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他的诘问隐藏着来势汹汹的怒火,连颜籁都感受到他一瞬的隐怒,不免错愕。
林澄净塌下了眉眼,他看向颜籁,问:“满满,我对你不好吗?”
“当然好啊。”
她在广市时,他也在;她去京市时,他也多次请缨去京市出差;后来她考回了楠市,他也跳槽回了楠市的一家互联网公司。
他们是高中同学,大学校友,连工作后都几乎在一个城市。
在京市最难捱的那段日子,是林澄净把她从那老破小的地下室里扒拉出来,逼着她吃饭、运动、学习。
就像她曾经在他最自暴自弃的那段年岁里,把他从黑黢黢的网吧里捡出去,告诉他,他要是自我放弃,就真的要烂在这座小县城里了。
中学时他是被流放的刑徒,父母离异后各自有了新的家庭,新的孩子。
他独自一个人来到金乌县这座连高铁都没有通的小县城上学,听不懂方言,不认识路,没有朋友。
他满身戾气,逃课、打架、和老师对干,同学对他敬而远之。
她瘦瘦小小,像无辜的小白兔,被老师安排在他旁边,充当了防炸沙包。
她好像全然不知自己的处境,还敢在他趴着睡着时,用马克笔在他手腕上写下了自己名字。
醒来后他要炸,她很无辜地辩解说:“我不叫‘让让’,我想和你自我介绍,你又不听我说话,那我只好写在你手上,这样你总能记住了。”
她那不躲不闪的眼睛里藏着狡黠得意的光,他发觉她兔子皮下藏着一只坏心眼的狐狸。
并且,这只狐狸只对他张牙舞爪。
好像,他是那个唯一的特别。
可是,
可是。
也终究只是“好像”,他来得太晚,占不到也挤不掉她喜欢的唯一名额。
毕业后,她宁可和她的“鹤哥”去挤那阴暗潮湿的握手楼,也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去住大平层。
后来有天晚上下班后,她和他吃了很多烧烤,喝了很多酒。
一边吃,一边掉眼泪。
她说她心疼鹤哥,感觉自己成了拖累。
她怎么会是拖累?
应当是另一个男人拖累了她才对。
可是他没有发言权,只能看着她为了另一个男人掉珍珠般的眼泪。
那天的酒太浓太烈,烧得他哑口无言,烧得他心脏绞痛。
烧得他,放纵了内心的卑劣。
他成为他曾经最厌恶的不择手段的人,用卑劣的话语,用戳伤人短处的方式,让另一个人男人退步,心满意足地成为唯一在她身边的人。
如果人生里有后悔的事,那他最后悔的是没能更早认识她。
如果他从小就在金乌山,陪她一起长大,那在她心上占领唯一高地的人,会不会是他?
回到房间时已经很晚了,颜籁觉得他们俩个大男人,没什么好芥蒂的,便提议让林澄净在林鹤梦房间里凑合一晚上。
俩个互相生厌的男人暂时止战,一个给她掖好被子,一个将窗帘拉上,两人温声应下她的提议,又叮嘱她好好休息。
在他们要离开时,颜籁又喊了一声:“鹤哥。”
林鹤梦回过头,眉眼柔和,“怎么了?”
她想起了她之前关于案件的猜测,刚想说,又觉得太晚了,还有一个事件相关的外人在,不好多做讨论,便讪讪顿住了话口,只说:“有点事,明天再说吧。”
“那好,明天说,晚安。”
他神情柔和轻浅。
林澄净也展开眉头,叮嘱道:“赶紧休息吧,别想什么有的没的了,有什么事打电话。”
她轻哼一声,转过身,用被子蒙住了头,“行了,你们快走,我一黄花大闺女,房间里挤两个男人算什么事。”
房间灯关了,一点点昏黄也慢慢暗下去。
当房间门合上,她拉下了被子。
借着夜色丁点的光,她伸出手背看了看手背上丁点大的针眼。
针是林鹤梦给她拔的,止血棉也是他给她按的。
输了一晚上液的手是拔凉拔凉的,他两只手都圈着她的手,直到把她手捂热了才松开。
她忽然想起很多天前林澄净说的那句话。
他说,喜欢一个人,不用会,自然而然地就会关注对方的一切,越渺小的地方,越能体现。
偶尔她又真实地感觉,林鹤梦对她是有爱的,只是她始终分不清,那份爱是纯粹亲情还是也有夹杂的爱情。
她摸不透林鹤梦的心思,也无从得知一个正确答案。
从颜籁房间出来,林澄净是打算直接走的,没想到林鹤梦会好整以暇地看着他,说:“聊聊。”
他撂下这两个字,抬腿走了。
林澄净知道他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