文章我不知道会更新多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更新。因为它就是一个平谈无奇的夜晚,我和阿甘躺在床上,她突发奇想的说:“不如你把我们的事写成小说吧。”
我笑了笑说:“也不是不可以,”是的没错,我是籍籍无名的网文作者。我以前从来没有写过生活类的文章,也不知道我们的生活会不会吸引到各位大佬。
但或许它会成为你深夜打发时间,上班摸鱼的必备佳品。
好的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人物介绍。
首先是作者本人,一个自我认知不太明朗,常常以为自己是个文艺女青年的二货加路痴一枚。
然后是阿甘,一个集美貌和与沙雕于一体的奇女子。好吧她以前不是这样的,不过她遭到了社会的毒打之后,练就了一张比长城还要厚上几分的脸皮,从此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再然后是小赵,我们小团体里年龄最小,思路最清晰,思想最成熟的小可爱。是的她真的是一个小可爱,小小的手,小小的脚,小小的……身高,还有小小的年纪。
现在是二零二三年的三月八日,晚上十点钟。为什么我还在更新呢,因为lz今天不上班。
而阿甘还要悲催的打工,是的我有一个朋友叫阿甘,不是《阿甘正传》的那个阿甘,但她会像阿甘一样永远幸运。
文章中总是把相遇描写的美轮美奂借此来表达主角光环,可其实人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每一个你遇到且陪你一程的人都是你生命中可遇不可求的“主角”。
而你们的相遇并不会有多么的曲折离奇,只不过是一个炎热的午后,一辆小车停在路边,她从车里探出头对你说了一句:“要不要一起呀同学。”
记得那是炎热的六月,午后空气里都是烦躁的气息。刚刚升入初中的少年背着随时可以将腰“折断”的书包,穿着宽大的校服,艰难的朝小卖部走去,哪里有可以拯救他们的东西——雪糕。
是不是很惨,这个背着大书包往前走的少年就是我和阿甘。你想象一下下,初中九门学科,加上各种作业本,笔记本,少说得有一二十斤,可不得把我腰给压断。
这时候我们的小可爱就登场了,只见她从小车里探出头,朝阿甘喊了一声:“同学,一起走吧。”
本来准备要去买雪糕的两人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败给了他六月的太阳公公,被凉爽的小轿车吸引,扭扭捏捏的上了车。
当时的想法已经记不大清了,但是现在想起来只觉得小可爱身上的散发着天天使的光芒。
我升初中这件事看似一切顺利,其实在开学的前一天,也就是遇到阿甘的前一天,我在去认路的路上走丢了。
嗯,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是那种有导航都能走丢的程度),小学离家比较近我妈没什么担心的,但是初中不一样,学校里没有宿舍,每天回家的路程有一些些遥远,我老妈非常害怕我像小时候一样走丢,所以头一天让我自己去认一下路,结果我就走丢了。
早上八点出发,晚上九点了我老妈才在一个不知名的菜市场门口找到走到腿软的我。
后来遇到了阿甘和小可爱她们我妈还挺高兴,因为再也不怕我走丢了。严格来说我和阿甘是亲戚来着,可我们在上初中之前确确实实一次都没有见过。
我的人生一直都在水逆,小时候长水痘差点没命,好不容易好了又掉进了外婆家的粪坑。直到现在也是,走路能够平地摔,喝凉水都能塞牙。一点也不夸张的说我能活到现在绝对是上辈子干了什么天大的好事。
今天也是感慨万千的一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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