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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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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内,季忧大人分别得到了公子谌良收复失地长乐城、魇城的喜讯,他在马背上激动地胡须皆簌簌颤动。

长子季鸿战死,对年近五旬的季忧大人打击非常大。他原本一定要亲手杀了北夏巫妖濂,但是公子谌良的人情做的非常到位,让报喜的兵士索性将季鸿的头颅与巫妖濂的尸首都一齐扛来了。

巫妖濂胸口仍留有被三叉戟洞穿的伤痕。

季忧喜不自胜,又悲从中来,一时间沉浸于大喜大落中,久久不能平复。

在季忧大人情绪激荡的时候,谌良已率领剩下的两千多人抵达第三座城池,罗城。

罗城傍山建立,城门即是高大的七丈山门,城内百姓多以山上野果奔兽为食,民风彪悍。原先镇守这座城的是季忧麾下第一副将暴攸,暴攸是当今南夏六位顾命大臣暴非的族侄。新年夜战败城破,暴攸死于乱军之中,北夏的马蹄将他踏成了肉泥,全身上下连块完整的肉都找不到。罗城内南夏子民誓死抵抗,被北夏军士全部斩杀。

光这一役,南夏就殁了一万多条人命。

到达罗城时,暴雪愈加地紧了。南夏的军士们身穿丧服,头绑白麻布,整齐地列在公子谌良身后。自从这三次胜利后,八岁的诸侯谌良已在军中封神。他们都对谌良敬若神明,惟公子谌良的马首是瞻。

谌良披了白狐裘,散发覆额,双目闪烁如鬼火,对着罗城再次下了一道命令——屠城!

这是第三次屠城。

北夏军士早已得到长乐城和魇城失守的消息,镇守罗城城门的副将大将璋吓得心胆俱裂。他不是跟随北夏灵均帝出生入死的勇士,他是灵均帝两任王后的亲哥哥,出身贵胄。

北夏灵均帝先后两任王后,都是他的嫡亲胞妹。

璋在见到传闻中一匹白马、一身白裘的南夏娃娃先锋官后,早早地,于罗城城头挂起了白旗。

城下是人数稀少的两千南夏军士,人人披麻戴孝,杀气腾腾地站在城楼下。

北夏灵均帝的国舅爷自幼读过兵书,知道哀兵必胜的道理,更加不敢硬碰硬。璋挂起白旗,裸露上身,自缚双手,五花大绑地坐于马背出城来见谌良。

谌良的个头很小,双手袖在白袍内,坐在马背上高高昂起头,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看他。

北夏的国舅爷璋扑通一声,滚落在地下,背后绑缚了几条粗麻绳,哑着嗓子求饶道,“上天有好生之德!公子如此威猛,是不世出的将才。某不敢与天为敌,望公子念在生之不易,放过罗城的子弟百姓们!”

“这子弟,是谁的子弟?”谌良冷笑道。

这个八岁的娃娃先锋官,双眼内冷的如寒冰,丝毫生气都无。

“是……北夏的子弟。”璋嗫嚅。

谌良再次冷笑。

“公子,自古……降兵不杀!”北夏国舅爷试图做最后一次挣扎。

“哦?”

是个漫不经心的口吻,伴随半声冷笑。

遇见不对的人,果真话不投机三句都嫌多。北夏国舅爷的心都凉透了。他脸上写满了后悔,后悔自作聪明,如今自缚双手,原本想负荆请罪,现在倒好,连拔剑还手拼死最后一搏的机会都丧失了!

谌良冷冷地看他,良久,突然展颜一笑。“你抬起头来。”

璋绝望地抬头,双目中似有恐惧的泪花闪动。

谌良微微笑着看他。

三军默不吱声。

就在这刹那,如电上光、如石上火,璋突然飞身扑到了谌良的马背上,双手不知何时竟然挣脱了麻绳,灵活地以掌作刀,凌空斩下谌良的后颈。——他成名利器不是刀剑,不是弓箭,而是一双肉掌。这双肉掌下,连八十斤重的刀剑都齐齐断开。

他斩落谌良的时候,下了十足十的力气。哪怕是块青石碑,此刻也要断为两截!

咔嚓!

断的不是谌良的脑袋,而是这位北夏国舅爷的肉掌!

谌良好整以暇地收起藏于袖内的鬼斧头,笑得像花儿似的。“原来这就是你的杀器?好!非常好!你这双手,爷今天收了。”

谌良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笑得阴森森,两排白牙里伸出一条粉红色的尖舌。舌尖舔拭齿缝,天然嗜血。

北夏国舅爷嚎叫着滚落马背,双手齐崭崭截断,噗噗掉入雪地。

鲜血喷溅在雪地,泼洒出一地殷红血花。

罗城也回归了南夏。

白马名鬼煞,周身雪白,四蹄生风,是不可多得的名骏。

高坐在鬼煞马背上的公子谌良一袭白衣,笼着手旁观,漠然下令将士屠城。

在冲天的血光与火焰中,谌良屈指算去,皱了皱眉,这四场战役,总共才杀了北夏四位将领、三万一千一百名军士。离答应夏王蕤的数字,还缺了三万有余。却去哪里寻这三万多的亡魂呢?

谌良觉得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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