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英雌2
观婳和011并未等上太久。然而这段并不长的路,却让李寻欢走了很久。
江湖传言,销声匿迹二十余年的梅花大盗重出江湖,一连残害了无数无辜闺秀。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无论防护再怎么严密,五点梅花般排列的血痕也会印在敌人胸口。
据说,梅花盗重兴风浪下的第一次毒手,对着的就是居于深宫的安阳郡主。在皇家陵园守陵的郡主都能让此人掳去,至今生死不知,如此身手,怎能不让江湖人闻之色变,让黑白两道恨之入骨?
但此人本和李寻欢没什么关系的。江湖上掀起再多风雨,又怎能扰到一个远走关外的伤心人呢?十几年前,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御书标志着他仕途的得志,投身江湖后又紧接着成为首屈一指的江湖人物,“小李飞刀”威名更是高踞“兵器谱”前三。
他还有个青梅竹马、心心相印的未婚妻。
但这能被成为人生赢家的生活终究是昙花一现,不可持久。
林诗音……
李寻欢一想到这个名字,心脏就钝钝地发痛。从他的救命恩人兼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时,一道深可入骨的伤口就劈裂了他的心。哪怕忠仆铁传甲提到她,流露出一点抱怨之意,李寻欢都要动怒喝止。
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后,他无法面对自己,更无颜面对林诗音,便把自己的府邸送给林诗音作嫁妆,李园更名兴云庄,李寻欢散尽家财后出关,自此隐姓埋名,已有整整十年。
十年自我流放,却抵不过一道兴云庄内传来的消息。
梅花盗重现江湖,紧接着,那暂居兴云庄、龙夫人的义妹,有“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就向全天下英雄放言,谁若是能抓住梅花盗,将他绳之以法,她就以身相许,嫁给此人。龙啸云牵头,少林寺响应,不少英雄好汉相聚兴云庄,共议剿贼一事。李寻欢对第一美人和梅花盗都不感兴趣,却不能不担忧兴云庄中林诗音的安危。
只好回京,只能回京!
越靠近京城,他心上那道陈年旧伤就越发疼痛,如今已如刚撕裂时般剧烈。
神情疲惫的李寻欢手里拎着装有防身至宝金丝甲的包袱,冷冷地笑了一声。
“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的神情总是让人如沐春风的,此刻却冷得让人心寒。
这一件金丝甲,已经带走了十数人的命!金狮镖局查猛,极乐峒“五毒童子”,“蔷薇夫人”……是谁将江湖搅成一滩浑水,又是谁将他牵扯入局?
给李寻欢斟了一杯毒酒、又看他喝下的孙逵狂吼一声,刚想举拳拼命,就被冷冰冰、青惨惨的一掌掴在脸上。
等孙逵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他的左脸已肿起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
刚刚从门外跨进青帘酒家的青衣人哈哈一笑,李寻欢合起眼睛,叹了口气,将脚边一根矛头踢向孙逵。前一刻还对金丝甲志在必得的孙逵,现在已迫不及待地以矛自戕。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话看来倒没有夸张。”(*)
没有人愿意尝一尝被青魔手毒死的全过程。
奇怪的是,青衣人手里握着把小臂长的短剑,并没有佩戴什么精铁手套。短剑形如游蛇,剑尾系着一条红绳,剑锋映着门外的雪光,泛着些什么东西腐烂后令人作呕的暗青色泽。
李寻欢道:“阁下虽然戴着青魔手,却并非伊哭。”
青衣人笑道:“你曾见过伊哭不成?”
李寻欢淡淡道:“自然见过。”
青衣人又道:“我虽不是伊哭,青魔手却是货真价实的青魔手。”
李寻欢道:“伊哭炼进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七年方成,确实是珍品。”
青衣人把玩着短剑道:“那么我把这对青魔手让给你,你愿不愿意用金丝甲来换?”
李寻欢默然半晌,才道:“‘青魔手’位列百晓生排得‘兵器谱’第九,可在下手里的‘小李飞刀’位列第三!”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李寻欢道:“在下只是看不出有什么交换的必要。”
“那我便换一样东西。”
青衣人呕哑难听的声音忽然变得如黄莺啼谷般美妙绝伦。
他,不,应该是她,做了一个摘下手套的动作,然后展露出自己羊脂美玉般的柔荑。
而李寻欢就如才看见她的手似的,露出惊叹的神情,仿佛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手。
下一秒,女人整个人轻轻一扭,便如褪茧成蝶一般,从宽大的青袍中脱身。而她手里的短剑,则被红绳牵就,挂在她的胸前。
青色的寒光一点一点,如同毒蛇的瞳孔。
此人除青袍之外,竟未着寸缕!
一点薄纱云雾般拢着她的要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