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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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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眼中,孤独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悲伤——因为欢乐的时光容易让人忘却,只存于照,流于浮云;而悲伤却总是令人记忆深刻,铭记于心,印在脑髓深处。

我很享受孤独。但这并不是说我不会因此而感到悲伤、难过,相反,其实在我的人生中很大部分时间,尤其是少年时期,我都因为不知道如何排解这孤独而感到愁苦、无奈和自卑。

那种晦暗的情况差不多直到我开始工作--当我真的接受、接纳这孤独的注定时,我的性格不再犹豫,感觉天空也明媚了很多。因为我知道,即使我失去了很多,但我收获了更多。

我有时候会想,为什么人犯错了会需要进监狱,而在监狱不能和狱友相处好的人,也会需要单独禁闭?因为他们不曾孤独。或者说是他们和别的人相处,就会在他们的脑海里畏惧、渴望很多事物,才会不断犯错,将自己的生活置于重重迷雾中,在找寻生命真正意义时烟逝生命。

世界上的人有很多种。有的人总是畏畏缩缩,或是阴暗可怜,可是有的人却内心沉着、生活简单——其实要做到这一点的话,也很简单,学会孤独就已经足够了。

因为只有你一个人的话,不会跟人争吵,嫉妒,没事所以你总要找些事情做,也要珍惜、爱护自己,学会自己的事要自己负起全责,而且在内心修行、修身养德的时候也不忘这世界:时时言简意赅,刻刻战战兢兢……

我想,如果一个人能忍受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孤独,那就再也没有什么能使人恐惧的,而那也意味着,那个人将可以自由地前往任何想去的地方。

这是奉行独身主义的法医方殷日记中的某页,篇幅还算长,这很难得。

因为她不常写日记,就是连孩童时起,她也不怎么做笔记的--即使她不懂,这点说来有些惭愧,但事实就是如此。

方殷把这归结为下时候父母总逼她练好字缘由,逼过头了,所以她才会对写字这种东西产生如此巨大的厌恶和不耐烦--因为她实在写了太多字了。

带着那样抵触的心练字,方殷长大后写的字就更不尽如人意了,她很没有耐性,写的字也常常一笔而就,几乎没人看得懂的,要不是她记忆力好--有一次就是别人拿着她之前的记录本来问她问题,因为她脑海中没有了关于那段文字的记忆,所以她连自己写的是什么也都看不懂。

这很可笑,也很羞愧。

所以后来,不怎么捣鼓电子产品的方殷,只要能用打字来做的全都用打字来记录......纵然如此,但与之相悖的是,方殷这个极其讨厌写字的人,竟然有一个不得不堪称怪异的习惯,那就是抄佛经,而且还是不间断地,即使是偶然一次没写,也会找时间补上。

这对她时不时繁忙至极的工作来说不可谓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而据所有人看来,她又是个极讨厌麻烦琐碎的人--所以这可真是,当真怪异之极。

有人曾问她是否做错了什么,才需要如此。

因为很明显,方殷并不是个相信上苍的人,也是个极简生活的,擅长摒弃任何兴趣爱好,那会这样做的原因唯有愧疚了。

方殷刚开始对这个问题是没有回答的,她本来也不是个常说话的人。

但后来有一次,可能是被问烦了,于是她阴森森地,“是,那年冬季晋升的时候,我还差一个解剖就可以再上一步,可是当我解剖时,我发现那个人还活着......然后我杀死了他--因为我无法再忍受漫长的等待了。呵呵!”。

问的人被笑得心里拔凉拔凉的心慌手抖,只得借故离开。

方殷这才搭拉下嘴角,端起桌上热气氤氲的咖啡杯,不由地看向窗外的冰雪冷落的风景。

阳光洒在洁白如霜的雪地之上,再之外的是漫漫风雪,折射的光刺痛了她的眼。

转椅扭了个方向,她伸出细长的手一下把身后的窗帘关了起来,然后转过身来继续工作。

干脆利落。

可能是肤质原因,方殷的皮肤是麦色的,和土地的颜色一样,厚实、沉重。

这点可以从即使她在解剖室呆了七八年都没怎么出门过,肤色也还是没什么变化中可以看出。

而方殷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个矛盾的人,她很懒,但她也爱运动——矛盾的地方也不仅仅只体现在这。

虽然这几年她几乎都待在法医大楼里足不出户,到最后居然发展成甚至一年多都没有出去过了。

不过即使那样,她的精神状态和体型也不像蜗居了很久萎靡的人那样颓丧,反而犀利得很。

这可能归功于她的精神“锻炼法”,不过其实,最开始并不是方殷自己不出去的,而且被“限制”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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