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终)父母
在林幼安的眼里,程千鸣是她这辈子头一回能见到的光,这样比喻当然很俗气,但是因为程常安的到来,这样的光变成一种贴切——因为程常安夺走了这些。
程常安,她的孩子,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稚嫩孩子,在他还没有长大的时候,还有没学会在母亲的臂弯里感受甘甜的乳汁时,他就夺走了属于他母亲的所有。
程千鸣太爱这个孩子了。
他像是第二次恋爱了那样,对这个孩子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和欣赏,尽管他的妻子还在他的身边,可他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了,他对这个孩子有一种超乎常理的关注,以至于林幼安在他们一同看照孩子的时候,偶尔抬起了眼,却没能对上视线。
那天晚上,灯光在头顶摇曳生姿,而她呆呆愣愣看着自己的丈夫,看见他谁也不理睬谁也不在乎,一门心思盯着明明是属于他们的孩子,可另一方没能得到一点点的关心。
床上是躺着的幼嫩婴儿,当时刚刚闭上眼,一小截腿像是藕带一样短短粗粗的,白白嫩嫩,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浪漫者的敏感,让她看见那两条腿,仿佛看见了杀人无形的菟丝花,又像是看见藤蔓,从地里生出来又无限延长到天边,缠绕住她和她的丈夫,一直到他们都失去了力气。
可怕的幻想带给她一场噩梦,等到醒来,程千鸣被她带着吵醒,还是一样的温柔,用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没有问她为什么醒来,只是用他的方式叫她一点点缓和下来。
那个时候她真的觉得他们可以一直到老的,就这样相互依偎着,谁如果被一场噩梦吓醒就躲进对方的怀抱当中,这样相互依存着活下去,活到一百年也会很浪漫。
如果不是程千鸣马上翻身下床去看程常安有没有被她吓醒的话。
林幼安想,或许她的梦真的要像月亮一样扭缺为盈,只要再给她一点点机会就好的。
当然,她也拥有自己的生活。作为大小姐,哪怕没有程千鸣带给她的附属光环,她仍然是被人称赞的“林总”。
在家里和公司没有人敢抢走她的位置,因此从那天开始,林幼安所有的重心都飞快转移,如果不是逢年过节或者什么重要的纪念日,她从来不会在晚上十点以前回家。
工作,生活,家庭……
还是工作吧。
麻痹自己的作用是相当显著的,短短的五年,她用自己的能力将公司扩大数倍,成为了人人敬畏的商业女强人。
当她又一次站在落地窗前俯视这座城市的时候,有意识地又去找自己家的方向,看见一点灯光,心里都是安定的。
仔细想想,似乎那天是她孩子的生日。
收拾好了一切,甚至化了一个温柔妆容后,助理慌慌张张跑进了门。
谁死了?
程千鸣?
尽管林幼安不敢承认,但是那一瞬间,她真的希望死去的是她的孩子。
他们一家都是这样的疯子,爸爸只知道投入最后获得的新鲜感情,孩子跟着自己的爸爸长大,而她在所有情感当中,选择用最浪漫的方式至死方休。
浪漫是她自以为的,可现在真的至死方休,她又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才好了。
“林总,那是一场车祸,程先生已经……当场死亡了。”
她的丈夫已经没有了家里人,林幼安和程常安是他唯一的家,也是因此,那场葬礼由她全权来承办,像是他们一起举办的婚礼一样,她亲手将自己的丈夫送入火化场,从此带着他最爱的遗物一起生活。
人人都在叹息,人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林总放下了自己的事业,那么庞大的商业帝国最后居然只是找了一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旁支管理,而她自己居然跑去带孩子。
生下孩子一个多月就出来工作的人,在孩子五岁的时候回去带孩子了。
但他们哪里知道,程千鸣不仅仅是她的丈夫,更是她身体的一部分,那一部分留下来留到了程常安身上,那是最珍贵的遗产,当然要细细看管。
很可惜的是,程千鸣天生就很爱笑,他从见面的第一次就是笑着的,给她点了一份非常奇怪却异常美味的餐,而后自我介绍完就娶了她。程常安当然是好看又聪明,可是他不爱笑啊,他连一点点,一点点都不像是他的父亲,她用尽了所有的办法,都没能做到。
那天她躺在床上,泪流满面。
“我好像再也不能找到你了,程千鸣。”她想,于是默默流干了眼泪。
一直到天明。
所幸当时从弟弟那里领养了一只小猫来,那只小猫虽然愚蠢,却实在可爱。只用几个月的功夫,就做到了她几年都没能完成的事情——哄好了程常安,然后让程常安笑了,交流了。
简直跟他的父亲一模一样。
从来看不见她的付出。
从来都是只会对一个新鲜事物感兴趣。
从来如此,从来如此,从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