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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商胜(?~13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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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胜: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

商胜(?~1399年):女,彝族。原为武定土官安慈长子法叔之妻,法叔先于安慈病故,商胜遂转嫁法叔之弟弄积,并由弄积继父职。弄积死,其子尚幼,商胜遂继夫职。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云南下,武定女土官商胜首先归附。商胜以土妇效顺,□□至赐敕奖谕,其诰曰:“质维柔淑,志尚坚贞。万里来归,诚可嘉尚。可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 并赐朝服、织金衣、纱帽金带。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商胜将知府位传袭其子,建文元年(1399年)病逝。见《明史?列传第二百二?云南土司二》

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军取云南时率先归附。次年,改为武定军民府(治所在南甸,今武定县东),受命署理军民府事。

洪武十六年(1383年),遣使赴京贡良马。诏赐诰命、朝服及锦币、钞锭等。在职时,保土安民,与明廷市马交易。

洪武十六年至二十六年(1393年),商胜在任,此间滇中、滇东北地区的土官“叛服无常”,给刚刚在云南建立的明朝地方政权以沉重的打击,给地方经济带来严重的破坏,在此起彼伏的土官反叛之中,武定土官商胜始终与明朝合作,使武定地区出现安定的形势,使地方经济获得发展

在职时商胜保土安民,与明廷市马交易。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商胜退位,由其子海积袭职,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商胜病故。

明《□□洪武实录》载:“诏授武定军民府女知府商胜诰曰:朝廷致治,遐迩弗殊,德在安民,宜从旧俗,唯尔黔中之地,官皆世袭,间有妇承夫位者,民亦信服焉。前武定府土官法叔之妻商胜,质虽柔淑,志尚刚贞,万里来归,诚可嘉尚,是用锡之以衣冠,表之以显爵,仍抚其民,以遭声教。可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尔其小心事上,保境安民,以称朕一视同仁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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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撒商胜在加强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也派遣子弟赴京学习,“二十三年(1390 年),乌撒土知府阿能,乌蒙、芒部土官,各遣其子弟入监读书。”[1]8005----明史

“洪武十四年,云南下,武定女土官商胜首先归附。十五年改为武定军民府,以胜署府事。”——《明史》

“初,商胜以土妇效顺,□□至赐敕奖谕,其诰曰:“质维柔淑,志尚坚贞。万里来归,诚可嘉尚。可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万历野获编》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朝廷政治,遐迩弗殊,德在安民,宜从旧俗。惟黔中之地官皆世袭,闻有妇承夫位者,民亦信服焉……前武定府土官法叔妻商胜,质虽柔淑,志尚刚贞,万里来归,诚可嘉赏。是用锡之以衣冠,表之以显爵,仍抚其民,以遵声教,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仰其小心事上,保境安民,以称朕一视同仁之意。尔吏曹如敕施行毋怠。洪武十六年十月初一日。”——朱元璋任命商胜制

洪武十六年六月辛丑〔1383年7月29日〕,武定府女知府商胜叔阿额来朝贡马。诏赐胜锦二匹,阿额锦一匹,及裘衣钞锭。《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55

洪武十六年十月辛未〔1383年10月27日〕……诏授武定军民府女知府商胜诰曰:“朝廷致治,遐迩弗殊,德在安民,宜从旧俗。惟尔黔中之地,官皆世袭,间有妇承夫位者,民亦信服焉。前武定府土官法叔之妻商胜,质虽柔淑,志尚刚贞,万里来归,诚可嘉尚。是用赐之以衣冠,表之以显爵,仍抚其民,以遵声教。可特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尔其小心,事上,保境安民,以称朕一视同仁之意。”于是并赐胜朝服及织金罗衣纱帽金带。《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57

洪武二十六年七月乙卯〔1393年8月19日〕,云南武定军民府女知府商胜贡马。《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29

洪熙元年闰七月乙卯〔1425年9月1日〕云南武定军民府女土官知府商智遣把事者卑等来朝贡马。《明宣宗宣德实录》卷6

《武定凤氏本末》载:“弄积死,子海积尚幼,其妻商胜继之。”洪武十四年(1381年),大兵征云南,差张镇抚招谕,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月,商胜即将金牌印信缴于千户徐某,自运米千石,开通道路,至金马山(位于昆明东郊25里)接济大军,乃回本府,招谕人民。洪武十六年(1383年),即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土官知府,赐之世袭诰命。

正德《云南志》卷十九《商胜传》载:“商胜,弄积妻,洪武十五年,天兵征云南。商胜备米千石,于金马山迎候,开通路道,总兵官委招谕人民,事竣入觐,至四川纳溪,适朝廷所赐印信金带至,商胜受之,遂赴京谢恩。授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土官知府。世袭。胜虽女流,然质直慈爱,夷民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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