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即便落笔歪歪扭扭,但宋仁初仍努力照着书本,依葫芦画瓢。
一张写完接着一张。
她从一张纸只能写一个字,到一张纸能把四句话装满。
但她依旧不满足,持续不断地练习。
虽说字体依旧扭曲,但她已经记住了这几个字。
甚至开始迫不及待地想要知晓下面的字。
想到,便想采取措施。
她把毛笔放下,拿起《三字经》往外跑。
才到书房门前,却停下了脚步。
“姐姐方才被吓到,此时再贸然去,若是再被吓到怕是不妥。”
想完,瘪了瘪嘴,还是坐回案前,继续执笔练字。
另一边的孟可,倘若知道宋仁初只是以为她被吓到,估计心里反而会松一口气。
她跌跌撞撞地从书房离开,踉踉跄跄地坐定在院子里的石凳上。
纵然蚊子再怎么凶残地吸食着她的鲜血,都没办法把她从不安的状态中带离。
她早已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经商哪有多干净,金钱交换多,多的是不干净的勾当。
她十岁时就知不光男女会成婚,就算性别相同也会互生情愫。
且前两年,父亲开始陆续把生意交由她起始,她就认识了一对女女相恋的商人。
因着从小见多识广,她对这种关系并不排斥。
甚至因为她们二人很是恩爱,有时甚至会心生羡慕。
即便如此,她也未曾想过,自己也会对一个女子动心。
且,这个女子,不过认识两天而已。
但这两天似是发生了很多东西。
这个人明明是个一无所有的乞丐,但很奇怪,每次对上她的眼睛,就觉得她拥有星辰大海。
这个人明明心思单纯,但行为处事却像思虑缜密。
她总能够在不经意间,把事情做的有条不紊。
最重要的是,她明明没做什么,却能随意地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心境。
经过方才,孟可若是还不知为何,便是太对不住她这些年的走南闯北。
她抬头望着那轮残月,颇有些无奈,叹气自语道:“总不能是那最不理智的一见钟情罢。”
孟可仰天感叹,顺着余光看到被烛光拉长了身影,映在门上的宋仁初。
她暗想:“不过十五岁,及笄与否也未能得知。
何故如此离谱,竟会对一小孩儿心生情愫?”
她自诩是喜生得好看之人的。
但在这小黑人身上,除了那大双眼睛炯炯有神之外,尚不能找到任何可圈可点之处。
她回想着第一次见宋仁初之时,水下那具营养不良的身躯,别妄图说性.感,那就是一具排骨罢。
非要说喜欢,那就是她那难能可贵的真诚和单纯吧。
见惯了名利场,从没见过眼神如此清澈之人。
孟可向来不会太过于纠结。
仔细回想她的五官,说不定是没张开罢了,没准还是个美人胚子呢。
那瘦骨嶙峋的样,也要好生调理。
如此想着,最后满脑子只剩如何把她养的白白胖胖了。
执笔认真练字的宋仁初,对此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