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罪孽」(2)
起初我并没有在意。
我的眼里只有丽莎。
不吹逼,我想和她结婚。
我是一个传统的男人,上了床,就得负责到底。
可丽莎却告诉我,不必介意,她虽然很喜欢我,却远达不到爱的层度。
那一夜的疯狂,全当是一次我为她奋不顾身的奖励。
当然,我要是想要的话,随时可以再去找她。
爷傻了。
我好不容易动心一次,她却让我输的这么彻底。
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都这么开放吗?
怀着悲愤屈辱的心情,我将她注成了泡芙。
在这个过程中,我突然有些明白,为何那些畜生可以肆意玩弄年轻女人的身体,却不需要负责。说到底,还是传统道德价值观的缺失,畜生不是东西,那些女人也不是玩意。
我不想变成那样,班长常教导我,不论做任何事都要对得起自己曾经发过的誓言!
我离开了丽莎,再也没去找过她。
丽莎为此还哭过几次,我不是很能理解,难道我不能拒绝她吗?
此后,我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投注在变强上。
我是守卫,我应该保护村子。
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剑的速度。
而就在这时,艾薇儿闯进了我的世界。
她是一个保守的女人,和别人说句话都会脸红,让我想起了小学时的同桌。和她一样也是个动不动就会脸红的小女孩,非常可爱,我时常逗她玩。
我很好奇察尔长得那么丑,怎么会有一个这么好看的妹妹?
后来我才知道,察尔和艾薇儿都是在教会里长大的孤儿,他们虽无血缘关系,却胜似亲人。
像他们这样的孩子比比皆是,这片该死的土地上盛产孤儿。
都怪那该死的“真理”,突然发了疯,搞出一个诸神黄昏来!听艾尔西纳的说法,现在仅存的神祇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收割信仰,却又不解决迷雾和怪物,坐视人间陷入混乱和凶险。
我想着:我若是神,一定会解决一切灾厄,还世人一个朗朗乾坤。
可我不是神,我也不想当神,我只是想守护村子罢了。
随着我实力的增强,我能够在迷雾之中走得更远,直到这时我才发现这鬼地方除了沼泽兽外,还有更加恐怖的怪物。
那是一种像蛇一样会飞的巨大眼球,这里的人叫它——狂沼泥瞳。
随着我的深入,我遇到的怪物越来越强,我越来越感受到自身的弱小。别看这些怪物目前并没有出现在村子附近,可谁能保证下一次「血月之潮」的时候,它们不会袭击村子呢?
那时的我,还能保护村子吗?
我……需要更强的力量。
事实上,危险的到来比我料想的还要快,就在我回到村子后不久,几头头狂沼泥瞳就摸黑闯进了村子。
很多人死了。
要不是我发现及时,艾薇儿可能也死了。
这一刻,我明白变强已经刻不容缓,我找到了乔治,向他询问变强的方法。
乔治告诉了我一个名字。
「血乌」。
据他所言,「血乌」是鲜血荒原的怪物领主,只要杀了她,斩下她的头颅,我就能获得晋升的机会,突破20级大关,在教会的认可下成为一名中阶骑士。
「血乌」的血对鲜血荒原的怪物还具备极强的震慑力,只需要涂抹在村庄周围,就能极大的遏制怪物的活动范围。
我才10级,20级对我而言还十分遥远,但「血乌」的血是好东西。
有了这这玩意,至少能睡个安稳觉。
到了第二天,我背上行囊,在村民的注视下踏上了前往埋骨之地的路途。
独自在迷雾中前行,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你永远不知道前方等待着你的是怪物还是陷阱。
乔治告诫过我,要小心夜晚。
这救了我的命。
但比起凶残的怪物,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正让我为难。
我迷路了。
浓雾遮掩的不仅仅是危险,还有来时和去往的道路。
在行伍里曾经受过野外生存的训练,让我不至于慌张无措,但视野的严重受限还是让我正一步步踏入深渊,所幸我带了很多的干粮,足够我在野外坚持两个月,临走前艾薇儿还给我塞了一张传送卷轴。
实在不成,我还有退路。
老天还是眷顾我的。
大概二十多天后,我终于找到了埋骨之地的大门。
那满地的尸骸,吓了我一跳。
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伙自称是讨伐团的人,为首的是一个骑着野猪的半兽人骑士。这是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居然还有除了人类之外的其他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