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竞赛……竞赛……”
街边的小酒馆里,李承庆一个人趴在空荡荡的长桌上,嘴里不断念叨着同样的话。面前堆着几个大小不一的酒瓶,正横七竖八地躺着。
“刘恩绮……为什么……”
他喝得烂醉,胡乱一挥手,桌上的瓶子倒了一片。残存的液体流出来,浸到男人衬衫的袖子上,混乱又狼狈。
李承庆心不在焉地瞥了一眼,又双眼无神地望向前方。
“一中完蛋了。”
说完便沉沉倒去。
已是深夜,酒馆老板只当他失恋了来消遣,便也没多管。不知过了多久,门上的风铃轻轻响了几声,一个落落大方的女人走进来,黑卷发,精致的口红,手里还拎着名贵的挎包。
见的人多了,一看便知道,这种气质打扮,绝对不是一般身份。老板与女人简短的对视了一眼,识相地退回了后厨。
“承庆。”
见男人半醉不醒地倒在桌上,女人皱着眉走上前,轻轻抚上他的后背。
“承庆,醒醒,是我。”
“……”
男人艰难地撑起身,见到面前熟悉的人影,伸手揉了揉眼。
“阿华?”他抚上女人的脸颊:“阿华,这么久了,为什么不来看我……阿华,欧阳华……为什么……”
“承庆。”
她顿了顿。
“对不起。”
面对昔日的爱人,欧阳华一改往日盛气凌人的神态,低着头,眉眼间是隐隐的悔色。
“当年家里看你无权无势,就是个穷小子,以死相逼让我们不再相见……可是,你知道的……承庆,你知道的。“
欧阳华说着拉起他的手。
“我从未抛弃过你。”
是你先抛弃的我。
李承庆。
欧阳华无言地望着他。
二十年前,在我们相爱到近乎疯狂时,你说家里给你安排了相亲,我相信你,所以没放在心上,可三个月后,你们结婚了。
那是个普通人家的姑娘,人腼腆善良,学的师范,是个贤妻良母。不像我,居无定所,连顿饭都没有着落。我曾经说过,我家里看不起你,你嗤之以鼻,可你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诚挚的亲吻她时,会不会有一模一样的想法。我至今记得,那天我穿着我能买得起的,最昂贵的礼裙,站在你婚礼的门外,泣不成声。
李承庆,这些年来,你幸福吗,我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可我无数次看到,一中那织满藤蔓的走廊里,你牵着她的手,静静地漫着步。当那个陪伴你多年的女孩侧过头,冲你微微一笑时,你最先想到的是当下无与伦比的幸福,还是那个曾经的誓言。
会是前者的。
一定是。
欧阳华沉默了许久,张了张口,什么也没说。
那些话,不用她提起,也自会烙在岁月的长河里,静静流淌。
“江春……”
隐隐约约地,她突然看到李承庆的嘴唇动了动,似乎说着某个人名。
“什么?”欧阳华连忙凑上前。
“江春……要参加科学竞赛。”
……
刘恩绮正一个人坐在湖边。
身后是座金碧辉煌的豪宅,其华丽精美,就算放在亚伦城,也毫不逊色。门前坐着几个仆人,见没人看管,干脆靠着墙打起盹来。
明明不是自己的家,可莫名其妙地,她总能在这里感到温暖。
刘恩绮抬起头。
顶楼角落的房间正亮着微弱的光,窗帘半拉着,隐隐透出一个暗色的身影。穿着睡衣,手里拿着本书,目光却投向茫茫夜色。
那天的月光很美。
像洁白的薄纱,自云端缓缓坠落,笼罩远处的星河。
那一刻,她望向金周耀,金周耀望向无垠的远方。
风有些凉。
倒不如说,根本没有风。
刘恩绮裹紧了单薄的外套。
目光与星空交融时,他会想什么?
也许是书里的文字,森林,湖泊,遥远的银河,又也许是炙热的舞台,热烈的梦想,与欢笑喝彩交织着。
他会回忆,会忧虑,会想象,可他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眺望星河时,也是某人眼里闪耀的繁星。
一直都是。
就像无数个寒冷的夜晚,刘恩绮站在金周耀房间楼下,静静望着他,那么温柔,带着些许缤纷的幻想,一成不变,也正如他次次无视自己一样。
金周耀。
刘恩绮攥紧了衣角。
为什么。
这些年来,我一直以为你是因为喜欢我才对我好,可我后来发现,你对我好,只是因为你善良,仅此而已。换成任何一个人,即使是出身卑贱的江春,你也会一样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