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九章
她们凑一堆。
陆续有人过来跟宗令请安问号,见下首的是陌生面孔,就会问一句,宗令顺势介绍,来人就会恍然大悟,“是杀猪小英雄!久仰久仰!”
周朗额头绽开青筋,又气又羞,这破绰号还能不能好了!沈知澜笑的腹肌都快出来了,压根没有被取绰号的自觉。
“还笑!”周朗在桌案下踩他的脚,“你不觉得难听啊?”
“我真不觉得。”沈知澜捂着肚子,“不过朗哥,听说篝火大会上会有摔跤的节目,你如果想一雪前耻,可以上前一试,改名叫摔跤小英雄也不错。”
“当真?”周朗立刻来劲了,“我没学过摔跤,马上学。”
摔跤是下盘功夫,要稳要扒地,跟马上功夫并不相通,周朗一下子还学不会,但他带着一雪前耻的心思,所以认真听着,打量对手衡量他们的优势。
沈知澜正传授自己仅有的那点经验时,忽然听到一声冷哼从面前飘过,有个华服锦衣的少年从他们面前经过,坐到对面。
然后死死盯着他们。
沈知澜不解其意,见对方眼神一直落到桌案上,突然恍然大悟,感情是盯上了这个!
想吃就直说嘛!
沈与锐正用眼睛发射鄙视光波,心里嘀咕这仨破落户到底使了什么手腕,居然能挨着宗令爷爷坐。哼,反正肯定是见不得人的手段。
然后,对面的内侍端了一盆冰镇果子过来,低声说,“公子喜欢吃这种果子,说一声就好。”
沈与锐气的脸都红了,谁喜欢吃果子了!他又不是两二岁的馋嘴猫!什么果子,不要!
他想发脾气,但这样正式的场合闹出一点动静来就会传的到处都是,长辈们也在,他只能忍下脾气。
忍,忍!
宗令见沈知澜送了盘果子出去,还以为他们彼此认识,问起沈知澜却说不认识,只是见对方一直盯着他桌上的果子,干脆就送了出去。
“反正都是亲戚,一盘果子又没什么。”沈知澜是这么回答的。
沈葵闷闷的笑起来。
“葵哥儿又笑什么?”沈知澜也纳闷起来。
“我笑对面那个,他宁愿跟你吵一架,也不想被你送果子吃。”自个瞪了半天,结果被当成馋嘴小孩,幼稚还不懂事,对面能气炸肺吧?
“他,谁啊?”
“今天下午冲我们翻白眼那个!你是真没发现啊!”估计对方当澜哥儿是故意的,气的螺旋起飞,结果他是真不知道。
对付阴阳怪气最好的招数,原来是天然黑啊。
*
一刻钟后,皇帝缓缓登场,落座后底下人安静下来,听皇帝说着场面话。皇帝简短说了几句后,自有安排好的歌舞送上,这些歌舞配合游猎的氛围,热情又奔放,格外有感染力。
歌舞后就是摔跤节目,因为是玩乐性质的,没那么多讲究,想上场的都可以,十个人捉队厮杀,最后还站着的两人,就是胜利者。
为了给自己换个绰号,周朗当即上场比试。
他的确对摔跤不熟悉,但力气大身法又好,先冷眼看了看别人是怎么玩摔跤的,后依法炮制,进步飞速,他那边的十人队,最后竟只剩了他一个。
沈知澜在底下,手掌心都拍红了,一个劲的叫好。
只要稳住发挥,凭周朗的身手至少能进前二,皇帝晃了晃水晶杯,饶有兴趣的看着,果然在实战里,人进步最快。
应王留意到皇帝的视线,也跟着凑趣说,“皇兄有看好的人选,是谁,不妨来打个赌?”
“当然,穿灰衣的那个。”皇帝点了点周朗,“至少前二。”
“臣弟看他年轻,倒不觉得他能进前二,旁边那个壮汉,更有获胜的可能,两位弟弟觉得呢?”
褚王和恒王各自说了看好的人选,应王便说:“有赌无赌注,如同有酒无菜,臣弟抛砖引玉,就拿新得的玉佩来当彩头,给最后的胜者。”
褚王恒王也随手拿出两件贵重物品,当做赌注。
皇帝懒洋洋的说,“二位弟弟都这么大方,朕也不会小气,这样,有一柄从前朕学武时用过的短匕首,就拿来做彩头吧。”
应王的笑容一顿,“是用天外陨铁打造的那一柄?”
是,除了这柄还有哪柄?那柄短匕轻巧好用,削铁如泥,用来贴身携带再好不过。不过朕现在用不上了。皇帝带着几分遗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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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王听闻此言,牙齿都要咬碎了,这柄匕首是有来历的,当初有人献上一小块天外陨铁,重量不足以打造长剑,于是就拿来做了短匕。先帝珍而重之,并不轻易赐下,应王讨要几次都失败,两位皇弟同样铩羽而归。
然后应王就看到这柄精心打造,饰以宝石的短匕,出现在当时的太子,现在的皇帝手里,甚至不是