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酷
兢兢看着曾雪脸色,小声反驳:“是rapper,姐。”
“我管你这破那破,你不听我就从这跳下去。”
曾一航脸都吓白了,死死抱住女人:“我听,我听你的。”
“那你现在就收拾东西,我去爷爷家等你。”
曾雪走后,曾一航在湖边站了一会,打开录音,播放一段rap:
yoyoyo,
我是清河(huo)曾一航
会说会写也会唱,
有人说我不正常,
他们凭么斯这样讲,
diss别人我最强,
来日说唱我为王。
一遍播完,曾一航高高举起录音笔砸向水中,水平上泛起阵阵涟漪,直至消失。
乔锦瑟从始至终站在一旁,没理由拦住曾一航,更没立场劝说任何一方。
曾一航返回时,遇到乔锦瑟,小伙子低下头,久久不语。不知道他是因愧疚而脸红,还是被打的缘故。他鼓起勇气低下头朝乔锦瑟道了个歉,便擦肩而过。
乔锦瑟没挽留。
鼓乐班子缺了个鼓手,办白喜事的人家不甚在意,少花点钱求之不得。
余笙提出修改曲谱,由他重新编曲,电子琴也能模仿鼓的声音,顺便重新编排高潮部分,减轻乔锦瑟唢呐声部的压力。
为了节省时间,大家边改边练,下午结束前,已经定好基调。
后天晚上是白老爷子的追悼大会,鼓乐班到时候正式演出,做完这步只等老爷子入土为安,整个白喜事流程就算完成了。
晚上,雨势渐大。
白家特意为他们开了一桌,并安排了几人去陪席。乔锦瑟没有以这种身份参加丧事,但盛情难却。桌子上,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端起杯子,对着乔锦瑟道:“小乔班主,来,我敬你一杯。”
乔锦瑟鲜少喝酒,端起旁边的饮料准备回敬,却被年轻的小伙子打断,他直勾勾盯着乔锦瑟:“这饮料怎么能行,怎么也得跟我喝一杯啊。“
“不好意思,我不太会喝酒。”乔锦瑟拒绝地干脆,“我也不跟不认识的人喝。”
“喝了这杯不久认识了吗,你们说是不是。”男人笑地轻浮,不达目的不罢休。
李伯劝道:“算了大侄子,乔丫头一个女娃,不要为难人家,我陪你喝两杯。”
“我就要她喝一杯。”男人离开座位,走到乔锦瑟旁边。
一阵酒气夹杂着汗味,熏得乔锦瑟直皱眉。整个桌子上乔锦瑟除了李伯,就只认识坐在她右手边的女人,上午刚打过照面。
女人不仅没有替乔锦瑟说话,反而让出来自己的座位,笑眯眯道:“乔班主,你这种跑场子的人哪有不喝酒的呀,就别推辞了。”
这种?她们哪种?
乔锦瑟有些生气,她没想过小镇上会有这么难缠的人。
“我真不喝。”乔锦瑟语气强硬,“还有你们是请我们来的演出的。”
女人咯咯直笑:“小姑娘,不就是来吹唢呐的么,装的自己跟明星一样。”
桌上人一哄而笑,似乎嘲笑乔锦瑟的格格不入,有的人眼里还有些惋惜,似乎是觉得乔锦瑟不该出现在这里。
乔锦瑟忍下冲动,说不失望是假的,本该是民俗文化的魅力,却在此刻变成了低俗。
“各位不好意思,打扰一下。”余笙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乔锦瑟身边,依旧冷着脸。
女人一看到余笙,两眼放光,大喊道:“诶唷,表外甥来了,大作曲家就是跟普通人不一样。”一边说一边乜视着乔锦瑟,向她炫耀着余笙的高贵。
“哪里不一样?”这句话是余笙说的。
女人脱口道:“吹唢呐的怎么能跟你们比呢,还是个女孩。”
“我觉得很酷。”
他的女孩既勇敢也很酷。
*
从饭桌上离开后,余笙将乔锦瑟送到楼下。
乔锦瑟在副驾驶上睡地香甜,发丝散乱在脸颊,昏暗的车灯勾勒出她的侧颜。余笙小心翼翼拨开她的头发,卷翘的睫毛像一把小扇,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
乔锦瑟无意识动动了手臂,打断将正要俯身下来的男人。见她并未醒,余笙稍微松了口气,又坐回到驾驶位置。
他顺手将车上所有的灯熄灭,将副驾驶的座椅调到舒适的位置。
车内陷入一片沉寂,只能听到乔锦瑟均匀呼吸。这对于余笙来说,像是给徒步旅行在沙漠中的人最好的奖励。
不知过了多久,乔锦瑟从梦中醒来,身体的一侧酥麻,使不上力,她艰难起身,声音慵懒道:“现在几点了。”
“11点。”余笙打开车灯,“看你睡的沉,没叫醒你。”
“哦。”乔锦瑟打着哈欠。
“你刚刚做梦了。”余笙漫不经心道,“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