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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夜越来越深,来这条街道娱乐的年轻人也就越来越多,喜欢听强烈鼓点声在舞池里摆动身体的,都去了街道靠后的酒吧,喜欢稍微安静些的,基本都停留在了眼前这家风格特殊的酒馆,声音嘈杂。
逢絮没走,在看到靳铭舟拎着罐可乐走出来时,轻抬下巴指了指,示意他自己也想喝。
他本来想装傻看不懂,可她就这么站在那直勾勾盯着自己,没出息地又转身进店给她买了一罐。等他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坐在椅子上抽烟了。
“挺能耐,使唤我做事。”
身旁椅子被人拉开,一股熟悉的木质香融入逢絮的鼻息和烟草味里,莫名令人感到安心,“还行。”侧头,看他,“今天没开车?”
“没开。”靳铭舟坐下,将两罐汽水放在桌面,曲着食指打开另一罐新买的,移到她面前,“给,第一口气足。”
“谢谢。”逢絮这人喝可乐最喜欢喝第一口,只要拉环一拉开就得马上喝,因为这个时候的气绝对够足。
足到靳铭舟亲眼见过她一口下去后皱眉打嗝的样子,他觉得挺有趣的,甚至会不由自主地露出笑意,然后捏捏她的耳垂问她舒服没。
今天没打,总觉得手心有点痒。
逢絮把可乐放桌面,“那你怎么回去?”
“这还用想?”靳铭舟懒洋洋靠着椅背,胳膊搭在扶手上,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拿了她那盒烟在那一开一关地玩,没皮没脸地说,“你不是有车吗?蹭你的。”
“脸皮挺厚。”
“谢谢?”
逢絮无语,伸手把那盒烟拿回来,可还没碰到,手腕被人握住,“松开。”
“不松。”靳铭舟眼热地盯着她,手慢慢往下滑,拇指摩挲她的手背,其余手指紧贴她的掌心。
是个暧昧的姿势。
不可否认,他那双手生得是极其漂亮的,骨感清晰,白皙修长,右手靠近虎口处的那个地方还有颗很小的痣,不细看很难发现。
逢絮会这么清楚的知道,全然是因为他爱用那只手的拇指贴她下唇,握住手腕一垂眼,清晰映入眼帘,时间久了,闭上眼也能找到那颗痣所在的位置。
还记得第一次遇见靳铭舟是在高二,地点是面包店,周围不少女学生见他进来都先惊叹他那张脸,只有逢絮在他拿起面包的时候,在心底里惊叹他那双手怎么生得那么好看。
她是个十足的手控,总觉得只要手好看,脸就算差点也没关系,可他靳铭舟在实中和华港里是出了名的浑身上下哪都不差。
不仅家境好,性格爽朗直接,长相端正硬朗,身材也是标准的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最重要的是成绩也不错,并非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挺加分的,也挺容易在青涩对爱懵懂的年纪,成为不少女孩子的心仪对象。
论坛,逢絮挺常逛的,因此在帖子里看过不少靳铭舟的照片,总觉得帅是帅,但并没有他们说得那么夸张。
好友说她没见过真人,如果见过,就会觉得照片压了他一半的颜值,一点都不夸张。
所以那天她站在一旁,特地留意他那张脸——
看着他付完款,看着他推开面包店的玻璃门往外走,暖风裹挟淡淡清香扑面而来,白衬衫鼓风轻轻飘动,清晨阳光穿过树梢,斑驳光影落在他身上,窄腰若隐若现,宽肩挂着黑色书包,西装裤,黑色帆布鞋,少年感十足。
身后有人喊他,他回头,蓬松发丝牵着日光在风中舞动,眼尾和嘴角挂着还未落下的笑容,是干净的,是阳光的,也是在这一瞬很突然的,他的视线落在她那张平静的脸上,不知是不是错觉,逢絮觉得那一刻他的笑容加深了。
“靳铭舟。”
“嗯?”
“再不松开我喊人了。”
“你喊。”
烟雾徐徐上升,晚风粘腻懊热,趴在摇摇车旁的狗狗正盯着某处在吐舌头。
逢絮用力把手抽回来的时候瞧一眼,心说挺像靳铭舟,口中却说:“我待会就下班回去了,你确定要蹭?”
“要。”
易拉罐外壁冒着水珠,靳铭舟拿起来,仰头喝的期间里,她注意到有一滴水顺着他手倾斜的角度往下滑,正好能将那颗痣舔抵的十分彻底,鬼使神差的,她暗暗咬了咬下唇。
可偏偏靳铭舟眼尖,一下注意到她这个动作,把可乐放好后就没再靠回椅背,而是佯装要起身,俯身凑上前挨近她耳边,声线压低,沉而懒散:“我给你买了口红,色号是你喜欢的,补补吗?”
眉心微微颤动,有人经过,逢絮恢复泰然自若,抖抖烟灰,目视前方,“为什么要补?”侧头,唇畔擦过他的耳朵,尾音慵懒,“靳铭舟……看我。”
然而等他把目光停留在她脸上时,逢絮将染上口红的烟碰他嘴唇示意他咬着,随即得逞弯起嘴角,推开他,起身,“要蹭的话,十点十分左右来店里找我,否则,过时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