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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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江怀黎
相别:男
年龄:十八
身份(证):大晟六等县候(曾经),礼部尚书江浩严嫡长子。
江怀黎:“……”
他食指指骨抵在额角按了按,才继续看下去。
“兹因不得已的原因,两人将于四月初二成亲,为挽救误入歧途的男人,为保证双方利益和婚后幸福,参照《大晟律法》相关规定,双方基于协商,做出以下约定。”①
“一、婚姻存续期间内,两人保持纯洁的男男关系。乙方不得勾引甲方,甲方不能强迫乙方,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养外室,两人一起营造纯洁的表面夫夫关系。
二、乙方承诺帮甲方夺皇位。甲方承诺乙方一旦坐上皇位,双方就和离,并予乙方丞相之位。双方要齐心协力,互帮互助,不得有异心。
三、婚姻存续期间,若甲方死了,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若未登上皇位:甲方所有遗产都归乙方。
(二)若已登上皇位:甲方给予乙方摄政王之位,监国之权。
四、乙方嫁妆属于乙方婚前财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要信任甲方、尊重甲方,甲方对乙方亦然。
六、如遇到催育,责任在双方,不得推诿。
七、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以上协议一旦签字终生有效,双方熟读并背诵。
晟华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三。”
江怀黎看完后,手撑在额头上久久没能说出话。
陶澜为自己正名:“本王不会成为升官发财死老婆的中年男人。”
江怀黎:“……”
他昨晚冷脸的原因是这个吗?主要是他要他辅助当皇上,这种离谱的事。
陶澜有点不满:“就是不能公证了。”
江怀黎:“……”
他还想过要公证?
怎么公证,婚前协议书上写“参照《大晟律法》”,《大晟律法》有关于夺嫡登基的律条吗?
江怀黎终于忍不住说了,“王爷,我昨晚觉得你的办法惊天地泣鬼神,是因为那个办法要通过你坐上皇位,你,你……”
陶澜:“怀黎啊,你要对自己有点信心。”
“……我不是自卑之人。”
“那你,那你是对本王没信心?”
江怀黎沉默。
“你竟然不相信本王?”陶澜好像才反应过来,他指着婚前协议第五条,“男人婚前就做不到的事,婚后更做不到。”
江怀黎又沉默了。
这样怎么相信?他到底哪里来的自信?
在江怀黎看来,几位亲王皇子中,最适合最有可能继承大统的是明王,这是他十年伴读得出的结论,除了明王,他还想过源王,甚至想过堰王,就是没想过澜王。
当然不是因为澜王没和他们一起读书。
澜王病弱,澜王疯癫暴虐,澜王要和他成亲了,哪一项都能灭掉这个可能。
民间没名声,朝野没势力,自己可能还无后,怎么打败从小就为夺嫡准备的几位亲王?
而且,为大晟子民考虑,他并不是一个好皇帝。
江怀黎说:“王爷,我们成亲,这协议就算了。”
所有能做的努力他都做了,既然这样,江怀黎听天命。
他不打算再抗争了。
既已尽力,也没那么难受。
陶澜竟然不同意了,“婚前协议书是对双方利益的保证,得有。”
江怀黎:“……”
他嫁给澜王还给陪送一个皇位?
“你又不吃亏。”陶澜不理解地看着他。
江怀黎:“……”
陶澜把他手里那份离婚协议递给他,“一式两份,一人一份,妥善保管。”
然后他说:“怀黎啊,我们协议结婚吧。”
江怀黎:“……”
陶澜不满地看他一眼,又问:“怀黎啊,我们协议结婚吧。”
江怀黎:“……好。”
这个叫什么婚前协议书,他只是当澜王疯病上来的玩闹。
江怀黎只答应跟他成亲。
在这这辆飞奔回城的马车上,赐婚圣旨第六日,他从一开始的坚决反抗,到亲口应下。
亲口答应当一个男王妃,从此科举功名与他无关,朝堂政事他只能在暗处关注。
“这就算求婚成功了。”陶澜满意地笑了一下,又狠狠地皱起眉,“那你就是我的未婚夫了,好奇怪,这背德感。”
江怀黎:“……”
跟澜王在一起,他根本没有悲伤的机会。
马车先停在澜王府,送陶澜回去。
他下车前,紧张地问江怀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