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轮盛夏,虫鸣嘶哑,飞虫干死在白炽灯下,我在心理诊所迈入二十三。
一番检查后医生诊断我有很强的“自我厌恶”,算是一种心理疾病的表现。
我听完觉得没啥大不了,顶多被扣上精神病的帽子。但边林哥却出了泪,气氛一度悲伤到我再三确认自己得的不是癌症。
对这种结果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自己身上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地方。
家境不好,穷酸没钱,有个酗酒家暴的爹,和知三当三的妈。性格孤僻善嫉,个子中规中矩,除了成绩还算拿得出手,其他浑身上下都令我自卑厌恶。
除了边林哥,他算半个爹,以外,活到现在也没交到什么朋友。我已习惯佝偻着身子藏匿于人群中,杜绝一切恶意善意。
即使我高中成绩不错,在只看成绩的年纪里当过一段时间的佼佼者。
但在表彰大会上,刘海微盖住的眼睛,白到瘆人的肤色,因长时间佝背一时站不直的体态。
我站在最显眼地方。
穿着洗到褪色的蓝白校服。
台下非议嗤笑四起。
阳光也杀不灭我骨子里的懦弱自卑气息。
我讨厌那些家庭幸福美满,生活优渥的同龄人,这点可真是遗传了我那个好妈。瞧不起学校里那些有钱的差学生,公子哥。
总是在他们聊垃圾话题,消遣人生的时候,贱嗖嗖地拿起笔学习。
故作清高,自以为是的装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
结果人根本没把我当回事。
原以为会按部就班上大学,毕业进厂成为一名社畜,然后某天突发意外,结束像蛆虫般的人生时,霍景琛意外踏进了我的世界。
一个让我重燃希望,又将我推入绝境的贱人。
嗯。
贱人。
我明明曾经那么爱他。
后来他却那样对我。
霍景琛和我不同,甚至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他家境优渥,有个开跨国公司的老爹,身材好长相出众,就连学习也是一等一的优异,身边朋友一大堆,有美女校花追求,有老师前辈赏识。
简直中了我“厌恶名单”里的每一条。
本以为我俩会毫无交集,而我只会在面对烂泥人生时,怨天尤人地嫉妒下,骂骂他。
可逐渐地,这种心理发生了扭曲。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注意霍景琛的一举一动,他穿的衣服牌子,用的水杯文具,有哪些爱好,喜怒哀乐时的表现。
我会在深夜写化学的时候嘲讽他的这门弱势学科,也会在写英语时妒骂他因国外生活而获得的超强语感。
我逼仄的世界里,第一次挤入他人的脚步。
堂皇。惊讶。紧张。兴奋不已。
明明我和他连话都没说过,之间只有层浅薄的同学关系,但我还是会在周边人谈起他的时候,内心产生莫名的优越感。
霍景琛他应该认识我。
他必须认识我。
我敢保证我比他身边那群公子哥大小姐中的任何人,都要清楚他的生活习惯,他不喜表露的喜怒哀乐。
幸好,上天眷顾,事与愿违让人们信仰上帝,相信神的存在。
起初,我发现霍景琛上下学和我顺路,尽管只有一小段直道。
云城是个贫富差异很大的城市,尤其是西南这边,以“顺云路”的路口为界限,往左是富人区,往右就是和我一样过着操蛋人生的倒霉货啦!
霍景琛是个实打实的少爷,刚开学那会儿,我看到有专门的司机接送,锃亮的黑漆皮,停在校门口很是气派。
我不懂车,听同学八卦,貌似是什么名贵豪车。
但霍景琛还是选择自己走。
于是我孤单影只的上下学路途,第一次有人“陪伴”。
尽管是单方面的。
霍景琛不缺人陪,要么是新换的漂亮女友,要么是一堆也很有钱有闲的公子哥。
他身旁的人总来来往往,没断过说话解闷的,一群人总是嘻嘻哈哈地走在我前面。
不会扭头看我,更不会议论我。
他们经历着丰富多彩的人生,没必要为一只蝼蚁驻足停留。
不过,偶尔也会只有我俩。
落日的余晖把影子拉成一高一矮两道。时而交叉,时而重叠,唯独没有并肩而行过。
我跟在身形高挑的少年人身后,影子里的“他”偶尔会碰上我的肩膀。
这时候只需要侧身一步,“我”便会依偎到“他”的怀中。
路上行人百态,大家都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忙碌着,麻木地奔跑着,没人会发现一条爱耍心机的可怜虫。
空气杂七杂八,左边是繁华都市,右边则为泥土矮墙。我总是会在霍景琛转身后,痴痴凝望他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