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合同
在景筠的叙述中, 宿舍其他三人才得知,原来她经常去电影学院并不是想追星,也不是有朋友在那, 她就是想去旁听蹭课。
“我真的很喜欢演戏,从小的梦想就是当演员。我高中时想走艺考进电影学院, 但我家里不同意……”
凌安妮等人沉默, 虽然不表示认同,但代入景筠父母的视角真的很好理解。
如果孩子的成绩很好, 都能考上北大, 怎么会同意她考电影学院, 进入娱乐圈呢?
很多人嘴上说羡慕明星日薪百万,但心里都很明白, 那属于金字塔顶尖,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更别提在社会舆论下,人们对“明星”的观感褒贬不一,对漂亮女生更有隐形歧视。几乎每个女明星都被造过黄谣——男权主导下的社会无法容忍她们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成功。
高中阶段,还未成年的景筠只能妥协。
她没有抗争的余地,如果父母铁了心不同意, 别说报名艺考培训机构需要的高额学费了, 她连在学校吃饭的生活费都拿不出来。
从那之后, 景筠就意识到了经济独立的重要性,在高考结束后就立刻开始打零工,当家教, 还给很多桃宝商家拍过模特照,一个暑假就攒了两万多块。
凭景筠这张漂亮脸蛋, 倒是有很多公司找上门, 说是能把她捧红, 但仔细问就都是直播带货、颜值主播,或者干脆就是打擦边球。景筠又不傻,当然拒绝了。
她在电影学院蹭了半学期的课,有些老师和同学都认识她了,这时候才有靠谱的、正式的影视公司有意愿签下她,但他们的条件实在太苛刻了。
“别的公司都是五年,十年,你敢想象宏业一开口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的合约,对有意入行的年轻人来说基本是卖身契一样的存在了。而且在这二十年里,前十年的分成比都是一比九,要到第十一年、第十六年才会分别涨到三比七和五比五。
景筠以考虑一下为名,带回了合约,其他人都只是惊叹于时间太长,分成太低,而专业人士凌安妮一翻,就知道里面藏了无数个坑。
“你千万不能和他们签。”
出于舍友的角度,凌安妮语气异常严肃地提醒景筠:“这是一份囊括范围非常广的全约,不管是你拍戏、唱歌、发行唱片、接商演、参加综艺、拍广告或者各种各样的活动,代理权都掌握在宏业手中。”
“合约期内,你能做什么,都由宏业说了算。也就是说,如果他们不给你分配资源,你就什么都做不了,即使你自己去谈成了合作,绕过他们签合同都是无效的。”
“而他们分配给你的工作,比如你想演戏,他们偏让你去参加音综,你也必须要去。如果不去,那他们就有理由起诉你了。”
“违约金五百万,这是一个你支付不起,又不算天价的数目。宏业有经验丰富的法务团队,如果他们起诉你,这笔钱你或许不用全赔,但也不可能全身而退。最关键的是,他们完全可以拖延打官司的时间,你耗不起。”
景筠完全没想到这一层,脸色都有点发白。凌安妮将合同翻了页,指着这一行:
“补充条款,只有你为公司赚到一定数量的钱,你的分成方式才能发生改变,不是到了时间就会改。”
“我算算,十年内要赚这么多的话……你得升级成一线小花才能做到啊。”
要么景筠红了,宏业能把她继续留下十年,基本她最能赚钱的时期都要和宏业分成;要么景筠一直糊,宏业就一直给她安排没人要的活,反正她不能解约。
“太过分了!”
旁听的薛佳都听不下去,攒了一肚子火,更别提当事人景筠了。
她只庆幸自己脑子够清醒,没被宏业那边画的大饼给忽悠,想着先把合同带回来,找法学院的师兄师姐帮忙看看有没有可争取的余地再说。
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继续谈下去的,他们这根本不是想认真培养演员,就是看谁好骗来广撒网,反正红了就拿分成,糊了就随便给资源,什么乱七/八糟的活随便塞过去完事。
“这份全约还有一个【基本工资】。”凌安妮都不用怎么翻,就找出了另一个坑,“估计还会找个挂靠公司,给你买五险一金,别以为这是好事。劳务关系绑定后,这样你连自己找工作都不行,想赚钱就得听他们的。”
对于景筠这样的大学生来说,这才是诛心一击。
这样她连退出娱乐圈,回归现实生活的退路都没了,基本等于把生死大权交到宏业手中。
宁梦听得直皱眉:“好恶劣的手段,娱乐圈的公司都这么黑心的吗?”
又是宏业,这个破公司的高层真是沆瀣一气,人品败坏。
“不能以偏概全。”凌安妮举起爪子,“每个行业都有蛀虫啦,至少我家的公司就不会这样。”
她家?全宿舍用疑惑的眼神看过去。
凌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