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大叔给夏衣安排了个方便进出的侧边座位,她照例不怎么吃喝,静静地穿梭在院子里。
入秋后,她的工作服变为清一色的衬衫加牛仔裤。
今天微凉,她内里添了件工字背心,水蓝衬衫敞开当薄外套穿,下半身搭配的是深一度的蓝色牛仔,九分裤设计,露出纤细的脚踝,愈显干净利落。
早上也没来得及化妆,就这么顶着一张半素颜的脸,一路飞驰地来到了合庄镇。风后发丝凌乱不堪,下车后她快速重拢了发,两鬓易滑落的几缕也用黑发卡固定在了脑后。
拍摄途中,夏衣时不时调整自己的站位,多视觉切入,有时感觉自己挡着了宾客的视线,也会挪下脚步。表情冷峻,不笑,当一名尽责的打工人。
酒席结束,大叔按照事先说好的给了她一个大红包,看着就很厚。
令她意外的是,新娘也递了个给她,她听说夏衣家里有小孩,一脸歉意地表示刚刚不知情,请她务必收下。
夏衣一一谢过,接过,放进工作包里。
从合庄镇到光明镇,没有直达的班车。大叔嘱咐夏衣等等,他去找个没喝酒的司机送她回去。
司机是个俏丽的短发女生。
她主动介绍自己:“嗨!我是洛林”。
“您好,夏衣。”
对方微怔:“好熟悉的名字,我肯定哪里听过,可现在却想不起来。”她懊恼地指着自己的脑袋瓜,“关键时刻这儿总宕机。”
“没事,走吧。”夏衣对她笑笑。
洛林很健谈,从新郎新娘的恋爱史聊到伴郎伴娘的职业,最后讲到她自己。
她从小学美术,中考后念了两年中专,家里觉得没前途,高三花钱找人调回县一中,以美术特长生的身份考了所三本大学,毕业后顺利进了家广告公司,荣升成为一名加班狗。
“乏味得很。”一句话总结了她的前二十五年。
夏衣确定她们是第一次见。面对洛林一点也不藏着掖着的“自我介绍”,她有点微微讶异。或许对方就是这样的性格,坦然自在,所以可以毫无保留地一吐为快。
“你呢?”洛林问坐在副驾位的她。
“高中在光一,大学北方念的。”
“这么说你是我学姐啊。”女孩为这份重叠而兴奋,“你现在专职做这个吗,帮别人拍摄婚礼?”
“嗯,还开了家囍铺。”
“在光明镇?”
“对。”
“哇,自由自在的老板娘,羡煞我也。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家自己的店,店里摆着乱七八糟的画,卖也好,送也好,能养活自己就好。不像现在,下了班还要刷题,只为进个好单位,找个好老公,生个乖宝宝。”
“也很好。”
洛林快速转头问道:“你真得觉得很好吗?”
“嗯。”
夏衣没有哄她,世俗上的理想生活不正是这样么——安稳、平淡、有家人、有时间、以及不太多的——无关金钱的——小小忧愁。
是林清玄口中的“小清欢”:周而复始,没有纷扰,没有喧哗。
“好吧,我知道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洛林自嘲惯了,神情自若地继续往前开。
镇上养狗的人家不少,有时车子经过,那些小狗会冷不丁冲出来狂吠,甚至追着车子跑出好一段距离。受不了的司机会摇窗破口大骂,以此追讨他们所受的精神损失。
洛林十分好心情地靠边停下车,然后隔窗与小狗扮鬼脸对峙。狗狗见状,立刻偃旗息鼓,无趣地摇摇尾巴走了。
“护城护得可真紧。”
她对着车子后视镜说道。
“狗狗真可爱,我一直想养一只。”车子重新上路。
夏衣以为她要说家里人不让。
“……可是我怎么会对狗毛过敏呢,太令我伤心了。小学时我曾偷偷尝试过,那是一只被遗弃在垃圾桶的小可怜,抱回来后我帮它洗了温水澡,然后藏在自己房间里。谁知道还没多会,我突然感觉呼吸困难,急急忙忙下楼找我妈,她吓坏了,立刻送我去医院。”
“我本想给自己找个伴,顺便带它享享福的。”
“这大概是我唯一不顺的地方吧。”
夏衣想对她说:“顺风顺水不是你的错。”但安慰人的话她实在说不出口,只好拙劣地转移话题:“你现在还画画吗?”
“你猜?”她狡黠地反问,一扫前两秒的消沉。
这有什么好猜的……夏衣噤声不语。
“画啦。但是很少,就算画的话也不用纸笔。”
“一开始学画画是为了培养爱好,后来是为了考学,再后来利用完了,就丢了。”她笑着补充了句,“真奇怪,我什么都对你说。”
夏衣觉得她防备心是弱了点。
“可能是因为你的名字太熟悉,所以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