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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温之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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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温这两天很不爽,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即将到来的赏花宴——说真的,这群人真的疯了吗?腊月啊!这可是腊月!赏花,赏什么,这除了梅花还有什么花!无非就是红的、白的、绿的、黄的,单瓣的、双瓣的、多瓣的,多枝的、单枝的,这几种排列组合一下,总能整出来不同品种的梅花。

所谓赏花为假,相看为实。

她向来不喜这种社交,无他,每次提出的项目她都不怎么会而已。若是考什么用枪、马术,她自信整个京城都找不出来几个比她厉害的女眷。可赏花宴怎么会考这种东西呢,诗琴书画,也就这些东西了,而其中无论哪个,她都不算略通一二,毕竟她在学堂的成绩跟宁思絮真是不分伯仲。

而且赏花宴给她留下了不怎么好的印象,毕竟她第一次见到宁思瑶就是在一场赏花宴上。本来这应该是个平平无奇的日子,她还是跟以往一样,准备听父亲的话去那里走个过场、敷衍敷衍,吃点瓜果糕点,听那些小姐们表达表达对这花那花的喜爱之情、再看她们互相恭维恭维、再作个诗写个字什么的,她就算完成任务,可以安安心心回家了——但与众不同的是,那天久病的宁家大小姐难得出宴了。

她最开始只是听说过宁思瑶这名字,对那什么“京城才女”的称号嗤之以鼻,只觉得是无聊之人盲目的吹捧(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实在是听不出来那些诗作的好赖,横竖来看字数都一样,又有什么区别呢)。但那天刚停了雨,厚厚的云层还没来得及散去,刚好偏偏就是留了那么一丝缝隙让光照下来,不多不少的就那么一束,直勾勾地射在花园的凉亭里。而正正好,那时候凉亭里只有宁思瑶一个人坐在石凳上,用帕子拭掉裙摆上沾的露水。那点斜着散下来的光,不偏不倚地打在她漂亮的脸蛋上。众人向她看去,她觉察到视线后也只是略带讶异地微抬起头,朝她们露出一个她一辈子也学不会的矜持而优雅的笑容。

这一幕发生在两年前,可她现在还记得宁思瑶那天穿了身鹅黄色的衣服,领子是藕粉色。于是她从此之后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天生就是被老天爷偏爱的。

这本来只是一场偶遇,但奈何她下次再听说有关宁思瑶的故事便是在她故意告病不肯去的诗会中,宁思瑶凭借一首《园鹤》赢得满堂喝彩,也赢得了她心上人——当朝三皇子李启衡的青睐。据说那日诗会结束后,是三皇子亲自送宁思瑶回府的。她每次想到这天都后悔到恨不得把舌头咬掉,责怪自己的丫头为什么不拦着她装病告假,全然忘了就凭她自己作诗的水平,就算去了也不会改变什么结果。

但不妨碍她还是因为这件事讨厌宁思瑶,大概是因为她知道宁思瑶永远都和自己不是同一类人,李启衡既然喜欢她、就绝不会喜欢自己。同时又对此有点委屈,李启衡只记得他和宁思瑶在诗会相逢这样如此平淡的小事,却不记得五年前他在奔驰的马蹄下救了她一命。

那年她贪玩,骑着小飞霜去跟着父亲一起应邀去猎场出猎。那时候她年纪又小、又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顺从父亲说保证全程时刻跟着他,背地里趁他去帮别人围猎的时候就偷偷骑马跃进了山林中。结果飞霜被一只兔子吸引了注意——当然,她也不比飞霜好到哪里去。她小时候骑术还没有现在这么好,只能说是会吆喝着让马跑起来和让它停下,哪里经得起一只在灌木丛里自由穿梭的野兔考验?自然飞霜不知被什么带刺的植物刮疼了,嘶鸣着带着她一路往前冲,任凭她怎么拉紧了缰绳也不肯止步,她本以为自己要出大事了。

三皇子启衡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他率先注意到了这里的异常,纵马往这边飞驰,眼看着要来不及拦住飞霜跑出围栏了,便一支重箭精准斜插到马蹄的前方,飞霜身为一只小马驹直接被绊了一跤,摔倒在地。

而对于项温来说,好消息是保住命了,但代价是她也随之甩飞了出去,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灰头土脸、狼狈不堪,衣服都被地上砂砾磨破了些许——而她就顶着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她第一次心动的人面前。

但兴许是好事呢,启衡已经不记得他的“英雄救美”了,这是因为后来又有围猎时,她试图借这件事主动攀谈,启衡却思考了一下后说他只记得有过这件事,但至于具体还有什么细节都想不起来了。这本来应该是个令人沮丧的事情,但乐天派的项温相当会替他找补——身为皇帝最看重的皇子,目前最有可能接替皇位之人,必然是日理万机,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能记得住的。

但还有个坏消息,就是项温后来和心上人见面的每一次几乎都不太愉快。

第一次,她练完晨功大汗淋漓正准备回屋,发丝被汗打湿狂乱地贴在脸上,然后赶上了下朝后奉命的三皇子来和项大将军讨论相关军务。三皇子朝她礼貌地微笑,但她却很没有礼貌地惊恐着跑回了屋子,留下不得不亲爹跟三皇子赔礼,说些什么小女自幼随他在军帐里长大,不懂礼仪、回头一定好好教育的客套话。

第二次,她从外面风风火火地闯进爹的书房,在老远就开始扯着嗓子喊“爹,奔雷好像受伤了,今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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