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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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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慕月下班回家,踢掉自己的高跟鞋,一头栽进沙发里。自从室友张小冉结婚搬走后,林慕月就觉着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一点人气。

前些天,妈妈打电话问自己最近过得怎么样时,林慕月还笑嘻嘻地说,自己过得很好,好得都有点乐不思蜀了!

可这一挂掉电话,瞅瞅自己和这空荡荡的房子,就有点有苦难言。想当初自己来北京,谁的话都不听,那么固执,那么坚持,那么意气风发!可是才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开始对这种生活感到疲倦。

洛西不止一次的问林慕月,为什么来北京?北漂一族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愿望,林慕月也有,可是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现在连自己都弄不清楚自己当时的心理,伤害了那么爱自己的陈放,告别那么熟悉的家乡,毅然决然地来到北京,难道只是因为有人告诉她,他在这里!

林慕月开始觉着困惑,或者说是厌倦这样子生活,就像是一根一直绷得很紧的弦,突然一下子断了。他在哪里?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初恋,可是情感不在时,有些人选择保存那份美好的遗憾,继续前进,而自己就怎么那么固执。这份对自己内心渴望的忠实是不是是对的?

林慕月不知道,她只是开始感到累,感到疲倦。

洛西说,无论是谁,对于一件新事物的热情不会持续很久,新鲜过后往往是冗长的平淡,总是会出现所谓的审美疲劳。

林慕月觉着,自己现在就像洛西说的一样,对这种生活就出现了严重的审美疲劳,现在一到办公室,她就觉得整个身体都僵硬无比,疲劳和厌倦就像是一卷一卷的海浪一样向自己袭来。

洛西也有这样子的感觉,却比林慕月想得开,认为这是正常现象,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刚工作时的新鲜和热情总是会被时间消磨的一干二净,直到找到新的目标,这就像世上男男女女的爱情。初见时,惊鸿的一瞥,瞳孔放大,心花刹那间绽放,所有的甜言蜜语恨不得要一夜之间说完,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可是这种热情总是随着时间而降温冷却,总有那么一天,相看两生厌,摸情人的手就像是左手摸右手,早已没有心跳的温度。

林慕月最近有些消极怠工,但这其本上都表现为纯心理活动,行为上还是认真积极的,连续几次的采访报道做的都相当出色,受到了主编谢宇森的赞扬。

反倒是洛西,没有那股子认真劲,可能是由于北京姑娘身上特有的慵懒劲,作为编辑,需要坐班,可她呢?自上班以来,很少按时到办公室,总是会晚那么一分钟、两分钟的,也被谢宇森批评。

谢宇森每一次经过洛西的办公桌旁边,总是会瞄两眼,想看看能不能抓到这个小家伙的小辫子,看看这小丫头是不是又在偷偷上号玩游戏。不过虽然有些时候谢宇森对洛西刻薄了些,但是心底还是很喜欢这个逗乐的“活宝”。每次看到洛西满脸璀璨的笑容总会觉得自己年轻了,所以只要洛西认真按时完成了工作,谢宇森倒是可以容忍洛西那些爱玩、习惯耍些小聪明、爱偷懒这些小毛病。

对于林慕月,谢宇森更多的是赞许和惺惺相惜。

招聘的时候,谢宇森觉得这个柔弱安静的姑娘是那种该乖乖在男人的臂膀下被疼爱和珍惜的,选择来应聘这个会整天四处漂泊的采编记者简直就是胡闹。

原本有意想淘汰掉她,结果几轮的测试下来,林慕月居然是所有应聘者中表现最优秀的,尤其是最后一轮面试时表现的非但不怯场,回答问题时显得机智灵活,有一股韧劲,有些像年轻时候的自己。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谢宇森有意考察林慕月,总是刻意找一些对于新手来说难度很大的工作给她做,结果每次林慕月的表现总是比他想象得要好很多,这不得不让谢宇森对林慕月刮目相看。

洛西是林慕月在这个杂志社最好的朋友,也是刚毕业应聘来的。她很可爱,尤其是一笑起来,两颗小虎牙更是显得无比俏皮,而且整天满脑子的怪念头。洛西平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涂五颜六色的指甲油,她的手指甲看上去像巴黎的春天一样的色彩斑澜,用洛西的话说就是,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女人的脸就是流光溢彩色彩斑斓,自己的第一张脸没什么发展前途了,只能努力开发第二张脸了。

林慕月应该算是地地道道的北漂族,大学毕业后,只身进京,凭借一张薄薄的简历,进了京城算是行业前三名的财经杂志社,还解决了北京户口,也算是比较幸运了。

只不过,离开学校,又远离家乡的日子,而且是单身,也的确有些孤单,所幸有洛西这个朋友,生活也多少摆脱了一些单调,多了一些色彩。

每一次休假,洛西和林慕月都在一起玩。

洛西通常都是导游,带着还对北京不怎么熟悉的林慕月到处逛,去各式各样的胡同里吃各式各样的北京小吃,去什刹海划船啊,去三里屯喝酒跳舞啊,去鼓楼淘宝啊等等。在洛西的影响下,林慕月也渐渐熟悉了北京,并且渐渐爱上了北京。

办公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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