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抢夺金手指
林七七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一毛钱,陷入了深深沉思。
上一世,她噶一个蛋八百。
价格童叟无欺,堪称全市最……贵。
可她手艺好啊,经由她手噶蛋的猫,零感染,零死亡,发胖率百分百。
靠着这门手艺,林七七年入百万。
别说一毛,就算是一百掉在地上,她不见得会弯腰去捡。
毕竟有这功夫,她已经噶了一只猫……蛋了。
古人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文钱难倒好汉,林七七现在相信了。
她将一毛钱放进了自己口袋,动作那是相当的利索。
仿佛动作停顿一下,都是对那一毛钱的不尊重。
不对,她不是要钱的。
她是来抢夺金手指的。
小说里,女主有一个空间,空间里能够养鱼,种菜,养猪。
靠着这个金手指,女主吃穿不愁,还收获了大批物资和林青书在黑市斗起了法。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重点是,空间的载体是一块玉,而那块玉一开始是林青书得到的,至于怎么到女主手上的,小说没交代。
既然这是女主的金手指,她必抢不可!
“大哥,我要过生日了!”林七七眨巴眼睛,暗示林青书得给自己准备生日礼物。
觉得暗示不够,林七七继续开口,“大哥我喜欢玉!”
林青书收到暗示,不,明示。
“我会想办法给你弄一块!”
“那你只能给我送礼物,不能给别人!”
林青书这会儿恍然大悟,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怕他对堂妹更好?
难道他上次给堂妹糖的事儿,被发现了?
林青书倒不是更喜欢堂妹,主要是那会儿,他也算是有求于林卿清,一颗糖而已,应该……
林青书对上妹妹真诚的眼神,微微顿了顿,心里那点想法,一下子消失了。
算了,到底是亲的!
“知道了!”
林七七自认为得到了大哥的承诺,心中大喜。
作为报酬,她决定教教这个大哥,给他上一课。
“大哥!”
“嗯?”
“钱这东西吧,够用就行!”
林青书觉得妹妹还想要钱,又想掏口袋。
猛地想起,他只有带一毛钱的习惯。
剩下都是十块,面值太大,找不开。
算了!
不给了。
林七七等了半天,没等来他大哥掏口袋的动作,瞬间有些失望,脑袋都耷拉下来了。
不对,她不是要钱的,她是上课的。
林七七轻声咳嗽一声,“钱这东西,够用就行!要想保值,还得是黄金,古董,字画!”
所以,你个笨蛋,应该知道,去黑市换什么好吧?
现金有啥用,随着购买力的下降,可能会成为一堆废纸。
黄金,玉器,古董字画就不一样了。
只要保得住,等以后,别说自个儿,就是子子孙孙,那都够了!
林七七自认为自己教给林青书的这堂课,价值千金,大摇大摆的走了。
恰好林卿清也洗完了碗。
林老太交给她们装粮食的布袋,竹篮,竹筐,以及粮本和各种供应证,比如副食品供应证,日用品供应证,以及购煤本。
再就是一辆破旧的老式手推车。
别看这手推车破旧,在没有自行车的人家里,可是好宝贝。
除了买粮食拿出来溜溜,其他时候,林老太都是藏自己床底下的。
“领了粮,马上回家,不准在大街上瞎逛!”
“除了粮食,什么都不准买。”
“发的副食品、日用品票证,一张都不准丢,回来我会问大院邻居的,少一张你们俩小心自己的皮!”
林老太连着交代好几遍,哪怕林七七和林卿清两个离大杂院快二百米了,还能看到林老太盯梢的身影。
不愧是小说里第一难缠。
林七七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身边的女主。
农历三月,天气已经转暖,由于条件限制,林卿清只穿了一件灰色长袖,衣服有些过于宽大,穿在身上,不算合身。
且腋下还有两个补丁,林卿清举手抬足之间,都能瞧见。
这衣服是她娘伍翠英的衣服,是棉织厂之前的厂服,现在棉织厂厂服全是白色,所以这衣服现在匀给了林卿清。
如果不是出门,林卿清也不大舍得穿。
这年头,大街上不知道多少人穿补丁衣,就连领导人也是如此。
大部分人以穿补丁衣为荣,林卿清虽然也是,可到底是年轻女孩儿,谁不喜欢好看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