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明倭友好互助条约
将手中的檄文,交给足利义长,而后说道:
“祝我们合作愉快。”
足利义长脸上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说道:
“合作愉快。”
足利义长得到笔墨纸砚,开始在房间中翻译李进的讨逆檄文。
李进将此事办完之后,又重新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不知道又在写着什么。
蒋瓛好奇的凑到前去,却见到上面写着四个大字:
马关条约。
....
转眼之间,一天的时间,匆匆而过。
朱元璋瞪大着双眼,看着眼前的两张纸张,双眼之间尽是不可思议。
“这...这这...”
“这李进是怎么做到的?”
只见在朱元璋面前摆放的,正是李进今天和足利义长缔造的倭岛讨贼檄文。
檄文中明确要求,希望倭岛的大名群起而攻之,南朝的天皇醍醐天皇。
原本李进写的是室町幕府,但是现在室町幕府的足利家要和自己合作,那么就必须要干掉倭岛上面的另外一股势力。
现在的倭岛分为南北朝,其中北朝就是室町幕府控制的,而南朝则是醍醐天皇控制的。
李进对于进攻谁并不在意,但是檄文中提到的请求大明出兵,平定叛乱,这一点很重要。
大明只要介入,那么倭岛的势力就会变成三足鼎立。
而大明就可以左右逢源,慢慢蚕食掉倭岛的金山银矿,随后以战养战,最终鲸吞倭岛全境。
这个计划,就要借助李进给朱元璋送上来的另外一份奏折,马关条约,即明倭友好互助条约。
在这个条约上,规定了为了请求明军出兵平叛,室町幕府需要每年为大明提供一百万两白银,作为军费开支。
为了酬谢大明对倭岛的平叛战争,倭岛应该一次交纳付五千万两白银,用来补偿这次作战的平叛所消耗的军费。
当然还要萨摩县,以及石见县,租借给大明九十九年,作为租界,以便大明驻军,随时可以帮助倭岛平叛。
同时开放长门,京都,关都等地作为通商口岸,以便大明能够和倭岛进行友好的交流。
大明百姓在倭岛享有特权,经商不需要交纳税收,只需要向大明交纳税赋。
如果触犯了法律,则应该引渡回大明,在大明进行审判,倭岛无权对大明百姓进行处罚。
当然还有一些关于其他方面的约定,全文一共有二十一条。
虽然条约的名字叫做友好互助条约,但是朱元璋实在没看出来,这对于倭岛有什么友好的措施?
当然,在奏折的最后,李进同样写道,这个条约是在对倭岛发动战争之后,才能签订的。
现在写的这些东西,都将成为战争之后的既定目标。
也就是说,战争还没开始,李进就已经想着战争之后对倭岛的处置。
朱元璋看完之后,想想上面的内容,他觉得李进有些痴人说梦。
换位思考,如果让他看到这样的内容,他宁愿尽起国中大军,与李进鱼死网破,也不会签署一份这样的条约。
丧权辱国不说,这种条约一旦签订,那国家灭亡之日不远,既然如此,不若放手一搏,与其屈辱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