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女儿红
道:“夫人,还是洛阳自己去吧,先生待洛阳如同亲生,我必然是要去面对他的。”
她赞许地点头,为我这点不应该有的担当。
回到房内,找出藏在衣箱底下的一套淡青色女装换上,这套衣裳没有任何的修饰,但在剪裁上费了功夫,中式服装一贯都是平面剪裁,这件长衫套裙竟有些立体剪裁的样子,后背还有两道省,芸十娘当年做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如何的构思。流行的宽腰带她没有用,所以不用任何绣花贴布,素净得不像话,我所有的女式衣裳只留了这一套,因为昮淳极为喜欢,而我,也不舍。
梳了简单的发髻,没有加任何配饰,同往常一般去厨房取了早点,拿去俞扬的书房。
当然,厨娘陈妈此刻定是在院子里忙碌的,看不到我的样子。她若抓住了我,不问个砂锅翻底是不肯罢休的。记得初来,陈妈是最懂我的那个,她是个厨艺天才,说什么都能做个十成像,念笙的自闭症被治愈,陈妈的美食绝对占头功。
有了美食,我的酒量也越来越好,男装最大的好处就是喝酒无限制,俞先生也爱喝,故我对他的盘,教我医术也是酒兴来了,而我恰好略懂一二,他便以为我是天生资质过人,非要将一生所学传授于我。自然不拒绝,这才有正当留下的理由么,凭我此时的觉悟,想做到飘摇流浪却从不彷徨,实在太难。四年前的我需要一个栖身之地,以及感觉到被需要,苗春堂在最及时的时间出现,成了我的救命稻草。
俞扬是个仁医,难得的是还洒脱不羁,常常出诊也不收诊金,若不是俞夫人的精明救了他,真有可能温饱都困难了。又或许,是俞夫人的精明造就了这样一个随性的俞扬,因为他知道她永远都尽心尽力操持家业,绝不希望她所认识的俞扬成为一个市侩气的俗人。若他知道我见过的某些丑恶,大概会想拿刀去砍人了吧。
而俞夫人对着豪饮的师徒二人,通常只能摇头,酒伤肝呐,你们都是大夫,倒是叫人笑话。俞扬笑眯眯地捋胡子,夫人你几时见老夫醉过?可爱极了的老头。
我是喜欢这样的夫妻的,深知对方的好处,也明了自己该如何才是最好。
师傅常说,人活着就是个心气,某些个人啊这个不吃那个不喝还不能长寿你说为何?
我摇头,徒儿不知,请师傅明示。
他瞪着眼睛说,明明想的要死,非要克制养生,说好听了是毅力,说难听了就是找死,心里一万个不痛快,能活得长么?
听他这么一说,好像是这么个道理,可那些悟道了的呢?真心无欲无求的呢?
他斜眼丢一句,你见过几个?
我笑,这天下的伪徒儿见了不少,真就一个没见过。
他伸出两个手指头来敲我的额,小子。
四年来的恣意,使人忘却,忘却过去,亦忘却将来。若没有念笙的婚事,或许,还可以忘得更久一些。当初对朝晖说,你回隆越罢,他,比我更需要你。朝晖了然,默默离开了君池。他的离开,仿佛是真真切切地隔断了我与昮淳之间的联系,也预示着一个崭新的我。
慢慢,我爱上了医学,渐渐,找回那个失去的本我。没有了过去,我可以是任何人,我想成为的任何人,而医学使我自信,至少在这个时空,是两世都不曾有的自信。可终究天不由人,有些事我永远无能为力,比如,我不是男人。当我掩藏了真实的自己之后,并没有松一口气,就像借了一个躯壳,随时准备还回去,而我也的确是借了别人的躯壳,这种惴惴,被屏蔽了很久,我用生活里的一切忙碌掩饰着,背诵所有的医学典籍,每一次出诊都不落下,我刻苦用功了似乎这个影子就不存在了。我知道俞夫人的察觉,是在念笙十四岁初信的时候,今天听她这么一说,原来我一进府她就知道了,还有可能以为雾朝晖是那个始乱终弃的人。这个身份带来一时的自由,却是长久的不安,今日,就都结束了罢。
俞扬看着眼前的我,只是嘴角微微咧了咧,“师父很好骗吗?”
对于他的语气,我是无奈的,“不好骗,但您选择了被我骗。”
老爷子很不满的咕哝了一句,“你师娘这一辈子都在替俞家操心,故为师可恣意为之。可笙儿这辈子难咯。” 他肯定明白俞夫人知晓我的身份却不说与他听,倒是没有责备的意思,只是想到自己的闺女,不禁伤神,他作为亲爹也不知道上哪儿能找一个可以护着她宠着她的夫婿。
“念笙与古场主的婚事是如何缘起?听夫人说他并非自愿。”
俞扬捻着自己的胡子,慢悠悠道,“古骞行的确年长了一些,来路也有点不明不白。七年前他重伤时,老夫救了他。婚事是我提出来的,他考虑了数日便答应了。老夫行医数载,阅人无数,不会看不出来他的心思。但在你师娘眼里,那就不是自愿。”
“如今俞家毁约,他没说什么?” 我虽尽量两耳不闻窗外事,但也听说过这个古骞行的名号,是个善人,所以俞家自觉有愧。
俞老头抬手抚额,“他说无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