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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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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庄臣不过认识了几个月,便觉得似乎双方已经可以步入婚姻殿堂。

玫瑰对我们的决定也讶然:“会不会太快了?”

我摇摇头:“有人认识十几二十年都不结婚,有人认识一夜便觉得对方是自己此生所依。我和庄臣认识了几个月,时间不长不短,刚好。”

认识家人大摆喜宴少不得一番大动作,往下便是新婚日子欢天喜地而后一年两年开始觉得平淡如水。

终于有一日,玫瑰对我说在电影院看到庄臣。

我说你一定认错人了,庄臣自和我结婚之后就没有再进过电影院,若不是陪我,恐怕这辈子他都不会进电影院看电影,他宁可一次性买够三十张国外大片的DVD碟在家看通宵。

把用于买昂贵电影票的费用攒起来可以买更好的家庭音响,还是大炮筒效果。这是庄臣的解释。

的确,看场电影的几十块,可以买六张盗版碟,每张碟至少有9部大片,加起来有五十四部电影,国内国外的导演拼命地拍片,也就是手中几张碟而已,而且还是D9版的。

玫瑰看看我,又说,庄臣左手旁坐着一个女孩,头发是最时兴的玉米卷。

玫瑰说:“络络,你的发型自从我四岁认识你就没有变过,长发,或者短到脖子,依然是直的。”

我说:“你应该看看那女孩再左手旁的位置,可否有帅哥,如果有,那就是女孩的男友。”

玫瑰拨拉着面前沙拉碟里的卷心菜,头也不抬地说:“有,但是那个帅哥是我的男友。我们进去得迟,到的时候里面已经黑灯开影。庄臣没有留意到我,我却看到他。如果不是那么近,我也不敢肯定是他。”

我说不出话来。

回到家,把手中的包扔在沙发上,我站在大厅的落地窗前发呆。

今日是周六,庄臣加班开会,所以我得空约玫瑰在外吃饭,不然须在家煲汤做饭。

日子其实是平常过,他努力挣大钱养家和车,我挣小钱养自己。波澜不惊,按部就班。积攒了钱买房子,然后供车,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庄臣不是一个花心的人,初识他的时候,不太和女生说话,只顾自己的事情,整天除了认识电脑之外,就是吃饭的那只碗。

认识我之后,庄臣就象认定了一贯穿的贝宾牌衬衣,十几年都不变。

我忽然想起前些日子,庄臣换了一根金色的领带夹,之前他的领带夹一直都是银色系。

我到衣帽间去打开衣柜门,我们各自有自己的衣柜,他一向爱整洁,自己的衣物自己打理。领带一字排开有顺序地挂在右边,我蓦然发现领带的色调有两条是彩花的,大条的热带鱼,梅红的重瓣花,连绿色的水草也翠绿如洗。

庄臣之前一直用暗花纹的领带,颜色也必是深蓝和暗紫一类。

我曾取笑他太过老式,他正色说这样属于成熟,并且坚持了那么多年未系过一条花领带。

呵,庄臣是变心了。

他这般悄然变换贴身衣物,恐怕连有天把我也变了,我都还不曾察觉。

我又翻了翻其他东西,底裤颜色未变,袜子未见色变和量变。

记得一部电影里的美艳的女主角对男友吼:你说爱我为什么从来不穿我买送给你的花底裤?

看来花底裤尚未出现,是否说明我们仍有回救的余地?

坐在床边开始回想庄臣说:络络你不要做得那么辛苦,在办公室里打打字上传下达领导的信息和意图就可以了,准时上下班有什么不好?换到策划部去整天在外面跑到脚抽筋,每月促销方案想到人头发花白眼冒金星,青春在埋怨与劳苦中度过都不晓得。你看我赚的钱够我们两个人舒舒服服地过,你有空多煲汤给我喝那多好。

那时我煲汤最拿手的是霸王花南北杏煲猪肺,霸王花一定是要拜托朋友从广东七星岩附近的村落农家自己晒出来的,猪肺也要周末早上一大早就在菜市场上刚出的猪肺,超市的肉类一定不能用来做家里的主菜,因为不够新鲜。如果用超市里卖的猪骨来炖汤,味道一定不如菜场现买的猪骨炖出来的汤鲜甜。

后来我做到连排骨煲莲藕这般普通的汤都可以和大饭店的汤味媲美,而且可以将简单的炒白菜做成了最复杂美味炒白菜,看,这人已经变换了口味,一贯不吃辣椒主张饮食要顺和脾胃的人,现在看来是要去改吃酸辣的川味菜了。

楼下响起了车笛声,未来要穿花底裤的人开完会回家了。

我忽然烦躁起来,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冲出去质问:庄臣,你是不是在外面和别的女子约会?

这样做其实最合适我的性格,从来我都是直来直去,把肠子扭来扭去也找不到形状的人我做不来。

但是如果他沉默后说是。然后呢?然后我怎么收场?

抑或是哭闹一顿来发泄?然后呢?

要他们分手?或是,我离开?

城市里的生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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