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百六十六
字时旸,直隶宜兴人。天顺庚辰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成化戊戌,改南京礼部,寻升狭西布政司参议。以忧去,服阕复除福建。未几,进本司参政。弘治庚戌,升广西右布政使。卫士以缺粮相煽为乱,晖捕得首恶三人斩之,遂定。明年,转江西左布政使。甲寅,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下令许民之无田者,得耕废弃地,免其租三年岁余,得常稔田数千顷。又甓郧阳城十有二里,于襄樊往来要津,造浮梁八十艘以便涉者,民甚德之。未几,改巡抚湖广。时武冈州·知州刘逊 坐裁抑藩府被诬,晖为直之。戊午,召为南京工部右侍郎。踰年,以言官论劾力求去。至是卒,赐祭葬如例。晖,剔历中外几四十年,颇不失职。其为侍郎,较工计直,细及锱铢,人多怨之,用是屡招浮议。然晖既去,继者阅旧牍,颇以晖所执为是云。
○癸丑升大理寺·右寺丞李铎为左寺丞,御史袁宗儒为右寺丞。
○升湖广布政司·右参政张天相为浙江·右布政使。
○通政司·右通政李元吉、太仆寺·少卿刘志道为言官论劾,俱致仕。
○通政司·右通政张龙 致仕。龙,负恃取官,巧媚罔利,士类不齿。初,以通政司参议降府同知,恶稔于昔,论议汹汹。未几,改升为知府,及吏部考核又乞升为通政,肆意干请,无所忌惮。至是,冒挟钱宁,以取重货,事觉乃退。
○甘肃兵备·副使戴书、山东·右参议陈溥俱以不职,为巡抚都御史所劾,令致仕。
○赠广西郁林州·同知郑宝 为本州·知州,仍荫其子一人为国子生。初,宝 署北流县,适妖贼 李通宝 为乱,乃与其子宗圭率兵出御,杀贼二十余人,贼稍退,乘胜逐之,父子皆死。事闻,故有是命。
○荫大理寺·卿陈恪子应期为国子生。恪卒,其妻乞荫子,吏部以恪三年未经考满,例不当荫。诏:“恪年劳既深,许之。”
○补荫工部·尚书 刘璋承继侄孙 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淮孙 景宪俱为国子生。
○故巡抚保定·右副都御史王沂孙 节、掌太医院事·通政司·通政使李宗周子俨,俱乞荫,为吏科所驳,谓:“沂已荫其子昶,不宜夤缘奏扰。宗周以方术猎取大官,已为非分,不宜录及其嗣。”吏部覆议,亦不可。内批:“俱荫为国子生。”
○上自封为镇国公,降手敕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朱寿,统领六师,扫除边患,累建奇功,特加封镇国公,岁支禄米五千石,吏部如敕奉行。”于是,尚书 陆完等奏:“祖宗列圣之制,未有身居天位,下同臣爵者。注府勋阶,皆非事体所宜。臣等明知不可,岂敢阿意顺承。乞下廷臣集议,采择礼典,别上尊崇之号。”内批:“注后军都督府带俸。”
○升顺天府·府尹胡韶为刑部·右侍郎。
○升太仆寺·卿何孟春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
○升翰林院·编修陆深为国子监司业。
○命营州后屯卫指挥·同知赵承恩守备德州。
○革分守辽阳·副总兵孙文回原卫带俸,以巡按御史劾其贪儒也。
○荫巡抚湖广·右副都御史秦金子汴为锦衣卫百户,录其郴桂平贼功也。
○兵部·尚书 王琼 会廷臣议上武举条格:“一 武举乡试,仿文士乡试年,以十月为期。先月,都司、布政司类造卫所府州县应试者,于巡按御史会三司官考验定数,两京卫所俱送中府会官考定,直隶卫所留守司大宁都司并各府州县,俱送巡按御史考定,各转送兵部。考验之日,选取之法,一如武举会试例。一 武举天下军职,两京武学并诸卫所各起送五十名,南北直隶卫所各三十名,留守司大宁都司各十名,辽东万全二都司、山西行都司,各视直隶卫所,狭西都司视两京武学。狭西行都司,山西、山东、河南、江浙、两广、川湖、云南都司视狭西都司各杀三之一,福建贵州各半之。川湖闽三行都司,各视大宁都司总小旗舍人舍余军余两京武学各卫所各起送二十名,南北直隶卫所辽东万全都司山西行都司各半之,大宁都司留守司及十二都司四行都司各杀四之三,民人南北直隶各二十名,每布政司各半之,以上起送之数,虽有定额,若不及额者不拘,惟不得踰额。一 会试之年,四月兵部于团营教场会集考验。初九日,试马上箭十二日,步下箭十五日,策一道。内阁大学士、兵部尚书为考验官,提督各营官兵部左右侍郎、锦衣卫官二人,给事中二人,为同考验官,监察御史二人为监试官。一 会试每科中选,如正德三年例取六十人,官以品级为次舍人序见。任武职后,外取中选总小旗人等不得过二十人。一 各处起送,必须操行无过,言貌出众,膂力过人,及弓马熟闲,策答通晓兵法者,不得滥举以足额数。一 选取之法凡有五等,以原报考语行检实迹优劣为一等,言貌膂力优劣为一等,马步中箭多少各为一等,答策优劣为一等,五等俱优者中试,或五等互有优劣听考验官参酌去取。一 中试官除都指挥使难升外,其都指挥同知以下俱升署一级。遇推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