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儿子回来就忙忙活活的去山上劈柴,把柴房堆得满满的,又把前后院子的秋菜都收了,又去镇上拉煤球,给林洛买了些细粮,奶粉,麦乳精,还买了点肉,骨头。林洛养了几天身体好多了,浑身也有劲了。
给儿子做好吃的,“儿啊,你看你战友来一回,你是不是叫家里吃个饭啊,虽然不是一个连队的,也得好好处,在把大志也叫上吧,娘给你们做好吃的。”“行,娘你别累着,不行我就请他们去国营饭店吃,省事。”“那又钱又票的,犯不上,况且在家做你娘我还能吃到呢,你去饭店我可不好意思跟着去。”
方城哈哈笑,这次回来发现自己娘有时候也有点孩子气,会偷偷背着他吃个奶糖什么的,倒不是舍不得给他吃,可能觉得当娘的贪嘴有点不好意思吧。所以也愿意逗老太太。方城去请了王安易和程大志回来吃饭,两个人当然不好意思空手来,现在谁家粮食都金贵,都带了口粮来。
王安易还带了只自己在山上逮到的野鸡。林洛做了个小鸡炖蘑菇粉条,这个菜自己爱吃,儿子也爱吃。红烧肉必不可少,儿子必点菜。大骨头炖酸菜,酸菜汤是这边非常受喜爱的家常菜,上面撒点糊辣椒,特别酸爽开胃。剩了点精排,做了个丰收炖。虽然四个菜可分量都很足,主食就是二合面的贴饼子一大盆。
怕他们吃着腻,还准备了一盘蘸酱菜,大葱,萝卜,生菜,毛葱。酱是原主自己下的农家大酱。味道挺特别的,林洛还挺喜欢吃的。几个人吃的头也不抬,吃了个八分饱才开始说话。王安易给林洛竖大拇指,“婶子做这菜比饭店的都好吃,野鸡肉很有嚼劲,蘑菇粉条香糯好吃,浓浓的鸡肉汤味,蘸着饼子一口能香掉舌头。红烧肉更是绝了,入口即化,还不腻,唇齿留香,回味无穷啊。酸菜汤配上糊辣椒简直了,酸爽开胃,真让人胃口大开啊,还有这丰收炖也是不得了,自家种的豆角倭瓜玉米配着排骨口感丰富,原汁原味。还有婶子这大酱也特香醇,方连长你常常能吃到婶子做的饭菜可真有福气,羡慕啊。”
林洛被夸的笑的眯眯眼,瞧着倒是和善了不少,“要说还得是文化人,就是会说啊,不像我家成子就会说个好吃。”程大志也哈哈笑,“婶,我也就会说好吃哈哈,没什么比这两字更实惠的了。”“大志啊,听成子说你这次回来要成亲啊?有相中的吗?”程大志叹了口气,“这不莲儿都走了两年了吗,一直是我娘给带着三孩子,虽说分家了,我每个月都给寄钱票,可其他兄弟还是有意见,在加上我娘这次伤了腰,没办法在经管孩子了,我寻思找个合适的帮帮我。我妈看中李二叔家的大姑娘了,这不扯吗,人好好的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嫁给我一二婚三孩子的?指定有点毛病。”
“李兰英?那孩子长的不错,之前听说处了个知青的对象,可后来没成,那个知青和镇上的姑娘结婚了,可能她家觉得名声不好听了吧,况且你也不差,在怎么样也比咱这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强多了,天天地里刨食,靠老天爷赏饭吃,年头好能好过点,年头不好,前两年差点没饿死。你们这也是旱涝保收的,大小你都还是个领导呢,日子总比别人强。”
程大志还没说话呢,王安易先说了,“婶,你知道李兰英同志的妹妹李兰兰吧?跟我说说呗,这姑娘咋样?”方城和程大志都一脸意味深长的看着王安易,“你小子速度挺快啊,这就看上了?”“李兰兰这孩子算村里比较有出息的孩子,村里一共也没几个高中毕业的,这也就是现在考不了大学,要不这孩子准保能考上。家里挺宠着的,但是啥活也都会干。其他的婶子也不了解,我这寡妇失业的不咋和村里人来往,怕人说闲话。”
林洛的话说的方城心里不好受,自己娘不容易,自己也劝过她在找个伴,她说什么都不同意,每日深居简出的,就怕传出什么不好的话影响他。几个人吃完饭,王安易觉得自己只带了点口粮有点不好意思,还送了林洛一把小匕首,挺锋利的,可以防身。
晚上躺在炕上,林洛看光屏回放,好几天了,积累好多,这和追剧似的,攒着一起看也挺爽,王安易看上执行者了,执行者要报复女主的话,嫁给程大志的战友是个好选择,就近,而且他们还是一个连队的。果然王安易向执行者表白的时候,执行者答应了,王安易现在是个孤儿,结婚只要组织上同意就行,不用考虑家庭因素。
程大志这边也和李兰英相看了,虽然李二叔不同意,可架不住自己闺女上赶子啊,天天去人家帮忙做家务,伺候程大志的娘比伺候自己爹妈都上心。李二叔真是伤心了,也不管了,爱咋咋地吧,好在老闺女还是个正常的。程大志和王安易都打了结婚报告,他们现在的家属房还没盖好呢,就算结了婚,还得在村里住一段日子呢。
所以林洛也不着急离开,告诉儿子,她可以和那姐俩一起去,自己没出过门,一起走还有个照应,要不去那么老远的地方,害怕。方城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还特意拜访了李二叔家,拜托李兰英姐妹到时候照应一下老娘。
结婚报告没那么快批好,不过在村里可以先摆酒席,就算事实婚姻了,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