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富贵人家的小妾带女逃跑,因为主母要卖了她,还要把她的女儿也卖掉。
这让老妇怒骂主母的恶毒心肠。
但是这只是葳蕤编的,葳蕤过不去,于是又掺和了些自己的真实经历加以改编在其中,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买卖故事。
自己被父亲卖给富人做小,富人嫌弃她生了女孩,便想卖掉她另外再纳个妾,主母生不了,也只得同意。
这是葳蕤的亲身经历,只不过她最后被公主买了回去,她娘死在转手的第三个人手上。
民间多典妻,富人多买妾。
后来葳蕤长大,亲手杀了那三家人,以及倒卖人口的那个间人。
也是因为这件事,她被公主注意到,公主得知来龙去脉以后,将她从金刀营里调到身边,负责自己女儿的安危。
现下公主生死不明,葳蕤只得带着生病的芙蓉在这里住下,好在此地有诸多草药,葳蕤识得一些,加上村里有赤脚大夫,老妇请了来,才硬生生保住了芙蓉的命,高烧终于退了下去。
但是醒来的不是六岁孩童芙蓉,是1168。
高烧的芙蓉已经死了,只有穿越重生的1168版芙蓉。
此后在这里住了半年,葳蕤都没有得到公主的消息,老妇怜她身世,认她为女,葳蕤权衡之下便应下。
皇帝在行宫遇刺,但安然无恙,葳蕤并没有听到改立天子或新帝上位的传闻,因为若有新帝,便要改年号。
葳蕤也并不敢再去行宫,因为芙蓉醒后,便告诉了葳蕤自己看到的一切,这让葳蕤升起极高的警惕。
京都距此地千里之遥,消息传送极为困难,她担心芙蓉安危,不放心她一个人留在这里,但又不能带上她行千里之路,一路上若是生病夭折,她就罪该万死。
只是在这里住了一年后,便有人上门提亲。
葳蕤知道穷乡僻壤出刁民,但是却没有想到能这么刁。
已经不是提亲,是强抢。
村里有鳏夫见她孤苦伶仃,寡母带幼女,加上气质不凡样貌又好,便起了心思。
老妇老弱,也说不上什么话,加上她也觉得葳蕤孤身一人又带着年幼的芙蓉,没有男人傍身终究不好,于是也劝她,不过她不是劝葳蕤嫁鳏夫,依她看来,葳蕤的品行相貌,村中无人可配,得去镇上。
这是她的观念里能为葳蕤找的最好的归宿。
葳蕤性烈,不然当初又怎会带着芙蓉逃命,还连杀几个叛军,区区村人,不足入眼。
但是为避免麻烦,葳蕤辞别老妇,搬离了这个村子。
她带着芙蓉走过一个又一个地方,她除了武艺,便没有傍身的技艺,不过好在做女史时身上钗环多,只是一样拿去当了钱,都能花个一两年。
她们如绵羊,总是被人垂涎。
即便强悍如葳蕤也烦不胜烦。
无论在哪里,她们都会被人盯上,被提亲,被嚼舌根,被暗讽。
即便葳蕤涂黑自己,扮丑自己,没有女人再盯上她们,也有男人亦会闯入。
他们说:不嫌你丑,只要你跟了俺,给俺生个儿子。
他们说:你一个女人,没有男人照顾,谁都能欺负你。
可是芙蓉却很疑惑,为什么他们总是如此的自信,为什么他们能保证葳蕤不会杀他们呢?
为什么他们认为葳蕤会像他们所认知的女人那般逆来顺受,甘愿生儿育女,甘愿操持家务?
葳蕤不是这种人。
“你可以杀了他们。”十岁的芙蓉开口,她的眼神冷冰冰的。
“小丫头你说什么?”男人却觉得好笑,甚至自大,“等老子做了你爹,看你还敢不敢这么跟老子说话。”
葳蕤可以自己忍受,但是她绝不能忍受芙蓉受辱。
“给你。”芙蓉跑到屋里,拿出了一样东西。
是匕首,已经很久没有出鞘了。
“那日你可以杀了叛军,今日也可以杀了他。”芙蓉伸出手指,指向院门里站着的男人。
这个男人是镇上卖猪的屠户,听闻已经死了一个妻子,是被殴打致死的,不过官府只罚了一千钱和杖五十。
屠户又有门路疏通,又减了刑法,只杖二十。
要知道,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
律令已有规定,但是讲究律意虽远,人情可推。
屠户有老母要供养,妻子未能生下儿子,他辩解说自己是一怒之下失手伤人导致妻子死亡。
有老母求情,县衙便从轻发落。
“小丫头你开什么玩笑!”屠户站在院子里,像一睹油腻的肉墙。
葳蕤接过匕首,她很久没有见血了。
当夜,葳蕤抱着芙蓉离开了村子,她们的物品并不多,只带上了细软,轻装离去。
屠户被挑断了手脚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