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4 章
匕首划过皓白手腕,鲜血直流。“嘶……”拾弦痛得吸了一口冷气。
居鸿羲扔了匕首,手中出现一个碗,他按着拾弦的手,让鲜红的血流入碗中。
半神之血,实属可贵。流出的鲜血装了大半碗,居鸿羲在拾弦手腕上施了止血术,他端起碗嗅了嗅,半神血液的芬芳让他陶醉,居鸿羲脸上露出诡异的微笑,随即将碗中血液一饮而尽。
拾弦看得脊背直冒冷汗。
居鸿羲舔干净嘴角残留血迹,意犹未尽:“半神之血,与神的血果然有所不同,口感柔和醇香。”
拾弦听得发麻,你喝的是血,不是酒。
似乎感受到拾弦的怨念,居鸿羲回过头,他俯视拾弦,布满皱纹的脸上满是贪婪:“神族与人族血脉天然融合在一起,你真是个稀罕物。”
打火元核主意的人成千上万,居鸿羲唯独花了大力气追捕拾弦,只因神族当初发布的追捕令上写得清清楚楚——半神拾弦暗修魔道,助杀烬逃出白净山,如今二人下落不明,若发现其踪迹,望立即禀报神族。
两个字吸引了居鸿羲的注意力:半神。
居鸿羲位居门主,享受万千灵修崇拜,但荣华富贵再多,他的寿命也有限。人族灵修,通过艰苦的修炼,可将寿命延长至千余岁。与之相比,神族的寿命令人羡慕,随便拎出来一个神,哪怕他懒惰成性,疏于修炼,也能活上几千年。天生之神活得更久,寿命长达万余年。
这样的寿命,实在让人羡慕。
权利富贵皆在手,居鸿羲所求,是长生不老。他想改变体质,为此,他囚禁了一个神,喝其血液,食其皮肉,用他的血肉炼丹制药,甚至打过换血的主意……但居鸿羲是人族,对神族的血液排斥得厉害。
若是有半神,这种排斥应该小得多。
可惜神族注重血统,极少与人类诞下半神,即便有一两个,也住在神界,居鸿羲可没那本事去神域掳人。
苍天有眼,逃出来一个,就是拾弦。
她还来到了瞻日城,居鸿羲得知对方身份后,就在想怎么把人掳过来。直至杀烬回归神族,魔女去了幽冥极地,瞻日门在幽冥极地有眼线,居鸿羲又派了不少人过去,想方设法把对方引出来。
将拾弦放血的手腕重新捆好,居鸿羲才离开石室。这里是瞻日门的地下囚室,位置隐蔽,外面守卫森严,里面又有阵法,拾弦插翅难逃。
第二天,居鸿羲又来了,与他一道来的除了大儿子居兴怀,还有白袍医师霍长逐。霍长逐也拿起刀,在拾弦身上取了一点血,嗅了嗅,随即和居鸿羲讨论起长生之术。
“她的血的确更加柔和,人族对其排斥性应会小很多。但换血之术险之又险,门主需谨慎。老夫主张继续试炼丹药。”
“丹药效果有限。”居鸿羲这些年服用神血,体质有所改善,但远远不够,他想要彻底改变体质。居鸿羲转头喊儿子:“兴怀,准备实验人选。”
霍长逐扫了拾弦两眼,目光宛若在看一件死物,毫无感情:“她的血不多,不可浪费,待我取一些回去,研制扛排斥的药物,再行实验。”
居鸿羲点头。
霍长逐不手软,依旧是手起刀落,不但放了拾弦的血,还削下来一块肉。
拾弦痛得惨嚎,忍不住大喊:“杀烬大神,救我。”
居鸿羲冷笑:“没人来救你!因为没人知道你在这里。”
之前在三交镇抓捕拾弦,瞻日门的人全部蒙面,就是为了隐藏身份。事后打扫干净战场。凡人试图将自己改造成神的体质,这种事情,的确见不得光。
因为被削去一块肉,拾弦的血没能很快止住,但下方放了一个大大的盘子,血液滴滴答答流下来,一滴没浪费,全进了居鸿羲的肚子。
临走之前,他们给拾弦塞了两颗丹药,补充气血,以供他们来日继续取用。
拾弦成了试验品,躺在石板上动弹不得,她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罪,可谓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她的脖子上还挂着项链,可惜,这条项链不具备寻人的功能。乾坤袋里原本有杀烬留下的对生传信符,不过被居鸿羲毁了。
拾弦又气又无奈,忍不住呼唤他:“杀烬大神,你在哪里?”
明明知道他听不见,仍然想要喊他。
忽然,石室传来一个声音:“你喊的可是杀神杀烬?”
谁?拾弦扭头,她的右肩方向,石室连着一条巷道,里面有金光闪烁,拾弦没想到里面有人。人影晃晃悠悠从里面走出几步,链条哗啦作响,因为距离和角度问题,拾弦看不清他的脸,但从声音辨出是个中年男子。
“你是谁?”拾弦大声问。
那人懒懒散散道:“神族,贯逍遥。”
拾弦微愣。
对方问:“你也是神族吧?但我对你没印象,听你的声音非常年轻,不知你爹是哪位神君?”
拾弦吞了吞口水,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